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他们要将人子置于死地。)
恭读圣玛窦福音 17:22-27
耶稣和祂的门徒在加里肋亚聚会的时候,耶稣对他们说:“人子要被交在人的手中,他们要杀掉祂,第三天,祂必会复活。”他们都悲痛欲绝。
他们来到葛法翁的时候,收取殿税的税吏来到伯多禄那里,说:“你们的老师不缴纳殿税吗?”他说:“是的。”他来到家里,在他开口以前,耶稣问他说:“西满,你怎么看?地上的君王向谁征收通行费或人口普查税?是向他们的臣民征税,还是向外邦人征税?”伯多禄说:“向外邦人征税。”耶稣对他说:“那么,臣民就是免税的了。但是,为使我们不冒犯他们,去海边,投下钩子,拿起钓上来的第一条鱼。打开它的嘴,你会找到值两倍殿税的硬币,拿去给他们,当作我和你的殿税。”
省思
今天的弥撒福音,取自圣玛窦记述的,耶稣第二次向自己的门徒预言祂即将要受难,但在第三日,祂要由死者中复活。(参看:玛17:22-23)意在提醒众人应当准备好自己的灵魂,迎接自己的死亡。但是,门徒们似乎没有听全这话,因为他们听这话后,非常忧郁。事实上,耶稣所说的,并非是一个悲剧式的结尾,而是藉着祂的死亡,重整万有,藉着祂光荣的复活,使世界与天父重修旧好。福音中提及的殿税(参看:玛17:24),是古罗马帝国时人口税的一种,进入圣殿的人应当缴纳银钱一枚,充作已完人口税的税额。当收取这税的人前去向伯多禄征收税款时,伯多禄回答说:“缴纳的”。这里指的纳税,是为了满全俗世间的法律与信仰上的冲突。
我们不禁要思考:耶稣向伯多禄提出的问题:“西满,你的意见是什么?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通行费或人丁税呢?是向他们的臣民收取,还是向外邦人收取?” (参看:玛17:25)耶稣所说的世上的君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是处于统治地位的人?还是那自称为王的那人?倘若这君王面向外邦人征收关税,却对自己的臣仆免予征收,这是合理的么?这是正当的么?且看伯多禄的回答。伯多禄说:“向外邦人。”(参看:玛17:25)伯多禄的回答,只是出于对于世间法律中存在的情理作出的解释,而非以天主和祂儿子的关系来看的。耶稣今天回复伯多禄的(参看:玛17:26),正是出于天父——基督、天父——基督——祂的子女之间的关系。我们的天父是如此怜爱我们,由于我们满身的罪恶,本不该得到祂的爱怜,理当以补赎和痛悔来弥补自己所犯的罪,从而修补与祂的关系。
事实上,我们的教会所教导的,不是要回避我们的信仰与世间法律上的冲突,而是如何调节这冲突。纵然我们有着千万种理由拒绝人世间诸多无理的,甚至与我们所相信的存在冲突,但是,倘若爱天主,承行天主的旨意,就该当以爱德遵行这一切,时时处处彰显出天人之间的和睦,为使众人因我们所行的一切,看出天父的美善。
我们也许会有这样的困惑:当我们因信仰的缘故,无法调和我们生活中遇到的困扰时,我们又会怎么做呢?是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还是回避这一切呢?其实我们大可不必担忧,因为天主自有祂的美意。如同今天弥撒福音中,耶稣对伯多禄所说的那样:“但是,为使我们不冒犯他们,去海边,下钩,拿过钓上来的第一条鱼。打开它的口,你会找到,值两份殿税的一个银币。拿去给他们,作为我和你的殿税。”(参看:玛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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