聖經問答:户籍紀 第34章

問1:這一章主要講述了什麼?
答:本章講述了兩大主題:
天主親自劃定客納罕許地的疆界(1–12節)
指定分配土地的負責人(13–29節)
這強調天主不僅將許地賜給以色列人,更親自規定邊界,並設立具體的人來執行分配,是一種“神治下的秩序”。


問2:天主為什麼要親自劃定客納罕地的邊界?
答:因為:
許地是天主的恩賜(參34:2),祂有權決定如何賜予與劃分。
防止爭端:明確邊界,避免部落間土地之爭。
強調聖潔歸屬:此地屬天主,是祂賜給祂子民作產業的,應按祂的旨意處理,不容隨意。


問3:許地的邊界是如何劃分的?
答:
南界:從鹽海東端,繞阿刻辣賓、卡德士巴爾乃亞、直到埃及河(即瓦地-厄爾阿裡什),西入大海(參34:3–5)。
西界:地中海(“大海”)為自然邊界(34:6)。
北界:從地中海延伸至曷爾山、哈瑪特關口、責辣得、直到哈匝爾厄南(34:7–9)。
東界:從哈匝爾厄南到舍番、經黎貝拉、至基乃勒特海(即加里肋亞湖)東岸,再延至約但河和鹽海(34:10–12)。
這說明許地既有明確的地理限制,也象徵著天主子民生活的邊界,應當在祂的秩序中生活。


問4:哪些支派分得了約但河東岸的土地?
答:三個支派已經在約但河東岸得了產業(參34:14–15):
勒烏本
加得
默納協半支派
他們早先請求這地作為產業(參《戶籍紀》第32章),並獲得批准,但必須先協助其他支派征服西岸之地。


問5:誰負責監督和執行土地的分配?
答:
首席負責人:大司祭厄肋阿匝爾與梅瑟的繼承人若蘇厄(34:17)
每支派各選出一位首領,共十二人(34:18–28)
這代表屬神權與人權合作完成天主旨意,預表教會中牧職與平信徒共同承擔福傳與治理的責任。


問6:這章對我們今天的信仰生活有什麼啟發?
答:有以下幾點屬靈意義:
天主是歷史與地理的主宰:祂不僅關心靈魂,也關心人生活的具體領域,包括土地、居住、制度。
秩序與治理來自天主:劃分邊界與設立首領說明,教會生活需要有組織、有紀律、有代表性,如同保祿宗徒所說,“一切都要有條有理”(格前14:40)。
產業是恩賜非權利:以色列人得地為業,不是靠自己力量,而是天主的恩賜(參申8:17-18)。我們得救得福,也不靠功勞,而賴天主的慈愛。
教會的普世性與地方性:雖然全以色列是一個民族,但各支派分地不同,表明在合一中有多樣,如同今日教會的普世性與地方教會的結合。


結語反思:
進入許地之前,以色列人要清楚邊界、組織分配、各就其位。同樣,信友在奔向天鄉的路上,也要認識教會的秩序與職責,願意服從天主的安排,忠於自己的聖召。
“主,我的產業是禰自己,在禰手中,我的命運安穩。”(詠16:5)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户籍纪 第34章

问1:这一章主要讲述了什么?
答:本章讲述了两大主题:
天主亲自划定客纳罕许地的疆界(1–12节)
指定分配土地的负责人(13–29节)
这强调天主不仅将许地赐给以色列人,更亲自规定边界,并设立具体的人来执行分配,是一种“神治下的秩序”。


问2:天主为什么要亲自划定客纳罕地的边界?
答:因为:
许地是天主的恩赐(参34:2),祂有权决定如何赐予与划分。
防止争端:明确边界,避免部落间土地之争。
强调圣洁归属:此地属天主,是祂赐给祂子民作产业的,应按祂的旨意处理,不容随意。


问3:许地的边界是如何划分的?
答:
南界:从盐海东端,绕阿刻辣宾、卡德士巴尔乃亚、直到埃及河(即瓦地-厄尔阿里什),西入大海(参34:3–5)。
西界:地中海(“大海”)为自然边界(34:6)。
北界:从地中海延伸至曷尔山、哈玛特关口、责辣得、直到哈匝尔厄南(34:7–9)。
东界:从哈匝尔厄南到舍番、经黎贝拉、至基乃勒特海(即加里肋亚湖)东岸,再延至约但河和盐海(34:10–12)。
这说明许地既有明确的地理限制,也象征着天主子民生活的边界,应当在祂的秩序中生活。


