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我想要的是愛,而不是祭獻)
恭讀歐瑟亞先知書 6:1-6
“請來,讓我們歸向上主,是祂把我們撕裂,但是,祂會治好我們,祂擊打我們,但是,祂會包紮我們的傷口。兩天以後,祂會使我們復蘇,第三天,祂會使我們復活,在祂內生活。讓我們認識,讓我們努力認識上主,祂的到來,有如黎明那樣確定,祂的審判,有如白晝的光那樣閃耀!祂會如同時雨,如同滋潤大地的春雨那樣,來到我們中間。”厄弗辣因,我能對你做什麼?猶大,我能對你做什麼?你的虔敬有如清晨的雲,如同早逝的露珠。因此,我藉著先知打敗他們,我藉著我口中的言語殺死了他們;因為我渴望的是愛,我渴望的是人認識天主,而不是全燔祭。
答唱詠 詠51(50):3-4,18-19,20-21ab
【答】我所渴望的是仁慈,而不是祭獻。(參看:歐6:6)
領:天主,求祢以祢的良善憐憫我;以祢極大的憐憫消滅我的過犯;求祢徹底洗淨我的罪愆,洗淨我的罪,使我潔淨。【答】
領:因為祢不喜歡祭獻,我向祢奉獻全燔祭,祢也決不接。天主,我的祭獻是痛悔的心神,一顆謙遜和謙卑的心。天主,祢決不會棄之不顧。【答】
領:天主,求祢以祢的良善,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以此慷慨恩待熙雍。如此,祢必會悅納祭獻,燔祭和全燔祭。【答】
福音(稅吏回家,成了義人,法利賽人則不然)
恭讀聖路加福音 18:9-14
耶穌給那些深信自己是義人,輕看其他人的人講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去聖殿祈禱:一個是法利賽人,另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自言自語祈禱說:“天主,我感謝祢,我不像其他人那樣貪婪,不誠實,通姦,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週禁食兩次,奉獻我收入的十分之一。”但是,那個稅吏遠遠站著,甚至不抬頭望天,而是捶胸祈禱說:“天主,求祢憐憫我這個罪人。”我給你們說:後者回家成了義人,而不是前者;因為凡自高自大的,必要被貶抑;凡自謙自卑的,必要被高舉。
省思
祭獻似乎在不同文化或種族的宗教,都有著悠久的歷史。中華民族有祭天、祭祖;舊約猶太人有祭獻的傳統,並以全燔祭為最高祭獻。各種祭獻的目的,看來都不外乎是借著獻上祭品,向神明表達謝意或求恩。
身為基督徒,我們是否需要祭獻呢?歐瑟亞先知在第一篇讀經裡,並沒有否定祭獻,卻點出天主其實喜歡仁愛勝過祭獻,並喜歡人認識祂多於全燔祭。耶穌在今天的福音中,並沒有提及祭獻,卻用比喻對比兩種人:法利塞人代表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稅吏則代表有痛悔精神,並謙卑承認己罪的人。耶穌斥責前者,稱讚後者。這跟祭獻有何關係?
原來今天的聖詠提供了答案:基督徒的祭獻, 就是痛悔和謙卑的精神!耶穌本人所作的祭獻,已經是圓滿的,基督徒無需模仿舊約以民作全燔祭。然而,擁有天主給予自由意志的我們,仍須向這位稅吏學習,要有一顆痛悔和謙卑的赤心。
主,求祢賜予我們恩寵,讓我們能謙卑地痛悔自己的一切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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