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和平聖言:常年期第六主日

讀經一(祂從不命令任何人做不義之事)
恭讀德訓篇 15:15-20
如果你選擇遵守誡命,誡命就能救你。如果你相信天主,你也將會得以生存;祂在你面前擺設了火和水,你可任意伸手選取。在人面前有生與死,善與惡,人選擇哪一樣,就要給他哪一樣。上主的智慧極其廣大;祂大有能力,無所不知。天主的眼睛看顧敬畏祂的人,祂洞悉人的每個行為。祂從不命令任何人去做不義之事,也不容許任何人犯罪。

答唱詠 詠119(118):1-2,4-5,17-18,33-34
【答】敬畏上主的人真是有福。(參看:詠119(118):1B)
領:行為無可指摘,遵守上主法律的人是有福的。遵守上主的法令,全心尋求上主的人是有福的。【答】
領:祢吩咐他們勤勉遵守祢的規條。願我在遵守祢典章的道路上堅定不移。【答】
領:求祢善待祢的僕人,好使我能生活,遵守祢的聖言。求祢開啟我的眼睛,好使我能端詳祢法律的奇妙。【答】
領:上主,求祢教我遵守祢的典章,嚴格遵行。求祢賜給我分辨力,好使我能痊心全意遵守祢的法律。【答】

讀經二(天主在萬世之前,為我們的光榮,預定了智慧)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 2:6-10
弟兄姐妹們:我們對成全的人講的智慧,不是這個世代的智慧,也不是這個即將逝去的世界的統治者的智慧,而是天主在萬世以前,為我們的光榮,預定的智慧,隱密的奧秘,今世的統治者不知道,因為如果他們知道,他們就不會把光榮的救主釘在十字架上。但是,正如經上記載: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未曾進入的,天主為孝愛祂的人所準備的。天主藉著聖神把這一切都啟示給我們了。因為聖神洞察一切,甚至洞悉天主的深奧。

福音(有人曾對你們的祖先這樣說,可是,我要對你們這樣說)
恭讀聖瑪竇福音 5:17-37
耶穌對自己的門徒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對你說:直到天地逝去,法律上最小的字母或字母的最小部分都不會從法律上消失。因此,凡違背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教導他人這樣做的,將被稱作天國裡最小的。可是,凡遵守並教導這些誡命的,要被稱作天國裡最大的。我給你們說:除非你的仁義超越法利賽人和經師,你決不會進入天國。你們曾聽人對你們的祖先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就要接受審判。我卻對你說:凡對自己的兄弟動怒的,就要受到審判;人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傻子’(Raqa),必要受到公議會的審判,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叛徒’(Renegade),就要受地獄的火刑。因此,如果你把你的禮品帶到祭台,在那裡想到你的兄弟有任何不滿,就要把你的禮品留在祭台,先去與你的兄弟和好,再來獻你的禮品。你要在去法庭的路上迅速與你的對手和解。不然,你的對手要把你交給判官,判官要把你交給警衛,你要被下到獄中。我實在對你說:除非你付清最後一分,決不會被釋放。你曾聽人說:不可犯姦淫。我卻對你說:凡懷著情欲看女人的,心裡已經同她犯了姦淫。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要把它剜出來,把它扔掉。為你而言,你失掉你的肢體,比你全身被投到地獄中要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要把它砍下扔掉。為你而言,你失掉你的一個肢體,比你全身被投到地獄中要好。還有人說:凡休妻的,就要給她休書。可是,我對你說:凡休妻的(除非這段婚姻是不合法的)就是使她犯姦淫。凡與一個離婚的婦人結婚的,就是犯姦淫。還有,你曾聽人對你的祖先說:不要發虛誓,要向上主履行你所許的願。我對你說:總不要發誓;不可指著天發誓,因為它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著地發誓,因為地是天主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她是大王的城。不可指著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可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要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其它多餘的,都出自邪惡。”

省思

今天的讀經指出一個辨別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方向,讓人能從基督徒的生活認出主耶穌,那就是基督徒怎樣在日常生活中去作選擇。德訓篇明確地說明這個選擇「完全在於你自願」。人可以從「生死善惡」中選擇,「人願意那樣,就賜給他那樣」。

福音中,耶穌更進一步告訴人,不要只守法律的字面意,更要活出法律背後的愛的精神。從保祿宗徒給格林多信眾寫的信中,我們深深地明白到,要做一個好的選擇,絕對不是單靠人的努力,更是要依賴天主聖神的德能。

耶穌把信友該如何生活的規範,說得如此明白,現在就要看每個人自己願意犧牲多少來跟隨主耶穌的教導了。這些規範如只從表面看,好像是要給人增添束縛,若細察內涵,卻是要把人從法律中釋放出來,讓人以愛來輕鬆地守法,並獲享更大的自由。謹讓我們好好地默觀主耶穌如何把這些教導傳給我們,讓我們也能明智地去作出好的抉擇。

主耶穌,感謝祢給我們作選擇的自由意志,我們也求祢賞給我們智慧,讓我們永遠堅持選擇祢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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