问4:哪些支派分得了约但河东岸的土地?
答:三个支派已经在约但河东岸得了产业(参34:14–15):
勒乌本
加得
默纳协半支派
他们早先请求这地作为产业(参《户籍纪》第32章),并获得批准,但必须先协助其他支派征服西岸之地。


问5:谁负责监督和执行土地的分配?
答:
首席负责人:大司祭厄肋阿匝尔与梅瑟的继承人若苏厄(34:17)
每支派各选出一位首领,共十二人(34:18–28)
这代表属神权与人权合作完成天主旨意,预表教会中牧职与平信徒共同承担福传与治理的责任。


问6:这章对我们今天的信仰生活有什么启发?
答:有以下几点属灵意义:
天主是历史与地理的主宰:祂不仅关心灵魂,也关心人生活的具体领域,包括土地、居住、制度。
秩序与治理来自天主:划分边界与设立首领说明,教会生活需要有组织、有纪律、有代表性,如同保禄宗徒所说,“一切都要有条有理”(格前14:40)。
产业是恩赐非权利:以色列人得地为业,不是靠自己力量,而是天主的恩赐(参申8:17-18)。我们得救得福,也不靠功劳,而赖天主的慈爱。
教会的普世性与地方性:虽然全以色列是一个民族,但各支派分地不同,表明在合一中有多样,如同今日教会的普世性与地方教会的结合。


结语反思:
进入许地之前,以色列人要清楚边界、组织分配、各就其位。同样,信友在奔向天乡的路上,也要认识教会的秩序与职责,愿意服从天主的安排,忠于自己的圣召。
“主,我的产业是祢自己,在祢手中,我的命运安稳。”(咏16:5)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户籍紀 第33章

問1:本章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本章分為兩大部分:
第1至49節:詳細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梅瑟和亞郎領導下,歷經四十年,在曠野中所走的四十二個紮營地點。
第50至56節:上主吩咐梅瑟,在進入許地之前,要以色列人完全驅逐當地居民、摧毀偶像,並說明土地分配的方式。


問2:為何要詳盡記載以色列子民四十年來的旅程?
答:這段記載有三層意義:
歷史性:顯示天主如何一步一步帶領祂的百姓,從奴役中走向應許之地。
屬靈意義:象徵我們人生信仰的旅程,經歷試煉、跌宕,但在天主引導下邁向聖地(天國)。
記憶的教育功能:猶太傳統強調“紀念”天主的作為(參見《申命紀》8:2),這是一種信仰的操練,提醒我們不忘天主的恩寵與審判。


問3:亞郎的死亡是在何時何地?具有什麼意義?
答:亞郎在曷爾山上去世,時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四十年五月一日,享年一百二十三歲(參33:38-39)。
這象徵舊一代的領袖逐漸消逝,新的時代即將來臨(由若蘇厄領導進入許地)。天主的計畫不會因人而止,祂的旨意恒久不變。


問4:天主要求以色列人在進入許地後做哪些事?
答:
驅逐當地所有居民(參33:52)
毀滅一切偶像與丘壇
清除異教的宗教象徵
這些命令的目的是保持以色列的信仰純潔,不被異教文化與宗教所污染。對我們今日信友而言,這象徵我們要在生活中拒絕罪惡、遠離偶像(包括世俗的權勢、金錢、安逸等)。


問5:分地的方式是怎樣的?
答:土地將按照支派人數抽籤分配(參33:54),這是天主主動的安排。簽落何地,由天主決定(這體現祂的主權)。這也體現出聖教會中“按照神的安排,各有其位”的道理(參《格前》12:18)。


問6:如果以色列人不照辦,會有何後果?
答:如果他們不驅逐當地人,這些人將成為“眼中的刺、腰間的針”,即不斷誘惑、迫害他們,甚至使他們離棄天主(參33:55)。最後,天主警告說:“我打算了怎樣對待他們,也要怎樣對待你們。”(33:56)
這警告我們信徒:若不忠於聖召,也將招致靈性的敗亡。


