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聖言:聖母元後(紀念)

讀經一(納敖米帶著摩阿布人盧德到白冷去了。)
恭讀盧德傳 1:1,3-6,14B-16,22
民長時期,有一次,那地方發生了饑荒;於是,有一個人帶著自己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從猶大的白冷離開,在摩阿布高原(plateau of Moab)定居。納敖米(Naomi)的丈夫厄裡默肋客(Elimelech)死了,留下了她和她的兩個兒子。她們都娶了摩阿布女子為妻:一個名叫敖爾帕(Orpah),另一個名叫盧德(Ruth)。他們在那裡大概住了十年,瑪赫隆(Mahlon)和基肋雍(Chilion)也死了,留下了那婦人,沒有兒子,也沒有丈夫。她準備從摩阿布高原(plateau of Moab)回去,因為在那裡,有上主的話傳給她:上主眷顧了自己的百姓,賜給他們食物。
敖爾帕(Orpah)吻別了自己的婆母,盧德卻留在那裡。納敖米(Naomi)說:“妳看!妳的嫂子回到她的民族和她的神那裡去了。和妳嫂子一起回去吧!”盧德卻說:“不要讓我丟棄妳,或把妳拋棄!因為不論妳去哪裡,我就去那裡;妳寄住在哪裡,我也寄住在哪裡,妳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妳的天主,就是我的天主。”
就這樣,納敖米和她的兒媳,摩阿布女子盧德,從摩阿布高原(plateau of Moab)回來了。他們來到白冷的時候,正是開始收大麥的時候。

答唱詠 詠146(145):5-6AB,6C-7,8-9A,9BC-10
【答】我的靈魂,請讚頌上主。(參看:詠146(145):1B)
領:以雅各伯的天主為自己扶助的人,以上主為自己希望的人,真是有福。上主天主創造了天和地,大水和其中的一切。【答】
領:上主使瞎子看見。上主扶起那佝僂的人;上主愛義人。上主保護旅客。【答】
領:祂扶助孤兒寡婦,卻阻撓惡人的道路。熙雍,上主,妳的天主,世世代代,永遠為王。阿肋路亞。【答】

福音(愛的誡命)
恭讀聖瑪竇福音22:34-40
那時候,法利賽人聽說耶穌使撒杜賽人不再發表意見,他們就聚在一起,他們中間的一個法學士試探祂,問祂說:“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最大呢?”耶穌回答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靈,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和第一條誡命。第二條是這樣的: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全部法律和先知都依賴于這兩條誡命。”

省思

今天教會慶祝聖母元後的紀念日。彌撒福音取自聖瑪竇福音。讓我們來分段理解。

那時候,法利賽人聽說耶穌使撒杜賽人不再發表意見,他們就聚在一起,他們中間的一個法學士試著祂,問祂說:“老師,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最大呢?”(參看:瑪22:34-36)

如果我們直接來讀這段經文的話,或許會感到很突兀。因為我們不知道,耶穌給撒杜賽人做了什麼。因此,在開始今天的聖言反思以前,讓我們先來看看,路加福音中,耶穌和撒杜賽人之間的對話。

有些否認復活的撒杜賽人,他們前來問耶穌這個問題說:“老師,梅瑟給我們寫說:‘某人的兄弟死了,留下妻子,並沒有留下子嗣,他的兄弟必須接納這個妻子,為他的兄弟延續後嗣。’現在,有兄弟七人,第一個娶了一個女人,沒有子嗣就死了,接著,第二個和第三個娶了她,七人都是如此,沒有子嗣死了。最後,這女人也死了。現在,復活的時候,這女人會是誰的妻子呢?因為七人都娶過她。”耶穌對他們說:“今世的孩子結婚而再婚,但那堪當獲得永生的,堪當復活的人,既不嫁,也不娶。他們不再死了,因為他們都肖似天使;因為他們要成為復活之子,就是天主的子女。甚至梅瑟在荊棘編中,就已論及復活,那時,呼號說:‘上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因此,祂不是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因為對祂來說,眾人都是生活的。”有些經師回答說:“老師,禰回答的好。”他們再也不敢問祂什麼了。(參看:路 20:27-40)

