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贖過祭的規定
問 1:什麼是贖過祭?
答:贖過祭是為補贖對他人造成的過犯所獻的祭,屬至聖之祭,象徵人與人之間的和好及對上主的賠償。
問 2:贖過祭的牲畜如何處理?
答:像全燔祭一樣,在聖所宰殺,並將血灑在祭壇四周;脂肪部分焚燒獻給上主,其餘的祭肉由司祭男性在聖處食用。
問 3:司祭在贖過祭中得了什麼?
答:宰殺並奉獻贖過祭的司祭可以得祭肉和犧牲的皮,還可分享素祭的部分祭品。
二、和平祭的條例與感恩祭的區別
問 4:和平祭的目的是什麼?
答:和平祭是表示與天主和睦的祭禮,也用於感恩、還願或自願獻祭。
問 5:感恩祭與其他和平祭有何不同?
答:感恩祭必須在獻祭當天將祭肉吃完,並額外奉獻無酵餅與發酵餅;其他和平祭如還願或自願祭,可在第二天繼續吃,但第三天就不可食用。
問 6:若在第三天吃了和平祭的肉,會怎樣?
答:那祭獻不被悅納,獻祭者將負罪責,且吃的人也將被剷除出民間(即絕罰)。
三、關於潔淨與不潔的規定
問 7:哪些人可以吃和平祭的肉?
答:凡是潔淨的人都可吃;但若人有不潔(如患病或接觸死物)而吃了,就必須從民間剷除。
問 8:若祭肉接觸了不潔之物怎麼辦?
答:不可食用,必須焚燒,以保持對聖潔的尊重。
四、不可食用的脂肪與血
問 9:哪類脂肪不能吃?可以用作其他用途嗎?
答:所有可獻作火祭的牲畜脂肪不得食用;但自然死亡或被野獸咬死的動物脂肪可以作其他用途,但也不能吃。
問 10:血為什麼不能吃?
答:因為生命在血中,吃血是對天主主權的侵犯,違反者將被剷除(絕罰)。
五、司祭在和平祭中的權利
問 11:司祭可以從和平祭中得什麼?
答:司祭可得獻脂肪時所伴隨的胸脯和右後腿,這些部位要用“搖禮”和“舉禮”奉獻後歸司祭所有。
問 12:這是暫時的規定嗎?
答:不是。這是上主為亞郎和其子孫設立的永久權利,世世代代在以色列中有效。
六、總結與背景
問 13:這章總共講了哪些祭?
答:本章匯總了六種祭獻的法律:全燔祭、素祭、贖罪祭、贖過祭、祝聖祭、和平祭。
問 14:這些法律是何時給出的?
答:這是上主在西乃山上吩咐梅瑟的內容,是在以色列人奉獻祭品之前制定的律法。
本文作者:劉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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