問7:對我們今天的天主教徒有什麼啟發?
答:這章的屬靈教訓非常現實:
我們的信仰旅程:人生如曠野的旅程,有高山低谷,有試探有恩寵,但天主始終同在。
信仰的潔淨:我們也必須摧毀心中的偶像,清除誘惑,保守內心為天主所聖化的居所。
順從天主的安排:不論我們的“分地”是多是少,是喜是憂,只要出於天主的手,我們應當感恩和忠誠。


結語反思:
我們每個人都像以色列子民一樣,走在曠野之路上,通向應許的天鄉。讓我們在生活中銘記天主的引導、警告與祝福,以虔誠與順服的心回應祂的召喚。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户籍纪 第33章

问1:本章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章分为两大部分:
第1至49节:详细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梅瑟和亚郎领导下,历经四十年,在旷野中所走的四十二个扎营地点。
第50至56节:上主吩咐梅瑟,在进入许地之前,要以色列人完全驱逐当地居民、摧毁偶像,并说明土地分配的方式。


问2:为何要详尽记载以色列子民四十年来的旅程?
答:这段记载有三层意义:
历史性:显示天主如何一步一步带领祂的百姓,从奴役中走向应许之地。
属灵意义:象征我们人生信仰的旅程,经历试炼、跌宕,但在天主引导下迈向圣地(天国)。
记忆的教育功能:犹太传统强调“纪念”天主的作为(参见《申命纪》8:2),这是一种信仰的操练,提醒我们不忘天主的恩宠与审判。


问3:亚郎的死亡是在何时何地?具有什么意义?
答:亚郎在曷尔山上去世,时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第四十年五月一日,享年一百二十三岁(参33:38-39)。
这象征旧一代的领袖逐渐消逝,新的时代即将来临(由若苏厄领导进入许地)。天主的计划不会因人而止,祂的旨意恒久不变。


问4:天主要求以色列人在进入许地后做哪些事?
答:
驱逐当地所有居民(参33:52)
毁灭一切偶像与丘坛
清除异教的宗教象征
这些命令的目的是保持以色列的信仰纯洁,不被异教文化与宗教所污染。对我们今日信友而言,这象征我们要在生活中拒绝罪恶、远离偶像(包括世俗的权势、金钱、安逸等)。


问5:分地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土地将按照支派人数抽签分配(参33:54),这是天主主动的安排。签落何地,由天主决定(这体现祂的主权)。这也体现出圣教会中“按照神的安排,各有其位”的道理(参《格前》12:18)。


问6:如果以色列人不照办,会有何后果?
答:如果他们不驱逐当地人,这些人将成为“眼中的刺、腰间的针”,即不断诱惑、迫害他们,甚至使他们离弃天主(参33:55)。最后,天主警告说:“我打算了怎样对待他们,也要怎样对待你们。”(33:56)
这警告我们信徒:若不忠于圣召,也将招致灵性的败亡。


问7:对我们今天的天主教徒有什么启发?
答:这章的属灵教训非常现实:
我们的信仰旅程:人生如旷野的旅程,有高山低谷,有试探有恩宠,但天主始终同在。
信仰的洁净:我们也必须摧毁心中的偶像,清除诱惑,保守内心为天主所圣化的居所。
顺从天主的安排:不论我们的“分地”是多是少,是喜是忧,只要出于天主的手,我们应当感恩和忠诚。


结语反思:
我们每个人都像以色列子民一样,走在旷野之路上,通向应许的天乡。让我们在生活中铭记天主的引导、警告与祝福,以虔诚与顺服的心回应祂的召唤。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户籍紀 第32章

問1:勒烏本和加得支派為何不想過約但河,而要在河東安家?
答:因為他們有大量的牛羊,看見基肋阿得和雅則爾地是適於畜牧的美地,便請求梅瑟把這些地方分給他們為產業,而不必過約但河(見第1-5節)。


問2:梅瑟起初為何嚴厲責備他們?
答:梅瑟擔心他們效法祖先在窺探客納罕地時的不忠行徑,使以色列民再次灰心喪志,不願進入上主應許的福地,從而激起上主的憤怒,再次遭災(見第6-15節)。他以往的經驗讓他警覺,不希望重複錯誤。


