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丈夫和妻子不再是二人,而是一體。)
恭讀聖瑪竇福音 19:3-12
有幾個法利塞人來到耶穌跟前,試探祂說:“一個人,無論出於什麼緣由,同自己的妻子離婚,是合法的嗎?”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有沒有讀過,自起初,造物主造了一男一女,且說:‘因此,人要離開自己的父親和母親,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必要成為一體’?因此,他們不再是二人,而是一體的了。因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必不能將其拆散。”他們對祂說:“那麼,為什麼梅瑟吩咐人給女人一紙休書,令其休妻呢?”耶穌對他們說:“因為你們心硬,梅瑟才准許你們同自己的妻子離婚,但自起初,並不是這樣。我給你們說:人若休自己的妻子(除非婚姻是不合法的),並與另一個結婚,就是犯姦淫。”祂的門徒對祂說:“人與自己妻子的關係,若是那樣,還是不娶的好。”耶穌回答說:“並非所有人能接受這話,唯有那領受恩賜的人。有些人不能結婚,因為他們生來便是如此;有些人,是被人毀損了結婚的能力;有些人,他們為了天國的緣故,放棄了結婚的權力。凡能接受這話的,就接受吧。”——基督的福音。
省思
我們時常會在電視,或者在網路上看到一些娛樂圈的明星家庭,在他們中間,有些人是基於共同的利益選擇結婚,因此,在他們的家庭生活中,維繫夫妻感情,是基於金錢和現世物質的利益,一旦他們的利益得到滿足,他們便會如同法利塞人一樣(參看:瑪16:3),選擇自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解除彼此的婚姻。在我們身邊,也有些是對自己的配偶感到不滿,因而他們選擇在婚姻存續期間,覓新歡,如同法利塞人一樣,試圖尋找法律的漏洞(參看:瑪16:7)為能滿足他們心中渴望的,與自己的合法配偶離婚,與自己在合法婚姻存續期間另覓的新歡結婚。
我們生活在此變幻塵世,時常會如同法利塞人一樣,按照自己對天主聖意的理解,選擇合宜的生活,甚至想要通過自己所作的一切,反抗上主,反抗上主的受傅者。幾時我們在生活經驗到天主在我們生命中施予的各種恩惠時,我們的心仍堅如磐石,隨意改變天主自創世之初就訂立的法律(參看:瑪16:4-6),拒絕聽從天主透過建基於伯多祿(磐石)之上的教會(參看:瑪15:18-19),給我們頒佈法令,因為我們隨從的,是出自我們內心的污穢,我們所思念的,是屬於這個世界的一切,所切望,是自出肉性的切望。以致我們仍生活在罪惡及死亡的束縛下。
事實上,為一切在信仰中追隨基督的人來說,當他藉所領受的基督的洗禮歸於基督,歸於基督的死亡,歸於基督的死亡與祂同葬(參看:羅6:3-4)他切望將有死的舊我與基督同釘於十字架上,切望那屬於罪惡的自我消逝,好能不再作罪惡的奴隸(參看:羅6:6)當他隨從天主聖神,切望聖神的事(參看:羅8:5)並依賴天主聖神,致死肉性的妄動,他必能生活。(參看:羅8:13)如此,他便生活在天主聖寵的照耀下,必在天主聖神的光照下,辨明自己的聖召。
親愛的主內!我們生活在此變幻塵世,時常會陷於肉性的妄動之中,以致無法明辨自己的聖召。事實上,天主給予每人的聖召,各不相同,有度婚姻生活的,有工作的,有學習的,有度獨身生活的,有度奉獻生活的 …… 這一切都是天主賞賜的。在生活中,我們不應再如同法利塞人一樣,生活在自己認為安逸的世界中,以致死於安逸,而應如同耶穌的門徒一樣(參看:瑪19:10)明辨自己的聖召,在天主聖神的光照和帶領下,慷慨地完成自己的聖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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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十九周星期五 彌撒福音省思》有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