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她的許多罪過都得到寬免;因為她愛的多)
恭讀聖路加福音 7:36-50
有位法利賽人邀請耶穌與祂共進晚餐,祂進了那法利賽人的家,躺在桌邊。那在城中的罪婦聽說祂在法利賽人家中坐席。她就拿了一雪花石膏燒瓶的香液,站在祂旁,在祂腳旁哭泣,開始用她的眼淚給祂泡腳。接著,她用自己的頭髮給祂擦乾,親吻它們,用香膏抹上。那邀請祂的法利賽人看到這事,就自言自語說:“如果這人是先知,祂就會知道,那摸祂的人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她是個罪人。”耶穌對他說:“西滿,我有事對你說。”西滿說:“老師,請告訴我。”耶穌說:“有兩個人,欠了某個債主的債:一個欠了五百天工資,一個欠了五十天工資。由於他們都不能償還,那債主就寬恕他們。他們中間,哪個更愛債主呢?”西滿回答說:“我想,是那個被免除更大債務的人。”耶穌對他說:“你判斷得沒錯。”然後,祂轉向那個婦女,對西滿說:“我進你家的時候,你沒有拿水給我洗腳,可是,她用自己的眼淚給我泡腳,用她的頭髮把它們擦乾。你沒有親我,可是,從我進來的那刻開始,她不停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可是,她用油抹我的腳。因此,我給你們說:她的許多罪過都得到寬免;因為她愛得多。那少得寬免的,愛得小。”耶穌對那婦人說:“妳的罪被赦免了。”同桌的人自言自語說:“這人是誰,竟然赦罪?”但是,祂對那婦人說:“妳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去吧。”
省思
我們在生活中,時常會經驗到宴請他人,或受他人的邀請,參加各種應酬。當我們在此觥籌交錯的時候,由於脆弱的人性,使得我們在觥籌交錯的時候,如同今日邀請耶穌來到自己家中坐席的法利賽人一樣,陷入出自自我的喜樂之中,全然忘記了待客之道。
親愛的主內!幾時我們參與天國的筵席 —— 感恩祭時,我們是如何做的呢?我們也許也會如同那法利賽人一樣,只顧自己在聖堂內享受安樂,全然不顧及那些與我們一樣,藉著領受同一基督的洗禮,歸於基督;又領受同一個聖神的恩賜,得稱為天主的子女;並在完整舉行的彌撒聖祭中,與我們分享那祝福之杯中的基督的聖血,共用所擘開的基督的聖體,共結合于基督的兄弟姐妹(參看:格前10:16-17)幾時我們參與感恩祭時,我們時常會按照人的思想,就如那法利賽人一樣(參看:路7:39),就是基於軟弱的肉性,認為自己是聖潔的,而那些與我們相鄰而座的弟兄姐妹,他們所犯的一切罪惡,遠超我們所犯的一切,因而他們不能得到寬赦,我們卻要因我們的虔敬行為,得到天主的歡心。
事實上,我們現今所追求的一切,都是徒勞的,且無益於我們靈魂的得救。因為在表面上來看,我們似乎與常人無異,都按照教會規定的禮儀節期,參與彌撒,並按照教宗的意向,向天主獻上祈禱,卻沒有在生活中,承行天主的聖意。因而,我們便會如同那個法利賽人一樣,以能邀請耶穌來到我們的家中為顯耀,雖然明白天主的聖言,卻沒有在生活中活出聖言的精神。(參看:路7:44-47)以致因拒絕承行天主的聖意,始終生活在罪惡及死亡之中,進而陷入永久喪亡的境地。
親愛的主內!我們要向那位自知罪孽深重,來到耶穌眼前,不斷痛哭流涕的婦人學習(參看:路7:37-38),學習她勇敢地衝破世人自設的樊籬,在主耶穌基督跟前,明認自己所犯的罪,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于萬有之上;在生活中,我們應力行仁愛,在一切境況下,勇敢棄絕自己的一切,並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對天主的深情大愛,定真切之志向,永不犯罪得罪天主。如此,我們便不再生活在罪惡及死亡之中,那時我們要生活在那“普照世人的光”(參看:若1:9-13)的照耀下,被稱為天主的兒女,因為那時,我們已隨從天主聖神的引導,賴天主聖神的助佑,致死了出自肉性的妄動,成了的天主的兒女。(參看:羅8: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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