問3:加得和勒烏本支派作出了什麼承諾,以打消梅瑟的顧慮?
答:他們承諾會將婦孺和牲畜安置在堅固城內後,自己則武裝前行,與其餘支派一同進入客納罕征戰,直到所有以色列支派都得到了各自的產業後,才回到自己的土地(見第16-19節)。這是他們對兄弟般團結的實際承諾。


問4:梅瑟是否接受了他們的請求?提出了什麼條件?
答:梅瑟接受了他們的請求,但附帶條件:若他們武裝過河與以色列民共同征戰,基肋阿得地就歸他們;若他們不履行承諾,則不得留在河東,而必須在客納罕與眾人一同分地(見第20-30節)。


問5:這段記載向我們傳達了什麼屬靈意義?
答:
忠信與承諾的重要性:加得與勒烏本支派的承諾與履行,提醒我們在信仰與團體責任上,要說話算話,不能只顧個人利益。
團體合一:他們雖然想留在約但河東,卻沒有置兄弟于不顧,體現了信仰團體的互助精神。
順服梅瑟與上主的引導:他們的行動是經過梅瑟和大司祭的審議與准許,顯示了以色列民對上主設立的權威的尊重。


問6:除了加得與勒烏本,還有誰得到了約但河東的土地?
答:若瑟的兒子默納協支派的一部分人(瑪基爾的子孫)也得到了基肋阿得地區,並佔據了那地,趕走了阿摩黎人(見第33、39-42節)。


問7:這些分地行為在天主教信仰中有何象徵意義?
答:
在屬靈的視角中,這代表了天主對其子民分賜恩寵的方式多樣,也象徵著教會內恩寵的多樣分配(參閱《格前》12章)。雖然得地方式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在天主的計畫中,每一支派、每一個信徒都有其位分和使命。


結語反思:
這章提醒我們要忠於自己的承諾,顧全大局,並在上主面前行事正直。信仰不只是個人與天主的關係,也涵蓋團體、教會的責任與參與。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户籍纪 第32章

问1:勒乌本和加得支派为何不想过约但河,而要在河东安家?
答:因为他们有大量的牛羊,看见基肋阿得和雅则尔地是适于畜牧的美地,便请求梅瑟把这些地方分给他们为产业,而不必过约但河(见第1-5节)。


问2:梅瑟起初为何严厉责备他们?
答:梅瑟担心他们效法祖先在窥探客纳罕地时的不忠行径,使以色列民再次灰心丧志,不愿进入上主应许的福地,从而激起上主的愤怒,再次遭灾(见第6-15节)。他以往的经验让他警觉,不希望重复错误。


问3:加得和勒乌本支派作出了什么承诺,以打消梅瑟的顾虑?
答:他们承诺会将妇孺和牲畜安置在坚固城内后,自己则武装前行,与其余支派一同进入客纳罕征战,直到所有以色列支派都得到了各自的产业后,才回到自己的土地(见第16-19节)。这是他们对兄弟般团结的实际承诺。


问4:梅瑟是否接受了他们的请求?提出了什么条件?
答:梅瑟接受了他们的请求,但附带条件:若他们武装过河与以色列民共同征战,基肋阿得地就归他们;若他们不履行承诺,则不得留在河东,而必须在客纳罕与众人一同分地(见第20-30节)。


问5:这段记载向我们传达了什么属灵意义?
答:
忠信与承诺的重要性:加得与勒乌本支派的承诺与履行,提醒我们在信仰与团体责任上,要说话算话,不能只顾个人利益。
团体合一:他们虽然想留在约但河东,却没有置兄弟于不顾,体现了信仰团体的互助精神。
顺服梅瑟与上主的引导:他们的行动是经过梅瑟和大司祭的审议与准许,显示了以色列民对上主设立的权威的尊重。


问6:除了加得与勒乌本,还有谁得到了约但河东的土地?
答:若瑟的儿子默纳协支派的一部分人(玛基尔的子孙)也得到了基肋阿得地区,并占据了那地,赶走了阿摩黎人(见第33、39-42节)。