我們從耶穌和撒杜賽人之間的對話,以及在彌撒福音中看到的那個法學士身上看到什麼呢?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按照這個世界的邏輯生活的人。在他們看來,天主是一個極其嚴苛的天主,祂賞善罰惡。因此,凡不遵守祂誡命的人,無法得到天主的恩典,甚至不配得到天主的恩典。因此,他們想要弄明白,應該遵守哪條誡命,才能獲得永生。

今天,在我們中間,也有這樣的基督徒。他們經常來參與彌撒,經常與神父們交流,他們問的最多的問題就是:我應該遵守哪條誡命?當他們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在他們的心中,已經有了答案。他們之所以這樣問,為的是想要從神父的口中找到語病,好能控告他們。因為他們也遵循這個世界的邏輯和法則。

現在,讓我們來看,耶穌是如何回答的。

耶穌回答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靈,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和第一條誡命。第二條是這樣的: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全部法律和先知都依賴于這兩條誡命。(參看:瑪22:37-40)

耶穌首先引用了申命紀中的一節經文,祂說:“你要以你的全心,以你的全靈,以你的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參看:申6:5)那位法學士對這段經文很瞭解,因為我們知道,申命紀是以色列人必須遵循的法律書。這節經文的意思是:你要以你的一生,而非你生命中的一刻去愛主;你生命中的每一刻,都必須表達出對上主的愛。以你的全力去愛主。意味著你要用你所擁有的一切,包括物質和財富,以及你從天主那裡領受的各種恩典,你要把這一切投入到為天主的計畫服務中去。這就是拉比對這段經文的解釋。以你的全意去愛天主。

耶穌教給我們的天主,不是一個嚴苛對待天主子民的天主,祂沒有強迫我們去愛祂,反而先愛了我們。祂敦促我們以祂為我們每天生活的全部,使祂成為我們生活的核心。祂要求我們消除法利賽人告訴我們的天主的形象,使自己變得空虛,好能徹底接納天主聖言,使自己為天主聖言所引導,受天主聖神的牽引,賴天主聖言對我們施加的愛而得救。

接著,耶穌說: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全部法律和先知都依賴于這兩條誡命。(參看:瑪22:39-40)

耶穌總結了肋未紀第19章,天主教導自己的子民去愛的訓誨,其中有一句,非常重要。就是:“對於那和你們住在一起的外邦人,你要把他看作是你的同鄉,愛他如愛你自己,因為你們也在埃及做過外邦人。”(參看:肋19:33-34)在出谷紀第22章寫道:你不可使旅客感到困擾,不可壓迫他,因為你們也在埃及做客。(參看:出22:20),今天的答唱詠也說:上主保護旅客,扶助孤兒寡婦,保護所有脆弱的人。(參看:詠146(145):9)

從耶穌對這法學士的回應中,我們看到了一個共通點。那就是愛。對天主的愛,對世人的愛。我們該怎麼做,才能體現出我們對天主的愛呢?就是要效法聖母,順從天主的聖意。榮福的至聖童貞,當她聽到天使的宣報以後,她謙恭地說:“看,我是上主的婢女,願照禰的話,在我身上成就。”(參看:路1:38)我們又該怎麼做,才能體現出我們對世人的愛呢?就是要效法聖母瑪利亞,把天主賜給我們每個人的恩典,祂對我們的深情大愛,帶給自己的親戚(參看:路1:39-45)在生命中的每時每刻默思天主的聖言(參看:路2:41-51)從而培養出敏銳的洞察力,在他人沒有發覺自己受困,提出請求以前,就已替他們向耶穌懇求(參看:若2:1-11)並常常參與公共祈禱(參看:宗1:12-14)不斷與我們的手足兄弟分享天主對我們每個人的愛。如此,我們才是一個純全的基督徒。

在此榮福童貞瑪利亞的紀念日。讓我們一起向天主獻上祈禱:

天主,禰使禰聖子的母親做我們的母親和元後。懇切求禰:使我們賴她轉禱的助佑,配得在天國,領受禰恩許給禰兒女的光榮。藉著禰的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禰和祂及聖神,是天主,永生永王。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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