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和平聖言: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三

讀經一(遵守誡命,你們的善工就會圓滿)
恭讀申命紀 4:1,5-9
梅瑟對百姓說:“現在,以色列,要聽我今天吩咐你們遵守的律例和法令,好使你們能生活,能進入並佔有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將要賜給你們的地方。因此,我教給你們律例和法令,如同上主,我的天主吩咐我的一樣,好使你們能在進去佔領的地方遵守它們。要仔細遵守,因為這樣,你們才能向萬邦證明你們的才智和智慧,他們聽了這些律例的人會說:“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的大民族,有才智的百姓。因為在那裡,有哪個民族,有如此親近他們的神,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我們每次向祂呼求的時候,如此親近我們呢?或者,有哪個偉大的民族,有如此公道的律例和法令,正如我今天擺在你們面前的全部法律?然而,要留心,更要謹慎,不要忘記你們親眼看到的一切,只要你們活著,就不要讓它們從你們的記憶中溜走,而是要把它們教給你們的兒女和你們的子子孫孫。”

答唱詠 詠147(146,147):12,13,15,16,19-20
【答】耶路撒冷,請讚頌上主。(參看:詠147(146,147):12A)
領:耶路撒冷,請讚頌上主;熙雍,請讚頌妳的天主。因為祂堅固妳城門的門閂;祂祝福了妳內的子女。【答】
領:祂向大地發出命令,祂的聖言迅速奔跑!祂撒雪如羊毛;降霜如灰燼。【答】
領:祂向雅各伯宣講祂的聖言,向以色列宣佈祂的律例和典章。祂從來沒有如此對待過任何國家,從未讓他們知曉祂的典章。【答】

福音(凡遵守並教導法律的人,要被稱作偉大的)
恭讀聖瑪竇福音 5:17-19
耶穌對門徒說:“不要以為我是來廢除法律或者先知。我來並不是為了廢除,而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法律書上的細小字母,字母中的極小部分,都不會從法律上逝去,直到所有的事都應驗。因此,凡違背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這樣教訓人去遵行,在天國裡,他將被稱為最小的。凡遵行這些誡命,並照樣教導人去遵行,在天國裡,他要被稱為最大的。”

省思

誡命是天主送給以色列人的禮物。天主帶領以民出離埃及,擺脫奴隸的身分,成為自由的民族。就在那個時候,天主賜給他們十句話,或稱十誡, 指示他們生活的方針。天主的話蘊含大智慧(申4:6),卻常遭到誤解,被視作外在行為的規範。耶穌時代的猶太人便有 613 條律令,細緻地說明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仿如條文式的重擔, 失卻原先法律的本義。

耶穌並沒有糾纏於這幾百條繁瑣的律令,反把法律概括為「愛主愛人」兩條,並親自踐行。只有將愛注入,法律才得以滿全,才富有真正的意義和活力。如靈修大師古倫神父所言:誡命「不是外力強加的律令,它們是源自人們內心,且最符合心靈深處尊嚴的信念。」從這個基礎去思考天主的法律,其內涵更豐富;遵循它去生活,必能讓人得到真正的自由、喜樂與平安。

主耶穌,請祢賜我智慧去深入體會祢這條愛的誡命,並遵照實行和宣講;我知道這樣做的人「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瑪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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