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七周星期五 弥撒福音省思

福音(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
恭读圣马尔谷福音 10:1-12
耶稣来到约旦河对岸的犹太地区。人群又在祂周围聚集了起来。祂按照自己的习惯,又教训他们。法利塞人接近祂,问祂说:“丈夫休妻是合法的吗?”他们原是试探祂。祂回答他们说:“梅瑟是怎么吩咐你们的呢?”他们回答说:“梅瑟许人写体书休妻。”但是,耶稣对他们说:“他给你们写下这项法令,是因为你们心硬。但是,自创世之初,天主造了一男一女。为此,人应离开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与自己的妻子结合,这样,两人成为一体。因此,他们不再是两个,而是一体了。因此,天主所结合的,人必不可拆散。”在家里,门徒问祂这事。祂对他们说:“谁若休妻另娶,就是向她犯奸淫;若妻子休妻而另嫁,也是犯奸淫。”——基督的福音。

省思

我们时常会在四部福音中看到耶稣与法利塞人之间的对话,这些法利塞人时常会援引旧约时代梅瑟颁布的律法来试探耶稣,进而找出耶稣的把柄,为的是除掉耶稣。因此,今天他们援引旧约时代梅瑟法律中有关离婚案件的法律作为他们合法离婚的法律依据。因为根据申命纪的记载:如果一个人娶了妻,占有她之后,在她身上发现了什么难堪的事,因而不喜悦她,便给她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而这女子走出了他的家,又去嫁给了另一人为妻,如果后夫又憎恶她,给她写了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或者娶她之妻的后夫死了,那么,那休她的前夫,在她受了污辱之后,不能再娶她为妻,因为这在上主面前是可憎恶的事;你不要使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土地陷于罪恶。(参看:申24:1-4)因此,他们有理由认为,原来在耶稣的时代,梅瑟法律中有关离婚案件处置的法律在人们眼中根深蒂固,并时常以此为理由,作为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但是,他们时常忘记了天主在创世之初所立定的婚姻(参看:创2:18-24)。因此,耶稣回答他们说:“谁若与自己的妻子离婚而另娶,就是对她犯奸淫;谁若与自己的丈夫离婚而另嫁,也是犯奸淫。”(参看:谷10:11-12)

在我们当下的生活中,尤其是在当今中国社会,离婚率始终居高不下,甚至有些传统的公教家庭中,也时常会出现离婚的现象。这些离婚的青年人中,都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或因为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前往民政当局,或通过人间的法庭解除那任何权力都无权拆散的婚姻。还有一些青年,会因为购入新房产而假离婚,并将原本神圣的婚姻视作为自己谋利的工具。这些种种行为,无不都在伤害天主对我们的爱。因此,让我们学会空虚自己,妥当预备自己的心神,迎接天国的国。

祈祷:
全能的天主,求祢恩赐我们常思念属灵的事,使我们能以言以行,承行祢所悦乐之事。藉着祢的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祢和祂及圣神,是唯一天主,永生永王。亚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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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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