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把你所擁有的一切施捨給窮人,跟隨我)
恭讀聖馬爾谷福音 10:17-30
耶穌踏上旅途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跟前,問祂說:“善師,我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回答他說:“你為什麼稱我善?除了天主以外,沒有誰是善的。你知道誡命:不可殺戮;不可犯姦淫;不可偷竊;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詐騙;要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他回答說:“老師,這一切,我從小就遵守了。”耶穌看著他,喜歡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樣。去,變賣你所擁有的一切,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接著來,跟隨我。”他聽了這話,臉就沉了下來,悲傷地離開了,因為他擁有許多財產。
耶穌環顧四周,對自己的門徒說:“為那些有財產的人而言,進入天國,何其艱難!”門徒對祂的話感到驚訝。因此,耶穌再一次對他們說:“孩子們,進入天國,何其艱難!駱駝穿過針眼,比富人進入天國還要容易。”他們非常驚訝,彼此說道:“這樣,誰還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為人而言,這是不可能的,為天主而言,卻不然。”伯多祿開始對祂說:“我們捨棄了一切,跟隨了禰。”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一人,為了我和福音的緣故,捨棄自己的房屋,或兄弟,或姐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孩子,或土地,今世不得到遠超百倍的:房屋,兄弟,姐妹,母親,孩子,土地,連同迫害,將來不得到永生的。”
省思
我們時常如同福音中那位跑來,跪在耶穌跟前的人,渴望追隨基督。甚至稱耶穌為“善師”。但是,耶穌卻說:“你為什麼稱我為善呢?除了天主以外,沒有誰是善的。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欺詐;要尊敬你的父親和母親。”這似乎是在提醒我們每個人,倘若我們願意追隨基督,就該遵守天主的誡命,並在生活中踐行這一切。
如果我們遵守了法律書上教導我們的一切,便是追隨耶穌基督了嗎?並非如此,我們聽了天主的聖言以後,還應當相稱地在生活中,以實際行動,活出聖言的精神。但是,以行動回應天主的聖言,似乎十分困難。今天,那位跪在耶穌跟前的人,之所以“面色低垂,無法接受,就走了”是“因為他擁有許多產業” (參看:谷10:22)。這些產業成為他信仰生活上更進一步的絆腳石,因此耶穌教導祂的門徒說:“孩子們,進入天主的國,多麼困難啊!駱駝穿過針眼,比富人進入天主的國,還要容易。”(參看:谷10:24-25)意思是,倘若我們不願捨棄隨時都消逝的一切,不在生活中將天主對我們的愛,豐富的實踐出來,棄絕自己的一切,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追隨基督,度一種超凡脫俗的生活,這種超凡脫俗的生活,會使我們的內心得到平靜,使我們能在內心深處聽到天主對我們說話的聲音。
我們也許會有一個疑問:如果我們捨棄了自己的一切,並遵守了天主教導我們的一切,我們果真能得到永生嗎?如同當年耶穌最喜愛的門徒伯多祿也如此問過耶穌:“我們已經捨棄了一切,並跟隨了禰。”(參看:谷10:28)並以此認為:我們定能進入天國。事實上,卻並不如此。我們現今生活的世界,充滿著諸多引誘我們失足犯罪的各種因素,比如我們在社會上的優越地位、由各種金錢堆砌出來的奢華生活,我們往往會在這樣的生活狀態下獲得物質給我們帶來的安慰和快感,甚至會將我們的房屋、我們的手足、我們的父母親友,以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去變賣,以此賺得更多的金錢,使自己能在這個即將消逝的世界上過得舒服。當我們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後,我們會慢慢忘記天主的存在。
創造天地萬物天父,曾以祂的無限慈愛,藉著祂的愛子,我們的主,天主,耶穌基督,向我們揭示了天國的奧秘,並以祂自己的體和血為我們犯的罪作了補贖,並使我們藉著領受祂的洗禮,一次而又永久地脫免原罪,並以祂與聖父所共發的聖神,給我們傅油,使我們成為天主的義子義女。並以祂的體血滋養我們。難道這世上所有的一切,對我們來說,是如此重要的嗎?當我們來到聖堂,參與天主子民的聚會時,當我們由神父的手中領受基督的體和血時,我們又是否會覺得心安?我們在進入聖堂時,又是否先去尋求與天主,以及祂所創造的世界修好,並將自己完全空虛,好能迎接耶穌基督到我們心中,並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將耶穌基督留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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