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天主所结合的,人决不可拆散)
恭读圣马尔谷福音 10:1-12
耶稣来到犹大地区,越过约旦河。群众又聚在祂的身边,祂按照自己的习惯,再次教训他们。法利赛人来到祂跟前,问说:“一个丈夫同妻子离婚是合法的吗?”他们是在试探祂。祂对他们说:“梅瑟是怎么吩咐你们的呢?”他们回答说:“梅瑟容许丈夫写休书,然后把她赶走。”耶稣却对他们说:“因为你们心硬,他才给你们写下这条诫命。但是,从创世之初,天主造了一男一女。因此,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和母亲,与自己的妻子结合,两人成为一体。因此,他们不再是两个,而是一体。因此,天主所结合的,人决不可拆散。”在家中,门徒又问耶稣这个问题。祂对他们说:“凡与自己的妻子离婚又再娶,就是同她犯奸淫,如果她和自己的丈夫再嫁,也是犯奸淫。”
省思
我们时常会在四部福音中看到耶稣与法利赛人之间的对话,这些法利赛人时常会援引旧约时代梅瑟颁布的律法来试探耶稣,进而找出耶稣的把柄,为的是除掉耶稣。因此,今天他们援引旧约时代梅瑟法律中有关离婚案件的法律作为他们合法离婚的法律依据。因为根据申命纪的记载:如果一个人娶了妻,占有她之后,在她身上发现了什么难堪的事,因而不喜悦她,便给她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而这女子走出了他的家,又去嫁给了另一人为妻,如果后夫又憎恶她,给她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或者娶她之妻的后夫死了,那么,那休她的前夫,在她受了污辱之后,不能再娶她为妻,因为这在上主面前是可憎恶的事;你不要使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土地陷于罪恶。(参看:申24:1-4)因此,他们有理由认为,原来在耶稣的时代,梅瑟法律中有关离婚案件处置的法律在人们眼中根深蒂固,并时常以此为理由,作为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但是,他们时常忘记了天主在创世之初所立定的婚姻(参看:创2:18-24)。因此,耶稣回答他们说:“谁若与自己的妻子离婚而另娶,就是对她犯奸淫;谁若与自己的丈夫离婚而另嫁,也是犯奸淫。”
在我们当下的生活中,尤其是在当今中国社会,离婚率始终居高不下,甚至有些传统的公教家庭中,也时常会出现离婚的现象。这些离婚的青年人中,都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或因为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前往民政当局,或通过人间的法庭解除那任何权力都无权拆散的婚姻。还有一些青年,会因为购入新房产而假离婚,并将原本神圣的婚姻视作为自己谋利的工具。这些种种行为,无不都在伤害天主对我们的爱。因此,让我们学会空虚自己,妥当预备自己的心神,迎接天国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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