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主嘆啡:2024年8月12日

常年期第十九周星期一/聖方濟加·尚達爾修女(自由紀念)
福音:瑪竇17:22-27
成為天主的兒女

在葛法翁,耶穌進到的“屋子”,可以被理解為“伯多祿的家”,就是教會或基督徒團體的象徵。耶穌在門徒的家中強調:他們是天主的兒女,享有家人的特殊待遇。這就是今天福音經文的核心意涵。

“人子要被交於人的手中。”這裡所用的“交付”或“移交”一詞,指的是要把救主“移交”給人類的動作。這意味著:天主正採取行動,塑造人的形象。祂把自己交由別人掌控,正如祂做出選擇, 攝取人的形體,住在我們中間一樣。

瑪竇向自己的團體明確:耶穌雖然遭受了可怕的折磨,被釘在十字架上,祂已然預知了這一切,完全明白,坦然接受祂的苦難和死亡。

瑪竇在這裡提到聖殿稅,也許是因為他是稅吏的緣故!然而,他用這樣的一個故事,意在向自己的團體傳遞一個安慰的訊息:他們是天主的家人。耶穌認為:如果聖殿是的天主的家,也應當是天主兒女的家。我們是天主的兒女。因此,我們可以免繳聖殿稅!

這段福音經文似乎體現了初期教會所面臨的衝突。基督徒中的猶太人感到遲疑,難道他們依然有義務去繳納聖殿稅,還是應當那些自稱為神的外邦人繳稅?耶穌在一個不同的時期對他們的疑問給出了答案:皇帝的歸皇帝,天主的歸天主。

© 全屬於禰 &樂仁出版社 (中國澳門)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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