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灯要摆在灯台上。你们用什么度量衡量别人,你们也要被同样衡量)
恭读圣马尔谷福音 4:21-25
耶稣对门徒说:“难道灯是被拿来放在一个斗筐,或是在床下,而不是放在灯台上?因为除了显明的,没有一样是被隐藏的;除了彰明的事,没有一样事是隐秘的。凡有耳的,听吧。”祂又对他们说:“你们要留心听到的。你们用什么尺度去度量,必要度量你们,还要多多度量你们;凡有的,要多多赐给他;凡没有的,连他所拥有的,都要夺去。”
省思
我们时常会被一些诱人的事物所吸引,比如我们会被人手所创造的美食,社会上的名誉和地位所吸引,因而深深地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几时我们存有这样的思想,我们便是忽视了天主。以致我们忘记天主是如何一步一步地引导我们,吸引我们归向祂的,甚至我们会忘记自己还曾是一个基督徒。甚至有时,我们会忘记天主是如何召叫我们的。事实上,天主时常会在我们的生活中向我们彰显祂的仁慈,并通过我们生活中遭遇的一切,帮助我们分辨祂的圣意,并使我们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如维持我们生命的氧气,阳光,清泉水源,时时处处感受到祂的无限慈爱。
我们时常能经验到天主对我们的慈爱,藉着聆听天主由我们的父辈、亲朋好友、素未谋面的兄弟姐妹向我们宣传的福音,逐渐对信仰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我们便会产生了与天主建立更紧密关系的意愿,愿意藉着领受耶稣基督建立的圣洗圣事,在基督的至圣宝血内,一次而又永久地洗净了自己的原罪 ,并藉着领受圣神的傅油,由罪恶及死亡中解脱出来,不再被称为黑暗之子,魔鬼之子,而是天主的子女了。当我们领受入门圣事时,施礼的神父(主教、枢机、教宗)会从为庆祝主基督光荣复活而祝圣的复活蜡烛中取火,由这圣火中点亮的蜡烛通过我们的代父母传递给我们,使我们藉所领受的基督之光,成为光明之子。通过这入门圣事,我们蒙受祝圣,领受了君王、司祭、先知这三重职份。因此,我们有份于向世界宣讲基督教导我们的一切,将我们所领受的基督之光,与我们的近人分享,使他们藉我们所行的一切,如同我们一样,生活在光明之中。
当我们在向世界宣传福音时,我们时常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甚至会看不起他们。但每当我们读到这里时,我们心中又是如何思考的呢?是将那“普照世人的真光” “放在斗底下,放在床底下”,还是将那“普照世人的真光”“放在灯台上”呢?
事实上,我们时常会在弥撒圣祭中,通过公务司祭(就是我们的神父、主教、枢机、教宗)的手中,领受吾主耶稣基督的体和血。当我们领受了基督的圣体圣血后,基督进入到了我们心中,祂与我们的心灵密切地交谈,并赏赐给我们各种恩宠。我们有时候也会通过祈祷与祂神交,并在诸圣的想通中,由祂向我们洞开的圣肋所流出的血水中,汲取丰富的养分。
我们在领受了这一切之后,就应当善用天主赏赐给我们的一切,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断地实践基督对我们的爱。基督对我们的爱,并不会向我们取回。因此,每当我们向世人宣讲福音时,或向众人施行天主的仁爱时,我们应当效法基督,不计任何条件地将我们由天主那里领受的一切,与他们分享,使他们通过我们所行的一切,共享天主的无限慈爱,并在圣神的光照下,生活在光明之中,将我们心中的生命之光,照亮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这个变幻的世界,不再有黑暗,不再有不相宜的思想,不再充斥着罪恶,而是充满希望、充满生机、充满活力,满溢天主的无限圣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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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三周星期四 弥撒福音省思》有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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