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一 彌撒福音省思

福音(不要抵抗惡人)
恭讀聖瑪竇福音 5:38-42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曾聽說過: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卻給他們說,不要抵抗惡人。當人打你的右臉時,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如果有人訴諸法律,想要奪去你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如果有人向你施壓,要求你走一千步的,你就同他走兩千步。人若向你求什麼,你就給他,人若想要向你借貸,不要拒絕。”

省思

我們時常會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而與他人斤斤計較,似乎想要在一切事物上尋求公道。一如耶穌今天引證的俗語:“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參看:瑪5:38),甚至有時,我們會將別人從我們手中取走原本屬於我們的一切視作是一種損失,因此我們想要千方百計從別人手中奪回我們視作損失的一切,因為在我們看來,幾時我們隨從自己的意願,從他人手中奪取我們認為屬於我們的一切,我們便會 覺得心滿意足了。

事實上,我們現今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來自天主的賞賜。一如聖詠中所吟唱的那樣:“一切生物都瞻仰著禰,希望禰按時給它們飲食。禰一賜給它們,它們便會收集,禰一伸禰的手,它們便得飽食。禰若隱藏禰的面容,它們便要恐懼,禰若停止它們的呼吸,它們就要死去,就再回到它們所由出的灰土去。禰一噓氣,萬物創成,禰使地面,更新復興。”(參看:詠104(103):27-30)如果沒有天主的賞賜,我們將會歸於灰土,假如天主沒有賜下祂的獨生子,以祂聖子在十字架上傾流的寶血,洗淨我們的原罪,並以基督的聖體聖血養育我們,我們便仍生活在罪惡及死亡的奴役下,陷入永久的喪亡中。

親愛的主內!我們時常會用世俗人的眼光看待天主藉著祂的唯一聖子,我們的主基督教導我們的一切有關基督徒在生活中應持有的生活態度的教導(參看:瑪5:39-42),因為在我們看來,當別人侵害我們,肆意迫害我們時,我們不得進行任何的反抗,豈不是一種懦弱的行為。這是因為我們時常隨從的,是出自我們內心的邪惡,以及這個世界的主人和它的使者的引導,拒絕接受天主聖神的引導。

事實上,當耶穌與審問祂的大司祭進行對話時,侍立在大司祭旁的一個差役,給了耶穌一個耳光,說:“你就這樣答覆大司祭嗎?”耶穌答覆說:“我若說得不對,你指證哪裡不對;若對,你為什麼打我?”(參看:若18:19-24) 可見,當耶穌面對不公義的審判時,祂並沒有將祂的另外一面轉向差役,任其隨意為之,而是一種追求至公至義的表現。試想一下,如果基督當真做了在上主眼中視為惡的事,祂定會接受天主公義的審判,但富於仁慈的基督,祂所講論的一切,全是依照父對祂所說的而講論的。(參看:若12:50)為使那些聆聽祂教導的人,因接受祂的教導,獲得永遠的生命,在祂聖言的啟示下,導入生命與平安中。

親愛的主內!一如教會向天主獻上的讚頌時所詠唱的那樣:基督奉行天主的旨意,為天主爭取神聖的子民,祂受難時伸開雙手,以戰勝死亡,宣示復活。(參看:《羅馬彌撒經書》(1984版)通用頌謝詞)我們藉著領受同一個洗禮、同一個聖神、同一個聖體聖血,在基督內,形成同一個肢體,就應在一切事上,時時處處效法教會的元首 —— 基督,一如聖保祿宗徒所教導的那樣:對軟弱的人,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軟弱的人,對一切人,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並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參看:格前9:22-23)我們如此做,才能被稱為如同基督一樣,常是純全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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