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不要阻止任何以我的名義行奇跡的人)
恭讀聖馬爾谷福音 9:38-43,47-48
那時候,若望對耶穌說:“老師,我們看到有人以禰的名義驅魔,我們試圖阻止他,因為他沒有跟隨我們。”耶穌回答說:“不要阻止他。沒有人以我的名義行了奇跡,立刻說我的壞話的。因為誰若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我實在對你們說:誰若因為你們屬於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決不會失掉他的賞報。
“誰若使這些相信我的小子中的一個犯罪,在他脖子上放上一塊磨石,把他投到海裡,為他更好。如果你的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你殘廢進入生命,好過你帶著雙手進入地獄,進到那不滅的火裡。如果你的腳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生命,好過你帶著雙腳進入地獄。如果你的眼睛使你犯罪,就把它剜出來。你帶著一個眼睛進到天國,好過你帶著兩隻眼睛進入地獄, ‘在那裡,蟲子不死,火也不滅。’”
省思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時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景。那些尚不認識天主的青年人,以極大的愛心去説明那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窮人,並以自己的力所能資助他們,幫助他們過更好的生活。但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時常會因為他們所做的一切,心生嫉妒,覺得他們不應當這樣做,甚至會埋怨他們,反對他們在自己所在的社區做這一切事。這不正如同今天彌撒福音中,若望與耶穌談論的那位尚未追隨基督,但卻以基督之名,行愛德之事的人嗎?
我們現今生活的世界,充滿了諸多與我們所接受的信仰格格不入的思想。我們時常會或只關心自己的事業,或忙於為了自己的前途出入那些引誘我們犯罪的場所,或為了滿足自己的興趣,觀看那些不雅視頻,並激起我們犯罪的念想,從而在世俗中失足跌倒。
也許我們會覺得難以接受,因為耶穌要求我們砍掉引我們跌倒手的和腳,剜掉我們的眼睛,為能保持聖潔的身體,才能免陷於地獄之中。其實,耶穌今天要求我們每個人做到的,是要如同壯士斷腕一般,為能得到永生,該當棄絕自己的一切,棄絕魔鬼,棄絕一切罪惡,棄絕一切引我們犯罪的人、地、事物,在日常生活中,藉著恒常不斷的祈禱,以及做刻苦的補贖,勤領聖事,效法基督,以及祂所喜愛的歷代聖人聖女,善度每天的生活,使我們一生的生活過程,有助於我們最終進入永福的安居之所,與天朝諸神聖一道,永久享見天主聖三光輝的面容,稱揚歌頌祂,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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