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瑪竇19:3-12
自天主創世之時,婚姻就已被看作是天主的旨意,並被看作是男人與女人的結合。在這項協議中,丈夫和妻子雙方都有責任,使他們的婚姻保持有效,留在每人的家中,直到死亡使他們分開為止。
今天的福音,也是我們當下時代的一個呼召:男人和女人應當留心,為他們將要花費自己的餘生一起生活的終身配偶祈禱(因為當人決定最終領受聖事婚配,這個決定就不可挽回)。這事實上提醒已婚人士,儘管在婚姻生活中,有起有落,但是,雙方都需要成功解決彼此的性格差異和各自的問題。
耶穌知道反對者的偏執意圖,祂仍然堅持自己的教導:天主對男人和女人的最初計畫。祂知道,他們尋求規避天主的旨意,製造例外。耶穌覺得無需縱容群眾,也無需在經受挑戰時,提供更容易的出路。祂所聚焦的是天主的旨意。甚至今天,祂挑戰眾人,要眾人回應。
天主的誡命,譴責不忠。事實上,我們基督徒,有義務去遵守誡命,盡各自的最大能力保護婚姻。這樣的訊息,與對生命的尊重,休戚相關;在婚姻中,丈夫和妻子,必須時常珍視,並欣賞各自的生命。
在很多方面,我們成了瘋狂生長的丟棄和分離的社會。如果某樣東西不起效,我們就把它丟掉。早期,人已經學會如何修理和使用。今天,一個物品,替換它,比維修它,更便宜,更容易。我們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中,也傾向於這樣。如果一段婚姻,不起作用,夫妻可能會決定離婚,而非試圖修補。如果一段友情“觸礁”,我們可能會決定離開。如果有人傷害了我,我可能會決定終結這樣的關係,而非與那人一起度過這段痛苦的過程。
教宗方濟各在《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中談到了這段嚴苛的經文。他表示:基督徒團體,必須時常顯露憐憫,要把那些不能達到耶穌理想的婚姻之人,結合在一起。“陪伴他們的牧靈關懷,其關鍵在於融合的取向,好使他們不僅知道自己屬於教會──基督的奧體,而且也能享有喜樂和豐盛的教會生活經驗。”(《愛的喜樂》第299號)
天主的恩典,在我們發生轉變,與基督的恩典相遇時,變得可及。我們也需要相信這個恩典,把這個恩典,與他人交融,因為這個恩典,使我們能“如同祂愛了我們一樣”去愛別人,使我們能向我們周遭的世界,提供某些新的,帶有希望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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