问7:这些分地行为在天主教信仰中有何象征意义?
答:
在属灵的视角中,这代表了天主对其子民分赐恩宠的方式多样,也象征着教会内恩宠的多样分配(参阅《格前》12章)。虽然得地方式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在天主的计划中,每一支派、每一个信徒都有其位分和使命。


结语反思:
这章提醒我们要忠于自己的承诺,顾全大局,并在上主面前行事正直。信仰不只是个人与天主的关系,也涵盖团体、教会的责任与参与。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户籍紀 第31章

一、戰爭的背景與意義
問 1:為什麼上主命令以色列人攻打米德楊人?這是正義之戰嗎?
答:
上主命令以色列人出征米德楊,是為了報復米德楊人曾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行淫亂的罪行(參見戶25章的“培敖爾事件”),特別是米德楊女子受了術士巴郎的指引,故意陷害以色列人,使他們違背盟約。
這是一次帶有神聖性質的懲罰性戰爭(31:2),為“上主雪仇”,也是以色列子民向外邦邪惡文化的決裂行動。


問 2:梅瑟為何帶著大司祭之子丕乃哈斯及聖器出征?
答:
丕乃哈斯象徵神聖的臨在。他手持聖器與號角,代表戰爭不僅是政治或軍事行動,更是屬神的審判與神權的伸張(31:6)。這是一場“為主而戰”的行動。


二、戰鬥與清理
問 3:以色列人如何執行上主的命令?戰果如何?
答:
他們照上主所吩咐的執行,殺光所有的男子,包括五位米德楊王和術士巴郎(31:7-8)。
並俘虜了眾多婦女與兒童,擄走牲畜與財物,焚毀城邑營地。


問 4:梅瑟為何對軍官大發怒氣?
答:
因為軍隊竟留下了米德楊的女子活口,而這些女子正是過去使以色列子民陷入罪惡的元兇。梅瑟指出,這是巴郎所出的主意(31:16)。
所以他命令處死所有男童和成年婦女,僅留下沒有與男人同房的女童(31:17-18)。


問 5:這是否顯得殘酷或不符合天主的慈愛?
答:
從現代角度看,這段確實令人不安,但在舊約中,戰爭具有神判性質,目的是保全以色列民族的聖潔與純粹,避免受到異教文化污染。
這些嚴厲命令反映的是天主對罪惡的絕對厭惡,以及祂對盟約民族的保護。


三、潔淨禮與法律應用
問 6:為什麼戰士和戰利品都要進行潔淨禮?
答:
因為接觸過屍體或異民物品的軍士與物品被視為不潔,必須在第三天與第七天行潔淨禮(31:19)。
這提醒我們:與死亡、罪惡、外邦偶像有關的任何接觸,都必須淨化後,才能再進入天主的聖潔會眾。


問 7:火與水各有何象徵意義?
答:
能耐火的器物(金屬)要經火煉淨象徵徹底淨化(31:22-23)。
不能耐火的物品則用水洗,象徵聖化與潔淨。
火與水在聖經中都是淨化與屬神的象徵。


四、戰利品的分配與獻儀
問 8:戰利品是如何分配的?是否公平?
答:
勝利所得被平分為兩份(31:27):
一份歸出征作戰的軍士
一份歸留在後方的會眾
此舉表明戰爭成果不僅屬於作戰者,也屬於整個信仰團體。


問 9:為何要從中獻給上主?比例是多少?
答:
從軍士那半中抽出五百分之一,獻給上主(交給厄肋阿匝爾司祭)
從會眾那半中抽出五十分之一,獻給在會幕內服事的肋未人
這顯示了:
天主是勝利的源頭,必須優先獻上感恩之祭
支持宗教職務(司祭與肋未人)是全體信眾的責任


五、特別的金獻儀
問 10:為何軍官們主動獻金?是否自願?
答:
軍官們感恩于全軍無一陣亡(31:49),因此主動將戰利金飾(臂鐲、戒指等)獻於上主,為贖罪作補贖(31:50)。這是出自感恩與敬畏。
這段也反映:當蒙受天主特別保護時,我們應當主動回饋、獻祭、報答天主的恩寵。


