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如果你的手使你犯罪,把把它砍掉)
恭读圣马尔谷福音 9:41-50
耶稣对自己的门徒说:“我实在对你们说:但凡有人给你们一杯水喝,因为你们属于基督,定会受到赏报。”
“谁使这些相信我的人中的一个小子犯了罪,为他而言,把一块大磨石戴在他的脖子上,把他扔到海中,为他更好。如果你的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为你而言,你残废进入生命,比双手进到地狱,进到无法止熄的火中,要好。如果你的脚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为你而言,你瘸腿进入生命,比有两脚被扔到地狱中要好。如果你的眼睛使你犯罪,就把它剜出来。为你而言,你一只眼进到 天主的国,比有两只眼被扔进地狱要好,在那里,虫子不死,火也不会熄灭。
“所有人都要被用火腌制。盐是好的,但是,如果盐变得淡而无味,你要用什么才能恢复它的味道?保留在你内的盐,才能彼此和睦。”
省思
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忽视那些最弱小的人,就是那些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那些被人遗忘的人。他们渴望为人所发现,渴望通过我们,认识基督。但是,我们的思言行为,时常会引诱那些尚未认识基督的人犯罪,使他们对教会,对基督产生错误的认识。
诚如吾主耶稣教导的那样:“谁若因你们属于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我实在给你们说:这人绝不会失掉自己的赏报。谁若使相信我者中的一个小子犯罪,如若把磨石放在他的颈上,把他扔到海中,为他更好。”(参看:谷9:41-42)我们既蒙召领受基督的圣洗,随从圣神的引导,成为属于基督的人,倘若我们不如同那些尚未认识的基督一样,以善言善行,在世人面前,立善表,使他们通过默观我们的善言善行,逐渐发现基督对他们的爱,进而舍弃自己的一切,与我们一样,藉着领受同一洗礼、同一圣神、同一圣体圣血,共结合于吾主耶稣基督内,我们便不配成为基督徒。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做呢?今天,耶稣用一种较为夸张的方式,教导我们要舍弃引我们犯罪的手、脚、眼睛,使自己带着完美的身体,进入天国。耶稣并非要求我们去自残,而是要我们勇敢与过去属旧我的生活相隔绝,舍弃自己的一切,隔绝一切犯罪的机会,藉恒常不断的祈祷,刻苦的补赎,时常默思属灵的生命,时时诵读圣言,时时在生活中默观天主的圣意,时时在圣神的光照和带领下,分辨自己的圣召,相称完成自己的圣召,使自己成为世上的盐,地上的光,促进众人和谐共处的酵素,使整个世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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