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信友离开教区朝圣的牧灵指引
Prot. 8/23
亲爱的主内:
近日,本会有收到部分教区的教长就有关信友自行组织朝圣团体离开所在教区,前往外教区,或跨越国境至境外朝圣。结合实际情况,特颁布牧灵指引。
1、各地方教会的信友团体,未经本堂主任司铎的准许,不得形成任何形式的朝圣团体,不得擅自离开本教区前往另一教区朝圣。
2、各地方教会本堂(副)主任司铎,如确需要组织信友离开教区,外出前往另一教区朝圣地朝圣的,必须取得本教区主教(或宗座署理)和拟前往教区的主教(或宗座署理)及朝圣地圣堂主任司铎的同意。未经本教区主教(或宗座署理)、拟前往教区的主教(或宗座署理)及朝圣地圣堂主任司铎的同意,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朝圣。
3、各地方教会主教(或宗座署理)根据牧灵需要,以教区名义组织本地信友前往另一教区朝圣的,应当与另一教区主教(或宗座署理)达成协议,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朝圣。未达成协议的,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朝圣。
4、各地方教会本堂(副)主任司铎,各地方教会主教(或宗座署理)如需要组织信友离开本国,前往另一国进行朝圣的,应当事先征求主教团相关部会的意见,主教团相关部会不同意其组织信友出国朝圣的,不得自行组织。主教团相关部会同意其组织信友出国朝圣的,应持相关许可文件,与拟进入的国家主教团、教区或天主教朝圣地协商,协商一致的,方可出行。
5、平信徒未经主管司铎同意,不得在任何地方发布朝圣海报、宣传单页。
6、 各修会(院)、各基督徒信友团体,经圣座或当地教长许可成立的善会,如需要组织相关朝圣活动的,必须取得主管神长的同意,未经主管神长同意,不得组织朝圣活动。
7. 各地方教会主教(或宗座署理)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教会实际情况的朝圣指南,善加引导信友有序朝圣。
全属于祢 谨识
2023年1月30日
© 全属于祢 2023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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