六、今日信徒的反思與應用
問 11:今日教友從這一章能學到什麼?
答:
天主是公義的神:祂不會容忍偶像與淫亂,祂的審判雖嚴厲,卻是出於真理與聖潔。
聖戰不再是肉身之戰,而是靈性的爭戰:基督徒如今要以祈禱、克己、聖事、真理抵抗罪惡與世界的誘惑。
凡屬神的事,都應聖潔處理:不論是奉獻、侍奉、生活的細節,皆需潔淨與秩序。
獻儀錶達感恩與悔改:我們要常在天主前奉獻自己、所擁有的一切,為贖罪,為感恩。


總結祈禱
“主,我的天主,求禰賜我一顆潔淨的心,使我勇敢戰勝罪惡,忠實於禰的盟約,如同丕乃哈斯和以色列子民曾忠於禰。願我一切所得、所做,皆歸於禰的光榮,阿們。”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户籍纪 第31章

一、战争的背景与意义
问 1:为什么上主命令以色列人攻打米德杨人?这是正义之战吗?
答:
上主命令以色列人出征米德杨,是为了报复米德杨人曾引诱以色列人拜偶像、行淫乱的罪行(参见户25章的“培敖尔事件”),特别是米德杨女子受了术士巴郎的指引,故意陷害以色列人,使他们违背盟约。
这是一次带有神圣性质的惩罚性战争(31:2),为“上主雪仇”,也是以色列子民向外邦邪恶文化的决裂行动。


问 2:梅瑟为何带着大司祭之子丕乃哈斯及圣器出征?
答:
丕乃哈斯象征神圣的临在。他手持圣器与号角,代表战争不仅是政治或军事行动,更是属神的审判与神权的伸张(31:6)。这是一场“为主而战”的行动。


二、战斗与清理
问 3:以色列人如何执行上主的命令?战果如何?
答:
他们照上主所吩咐的执行,杀光所有的男子,包括五位米德杨王和术士巴郎(31:7-8)。
并俘虏了众多妇女与儿童,掳走牲畜与财物,焚毁城邑营地。


问 4:梅瑟为何对军官大发怒气?
答:
因为军队竟留下了米德杨的女子活口,而这些女子正是过去使以色列子民陷入罪恶的元凶。梅瑟指出,这是巴郎所出的主意(31:16)。
所以他命令处死所有男童和成年妇女,仅留下没有与男人同房的女童(31:17-18)。


问 5:这是否显得残酷或不符合天主的慈爱?
答:
从现代角度看,这段确实令人不安,但在旧约中,战争具有神判性质,目的是保全以色列民族的圣洁与纯粹,避免受到异教文化污染。
这些严厉命令反映的是天主对罪恶的绝对厌恶,以及祂对盟约民族的保护。


三、洁净礼与法律应用
问 6:为什么战士和战利品都要进行洁净礼?
答:
因为接触过尸体或异民物品的军士与物品被视为不洁,必须在第三天与第七天行洁净礼(31:19)。
这提醒我们:与死亡、罪恶、外邦偶像有关的任何接触,都必须净化后,才能再进入天主的圣洁会众。


问 7:火与水各有何象征意义?
答:
能耐火的器物(金属)要经火炼净象征彻底净化(31:22-23)。
不能耐火的物品则用水洗,象征圣化与洁净。
火与水在圣经中都是净化与属神的象征。


四、战利品的分配与献仪
问 8:战利品是如何分配的?是否公平?
答:
胜利所得被平分为两份(31:27):
一份归出征作战的军士
一份归留在后方的会众
此举表明战争成果不仅属于作战者,也属于整个信仰团体。


问 9:为何要从中献给上主?比例是多少?
答:
从军士那半中抽出五百分之一,献给上主(交给厄肋阿匝尔司祭)
从会众那半中抽出五十分之一,献给在会幕内服事的肋未人
这显示了:
天主是胜利的源头,必须优先献上感恩之祭
支持宗教职务(司祭与肋未人)是全体信众的责任


五、特别的金献仪
问 10:为何军官们主动献金?是否自愿?
答:
军官们感恩于全军无一阵亡(31:49),因此主动将战利金饰(臂镯、戒指等)献于上主,为赎罪作补赎(31:50)。这是出自感恩与敬畏。
这段也反映:当蒙受天主特别保护时,我们应当主动回馈、献祭、报答天主的恩宠。


