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肋未人獲得產業的安排(1-8節)
問1: 肋未人為何向若蘇厄和以色列族長提出要得城市?
答: 因為上主曾藉梅瑟明明吩咐過,要給肋未人分配城市供他們居住,並給他們郊區以牧放牲畜(參閱戶18:20-24;申10:9)。肋未人不分得土地產業,只靠服侍上主與以色列子民換得生活保障。
問2: 城市和城郊是怎樣分配給肋未人的?
答: 是由以色列子民按照上主的命令,以抽籤的方式,從自己所得的產業中分給肋未人城市與城郊。這樣的安排強調公義與神聖命令的執行。
第二部分:肋未三個家族分得的城市(9-42節)
問3: 肋未人有哪些主要家族?他們分別得了多少城市?
答: 肋未人分為三大家族(出6:16-19):
刻哈特家族(包括亞郎的子孫司祭)共得23城(其中13給亞郎後裔、10給其他刻哈特後裔);
革爾雄家族得13城;
默辣黎家族得12城。
合共48座城市,包括避難城與城郊,用於他們的居住與放牧。
問4: 這些城市分佈在哪些支派地界內?
答: 分佈於以色列各支派,包括猶大、西默盎、本雅明、厄弗辣因、丹、默納協、依撒加爾、阿協爾、納斐塔里、勒烏本、加得、則步隆等。這樣安排使肋未人廣泛分佈在以色列中間,履行宗教教導與禮儀職務。
問5: 為什麼有些城市被指定為“避難城”?
答: 避難城是上主設立給誤殺人者逃避復仇之用(參閱戶35章),肋未人管理這些城,象徵著仁慈與公義的平衡。這些城市包括赫貝龍、舍根、哥藍、刻德士、貝責爾、辣摩特等。
第三部分:上主諾言的實現(43-45節)
問6: 第21章最後提到的“諾言的實現”指的是什麼?
答: 指上主向以色列列祖(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所應許賜下的客納罕全地,如今完全實現。以色列人得以安居,他們的敵人無法敵擋,因為上主親自為他們征戰。這是對上主信實的強烈見證。
問7: 這三節經文對我們的信德生活有什麼啟示?
答: 它提醒我們:
上主絕不食言,他的應許終必實現;
人要信賴上主的安排,雖有時延遲,卻從不落空;
在教會中,我們如同肋未人,應安於聖召崗位,並見證上主的信實與慈愛。
靈修反思問題
在現代社會中,我們如何履行“肋未人”的使命,把信仰帶到自己的家庭、職場與社會中?
你是否曾因信賴上主的應許而經歷祂的恩寵?願意向他人作見證嗎?
你如何看待“避難城”的設立?在教會中,有沒有相似的“避難所”概念?
本文作者:劉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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