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我犯罪得罪了天主)
恭讀撒慕爾紀下 12:1-7A,10-17
上主派納堂去見達味,他一來到達味面前,就說:“請給我審判這個案件!在某城,有兩個人,一人富,一人窮。富人有大量的牛羊。窮人除了一隻他買來的小母羊羔以外,什麼也沒有。他把這羊羔和他以及他的孩子們一起養大。那小母羊羔只分得少量的食糧,喝那窮人杯中的飲料,睡在窮人懷裡。為那窮人而言,那小母羊羔好似他的女兒。現在,富人接待了一位客人,可是,他不願意拿出自己的牛羊給客人準備食物,而是拿了那窮人的小母羊羔,為他的客人準備了食物。”達味就對那人動了怒,對納堂說:“正如上主是生活的,做這事的那人該死!他做了這事,因為他捨不得自己的牛羊,應當四倍償還那窮人。”於是,納堂對達味說:“你就是那人!上主,以色列的天主這樣說:‘刀劍不會離開你的家,因為你輕看了我,娶了烏黎雅的妻子為妻。上主這樣說:我要從你的家中給你帶來災禍。你活著的時候,我就要帶走你的妻子,把他們交給你的近人。他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和你的妻子同寢。你在暗中做了這事,可是,日落的時候,我要使這事在全體以色列人面前成就。”於是,達味對納堂說:“我犯罪得罪了上主。”納堂回答達味說:“上主赦免了你的罪,你不會死。可是,你既以此輕看上主,這給你生的孩子一定會死。”以後,納堂就回家去了。上主打擊了烏黎雅妻子所生的那個孩子,那孩子就生了重病。達味為那個孩子懇求天主。他禁食,穿上苦衣,躺在地上過夜。他家中的長老站在他身邊敦促他從地上起來;他卻不願意,也不願和他們一起吃飯。
福音(這人是誰,就連風和海也聽從祂。)
恭讀聖馬爾谷福音 4:35-41
那天,夜幕將近,耶穌對門徒說:“讓我們渡到對岸去。”離開群眾以後,他們照祂在船上的原狀,帶著耶穌走了。其他的船也與他們同行。忽然,一陣狂風來到,波濤擊打著船,以致船都已滿了水。耶穌在船尾,在墊子上睡覺。他們叫醒祂,對祂說:“師傅,我們快要喪亡了,難道祢不管嗎?”祂便起來,斥責了風,並向海說:“安靜!平靜了吧!” 風就停了,非常平靜。於是,祂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害怕?你們還沒有信德嗎?”他們非常害怕,彼此說:“這人是誰?就連風和海也聽從祂。”
省思
達味王強佔他人妻、殺害忠良、拉人作惡的罪過, 是對天主的輕視,也給人樹立了惡表:有權位而無人監督,就會為所欲為!面對強佔他人小羊的罪行,達味暴跳如雷,義正辭嚴: 上主永在!作這事的人該死……他應七倍償還。納堂先知對達味說:“這人就是你!”因達味的犯罪,罪惡從此在他們家族中蔓延擴散—— 彼此殺害、恥辱彰顯。一個人犯罪,就如把傳染病毒帶給了自己和家人, 後代也跟著遭殃受罪。
我們常會為他人的一個小罪而大發憤怒、高舉正義, 卻總是隱藏自己大罪、文過飾非。痛悔改過、停止犯罪,才會有新的開始;然而每一個罪罰,都必定要承擔。父親的每一個罪惡會殃及孩子,長上的每一個過犯會污染成員。
天主子耶穌基督承擔了我們的罪過,並以修和聖事寬赦我們的罪惡。
主耶穌基督,感謝祢寬恕我們的罪惡,賜給我們新生, 請幫助我們遠離誘惑,每天生活在祢的光明中。阿們!
©全屬於祢& 白建清神父 2026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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