六、今日信徒的反思与应用
问 11:今日教友从这一章能学到什么?
答:
天主是公义的神:祂不会容忍偶像与淫乱,祂的审判虽严厉,却是出于真理与圣洁。
圣战不再是肉身之战,而是灵性的争战:基督徒如今要以祈祷、克己、圣事、真理抵抗罪恶与世界的诱惑。
凡属神的事,都应圣洁处理:不论是奉献、侍奉、生活的细节,皆需洁净与秩序。
献仪表达感恩与悔改:我们要常在天主前奉献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为赎罪,为感恩。


总结祈祷
“主,我的天主,求祢赐我一颗洁净的心,使我勇敢战胜罪恶,忠实于祢的盟约,如同丕乃哈斯和以色列子民曾忠于祢。愿我一切所得、所做,皆归于祢的光荣,阿们。”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户籍紀 第30章

一、總綱:什麼是許願與誓言?
問 1:什麼是“許願”與“發誓”?這在舊約中為何重要?
答:
許願:是個人向天主許下承諾,要履行某件善行(如獻祭、守齋、奉獻)。
發誓戒絕:是自願承諾遠離某事,作為對天主的敬畏或克己的表現。
在舊約中,許願是一種神聖的行為,一旦出口就具約的性質,必須信守(參閱詠76:12)。因為這是在上主面前做出的許諾。


二、誓願的法律基礎
問 2:根據本章,個人許願後必須履行嗎?
答:
是的,如果沒有被合法權威撤銷,就必須履行。
第3節說:“他不可食言,應全照口中所許的去做。”
許願代表人向天主的承諾,違背即屬冒犯聖名,有褻瀆之嫌(參閱德書23:11-13)。


三、關於女性許願的不同情形
問 3:為什麼本章特別提到女性許願要經父親或丈夫確認?
答:當時以色列是父權制社會,女性(尤其未婚女性)在法律與家庭中處於依附地位。因此,她們的許願須由父親或丈夫“確認”或“廢止”,以維護家庭秩序與合一。
但這不是否定女性的尊嚴,而是反映當時社會結構下的家庭責任分工。


四、不同身份女性的許願規則
問 4:還在父家的未婚女子,她的許願有效嗎?
答:
若父親聽到後保持沉默,願是有效的(第5節)
若父親當天反對,願就無效(第6節)


問 5:已婚婦女的願,丈夫可以干預嗎?
答:
可以。原則與父親類似:
丈夫若當天沉默或贊同,願有效
若當天反對,願無效(第9節)
若延後才反對,要負“妻子的罪債”(第16節)
這顯示丈夫承擔起屬靈領袖與家庭責任的角色。


問 6:寡婦或棄婦的願有效嗎?
答:
是的,她們的願一律有效,因為她們不再受父親或丈夫的權威約束(第10節)。她們為自己負全責。


五、寬恕與責任的平衡
問 7:如果願被合法撤銷,許願者會有罪嗎?
答:不會。經文強調:若父親或丈夫合法反對,許願者“上主也必寬恕她”(見第6節、9節、13節)。天主看重人的順從與良心,也體諒人所受的家庭權威影響。


問 8:丈夫若遲遲不反對,卻後來想取消呢?
答:若超過當天仍沉默,那就視為贊同。之後若再反對,要承擔罪債(第16節)。這強調家庭中的誠實溝通與及時行使責任。


六、基督徒如何看待許願?
問 9:新約中是否仍提倡許願?
答:基督並沒有廢除許願,但他強調內心真誠、忠信於天主的旨意。
他甚至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其它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瑪5:37)。
也就是說,我們整個生活就應成為對天主的“是”,不必倚靠許願來自我證明,但許下的諾言就要認真履行。


問 10:在教會中,哪些情況涉及“許願”?
答:
聖職、修道聖願(貞潔、貧窮、服從)
信友私人向天主許下禁食、奉獻、善工的願
有時教友也許願,如遇恩典時願奉獻自己或子女等
但教會鼓勵,重要願望應與神師或神父商討,避免衝動或不當許願。


七、今日的反思與實踐
問 11:我今天如何實踐這章的精神?
答:
守信:對天主與人所許的言諾要忠實履行
謙卑克己:節期中發願自我約束、奉獻某善行
屬靈陪伴:在重大的信仰決定上,尋求神父或屬靈導師的陪伴與辨別
家庭責任:作父母或配偶的應承擔好引導家人、維護信仰生活的責任


