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弥撒福音省思

福音(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
恭读圣马尔谷福音 10:2-16
法利赛人走近耶稣,问道:“丈夫休妻,合不合法?”他们原是为了试探祂。祂回答他们说:“梅瑟是怎样吩咐你们的?”他们回答说:“梅瑟容许一个丈夫给她写休书,然后让她离开。”耶稣却对他们说:“他给你们写这条诫命,是因为你们心硬。但是,从创世之初,天主造了他们一男一女。为此,男人要离开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与自己的妻子结合,他们两人要成为一体。因此,他们不再是两个,而是一体。因此,凡天主所结合的,任何人都不可拆散。”在家里,门徒又问了耶稣这事。祂对他们说:“凡与自己的妻子离婚而再娶的,就是同她犯奸淫,如果她与自己的丈夫离婚而再嫁,她也是在犯奸淫。”
有人带孩子们去见耶稣,好使祂能抚摸他们,门徒却斥责他们。耶稣看到这事,祂变得愤怒,对他们说:“让这些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阻止他们,因为天主的国正是属于这样的人。我实在对你们说:凡不如同小孩子一样接受天主的国的人,决不能进去。”接着,祂抱起他们,给他们覆手,降福了他们。

省思

我们时常会在四部福音中看到耶稣与法利塞人之间的对话,这些法利赛人时常会援引旧约时代梅瑟颁布的律法来试探耶稣,进而找出耶稣的把柄,为的是除掉耶稣。因此,今天他们援引旧约时代梅瑟法律中有关离婚案件的法律作为他们合法离婚的法律依据。

因为根据申命纪的记载:如果一个人娶了妻,占有她之后,在她身上发现了什么难堪的事,因而不喜悦她,便给她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而这女子走出了他的家,又去嫁给了另一人为妻,如果后夫又憎恶她,给她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或者娶她之妻的后夫死了,那么,那休她的前夫,在她受了污辱之后,不能再娶她为妻,因为这在上主面前是可憎恶的事;你不要使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土地陷于罪恶。(参看:申24:1-4)因此,他们有理由认为,原来在耶稣的时代,梅瑟法律中有关离婚案件处置的法律在人们眼中根深蒂固,并时常以此为理由,作为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但是,他们时常忘记了天主在创世之初所立定的婚姻(参看:创2:18-24)。因此,耶稣回答他们说:“谁若与自己的妻子离婚而另娶,就是对她犯奸淫;谁若与自己的丈夫离婚而另嫁,也是犯奸淫。”(参看:谷10:11-12)

在我们当下的生活中,尤其是在当今中国社会,离婚率始终居高不下,甚至有些传统的公教家庭中,也时常会出现离婚的现象。这些离婚的青年人中,都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或因为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前往民政当局,或通过人间的法庭解除那任何权力都无权拆散的婚姻。还有一些青年,会因为购入新房产而假离婚,并将原本神圣的婚姻视作为自己谋利的工具。这些种种行为,无不都在伤害天主对我们的爱。甚至会因自己的错误行为,阻止那些纯朴的小孩子来到耶稣跟前。因此,让我们学会空虚自己,妥当预备自己的心神,迎接天主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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