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我要寬恕我的兄弟幾次?)
恭讀聖瑪竇福音 18:21-19:1
伯多祿來到耶穌跟前,問耶穌說:“主,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必須寬恕他幾次?”耶穌回答說:“我給你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因此,天國好似一個國王,決定同自己的僕人清算。他開始清算的時候,有一個債主給他帶來一個欠他一大筆錢的人。由於他無法償還,他的主人命令他連同自己的妻子,兒女,並他的財產一併變賣,以歸還他所欠的債。那時,那僕人俯伏在地,向他跪拜說:‘請容忍我,一切我都要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心,讓他走了,寬免了他的一切債務。那僕人離開的時候,遇到欠他一小筆債務的一個同僕。他就捉住他,開始掐住他,命令道:‘償還你所欠的債。’那同僕就向他屈膝,乞求他說:‘請容忍我吧,一切我都要還給你。’但那僕人拒絕了。相反,那僕人將那同僕關進了監獄,直到他還清所欠的債。他的同僕看見這事,極其不安,就去見自己的主人,把整件事都報告了。那僕人的主人叫過他來,對他說:‘你這個惡僕!因你向我乞求,我就寬免了你的全部債務。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僕,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那僕人的主人大怒,將他交給衙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債務。除非你們從各自的心中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耶穌講完這些話,就離開加里肋亞,來到約旦對岸的猶太境內。
省思
我們時常會在生活中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並與他們發生金錢來往。當我們與他們發生金錢來往時,我們時常會因金錢的不足向銀行進行借貸,如此,我們便如同今天耶穌所設的比喻中,一個欠了主人一萬塔冷通的僕人與他主人的關係一樣(參看:瑪18:24),發生債務關係。幾時我們到了還款的期限,我們的債主便會向我們討還我們所欠的一切。
事實上,我們與天主的關係,有時也會如同僕人、家主和君王之間的關係一樣。由於第一亞當的犯罪,使得我們自出離母胎之時便沾染上了罪惡,並生活在罪惡及死亡的奴役之下。在那時,我們時常生活在絕望之中,甚至如同聖詠的作者一樣:“在審判的時日,惡人站立不住;在義人的會中,罪人不能立足;因為上主賞識義人的行徑,惡人的行徑必自趨沉淪。”(詠1:5-6)因為我們如同伯多祿一樣,認為我們對世人的寬容應當有限度。
親愛的主內!倘若我們仰瞻高懸於十字架上的基督,留心聆聽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話,當耶穌高懸于十字架上時,祂向天父祈求說:“父啊,寬赦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參看:路23:34)並聯想到我們自己時,便會發現,富於仁慈的天父,“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好使我們在祂內成為天主的正義。”(參看:格後5:21)祂使我們藉著領受基督的聖洗,歸於祂的死亡,歸於祂的死亡與祂同葬,好使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參看:羅6:3-4)祂更使我們藉著領受基督的聖神,隨從聖神的引導,成為祂的兒女。(參看:羅8:13-14)由此,我們看到,富於仁慈的天父,並沒有按祂的公義,在我們身上施行祂的判斷,相反,祂無條件的愛了我們,並不設置任何限制條件。
事實上,由於脆弱的人性,我們時常會如同那個惡僕一樣,向天主尋求罪過的赦免(參看:瑪18:23-27),富於仁慈的天主透過祂建基於聖伯多祿(磐石)之上的教會中的牧者,願意在修和聖事中等待我們,聆聽我們向祂告明自己所犯的一切罪惡,幾時我們所犯的罪得到赦免以後,我們時常會如同那惡僕一樣,繼續生活在罪惡及死亡的奴役下(參看:瑪18:28-30)以致當我們結束此世生活時,我們被投入監獄之中,接受天主公義的懲罰。
親愛的主內!我們在生活中,應隨從的,不是出自肉性的妄動,我們應隨從的,是天主聖神的引導,幾時我們依靠天主聖神,致死出自肉性的妄動,我們的行為舉止,定會日益肖似基督,當我們與那些傷害我們的人相遇時,我們定會發自內心寬恕他們,與他們主動修好,好使他們與我們一樣,時常生活在天主滿盈的恩寵中,不再受到罪惡及死亡帶來的束縛,終後能與我們一道,在天上的耶路撒冷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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