✨總結
《戶籍紀》第30章教導我們:人的言語是神聖的,特別是對天主的承諾。
在家庭中,不只是個人要忠於天主,整個家庭都應合一、協作、在信仰中生活。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户籍纪 第30章

一、总纲:什么是许愿与誓言?
问 1:什么是“许愿”与“发誓”?这在旧约中为何重要?
答:
许愿:是个人向天主许下承诺,要履行某件善行(如献祭、守斋、奉献)。
发誓戒绝:是自愿承诺远离某事,作为对天主的敬畏或克己的表现。
在旧约中,许愿是一种神圣的行为,一旦出口就具约的性质,必须信守(参阅咏76:12)。因为这是在上主面前做出的许诺。


二、誓愿的法律基础
问 2:根据本章,个人许愿后必须履行吗?
答:
是的,如果没有被合法权威撤销,就必须履行。
第3节说:“他不可食言,应全照口中所许的去做。”
许愿代表人向天主的承诺,违背即属冒犯圣名,有亵渎之嫌(参阅德书23:11-13)。


三、关于女性许愿的不同情形
问 3:为什么本章特别提到女性许愿要经父亲或丈夫确认?
答:当时以色列是父权制社会,女性(尤其未婚女性)在法律与家庭中处于依附地位。因此,她们的许愿须由父亲或丈夫“确认”或“废止”,以维护家庭秩序与合一。
但这不是否定女性的尊严,而是反映当时社会结构下的家庭责任分工。


四、不同身份女性的许愿规则
问 4:还在父家的未婚女子,她的许愿有效吗?
答:
若父亲听到后保持沉默,愿是有效的(第5节)
若父亲当天反对,愿就无效(第6节)


问 5:已婚妇女的愿,丈夫可以干预吗?
答:
可以。原则与父亲类似:
丈夫若当天沉默或赞同,愿有效
若当天反对,愿无效(第9节)
若延后才反对,要负“妻子的罪债”(第16节)
这显示丈夫承担起属灵领袖与家庭责任的角色。


问 6:寡妇或弃妇的愿有效吗?
答:
是的,她们的愿一律有效,因为她们不再受父亲或丈夫的权威约束(第10节)。她们为自己负全责。


五、宽恕与责任的平衡
问 7:如果愿被合法撤销,许愿者会有罪吗?
答:不会。经文强调:若父亲或丈夫合法反对,许愿者“上主也必宽恕她”(见第6节、9节、13节)。天主看重人的顺从与良心,也体谅人所受的家庭权威影响。


问 8:丈夫若迟迟不反对,却后来想取消呢?
答:若超过当天仍沉默,那就视为赞同。之后若再反对,要承担罪债(第16节)。这强调家庭中的诚实沟通与及时行使责任。


六、基督徒如何看待许愿?
问 9:新约中是否仍提倡许愿?
答:基督并没有废除许愿,但他强调内心真诚、忠信于天主的旨意。
他甚至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其它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7)。
也就是说,我们整个生活就应成为对天主的“是”,不必倚靠许愿来自我证明,但许下的诺言就要认真履行。


问 10:在教会中,哪些情况涉及“许愿”?
答:
圣职、修道圣愿(贞洁、贫穷、服从)
信友私人向天主许下禁食、奉献、善工的愿
有时教友也许愿,如遇恩典时愿奉献自己或子女等
但教会鼓励,重要愿望应与神师或神父商讨,避免冲动或不当许愿。


七、今日的反思与实践
问 11:我今天如何实践这章的精神?
答:
守信:对天主与人所许的言诺要忠实履行
谦卑克己:节期中发愿自我约束、奉献某善行
属灵陪伴:在重大的信仰决定上,寻求神父或属灵导师的陪伴与辨别
家庭责任:作父母或配偶的应承担好引导家人、维护信仰生活的责任


✨总结
《户籍纪》第30章教导我们:人的言语是神圣的,特别是对天主的承诺。
在家庭中,不只是个人要忠于天主,整个家庭都应合一、协作、在信仰中生活。


本文作者:刘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