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19章


此章集中在宗教與道德生活的實際規條,呼籲天主子民在各方面“應是聖的”,如上主是聖的一樣。


一、總綱與呼召
問1:為什麼以色列人要遵守這些法律?
答1:因為上主是聖的,也要求他的子民是聖的(見19:2)。守法是回應天主聖潔的召喚,是與祂建立盟約關係的具體體現。


二、宗教義務與家庭責任
問2:我們應如何表現出對父母與天主的敬重?
答2:應孝敬父母,遵守安息日,不拜偶像,也不製造神像(19:3-4)。這是對天主和人倫秩序的基本尊重。
問3:祭獻和平祭有哪些規定?
答3:必須在當天或第二天吃盡祭肉,第三天剩下的應燒毀,不能再吃,否則將褻瀆聖物,需從民中剷除(19:5-8)。


三、對窮人的關懷與社會正義
問4:收割莊稼和摘葡萄時有什麼要求?
答4:不可割盡田邊的莊稼,也不可拾取掉落的果實,要留下給窮人和外方人(19:9-10)。這是具體實踐“愛人如己”的方式。
問5:天主如何要求我們在待人接物上行正義?
答5:不可偷竊、欺騙、欺壓傭人、咒駡殘疾人,也不可在審判中偏袒富人或窮人,而應遵循正義(19:11-15)。


四、人際關係的德行與戒律
問6:當兄弟犯罪時,我們該如何處理?
答6:應坦誠勸戒,不可懷恨在心,也不可復仇,要“愛人如己”(19:17-18)。
問7:對外方人該抱持怎樣的態度?
答7:要善待他們,如同本國人一樣愛他們,因為以色列人也曾在埃及地為外方人(19:33-34)。


五、聖潔生活的具體表現
問8:哪些行為被明文禁止,以保持個人聖潔?
答8:包括不可與不同種類牲畜交配、不可混種、不可穿混合線料衣服;不可刺花紋、不可為死人割傷身體(19:19, 27-28)。這些禁令象徵性地強調以色列人要與列邦有所分別。
問9:對年長者應如何表現尊敬?
答9:在老人面前應起立,尊敬長者,這是出於對天主的敬畏(19:32)。


六、其他宗教禁令與社會秩序
問10:對血液、占卜與淫亂的禁令有何意義?
答10:不可吃帶血的食物、不可占卜、不可賣淫或向亡魂探詢(19:26, 29, 31)。這些做法與異教崇拜有關,違背對唯一真天主的忠誠。
問11:天主為什麼強調度量衡的公正?
答11:因為不公的度量衡是社會不義的根源,天主要求誠信與公平(19:35-36)。


七、結語與神聖命令
問12:整章最核心的精神是什麼?
答12:全章的核心是“你們應當是聖的,因為我,上主是聖的”,並且落實在“愛人如己”的實踐中(19:2,18)。這也是耶穌在新約中所強調的愛的誡命(參見瑪22:39)。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19章


此章集中在宗教与道德生活的实际规条,呼吁天主子民在各方面“应是圣的”,如上主是圣的一样。


一、总纲与呼召
问1:为什么以色列人要遵守这些法律?
答1:因为上主是圣的,也要求他的子民是圣的(见19:2)。守法是回应天主圣洁的召唤,是与祂建立盟约关系的具体体现。


二、宗教义务与家庭责任
问2:我们应如何表现出对父母与天主的敬重?
答2:应孝敬父母,遵守安息日,不拜偶像,也不制造神像(19:3-4)。这是对天主和人伦秩序的基本尊重。
问3:祭献和平祭有哪些规定?
答3:必须在当天或第二天吃尽祭肉,第三天剩下的应烧毁,不能再吃,否则将亵渎圣物,需从民中铲除(19:5-8)。


三、对穷人的关怀与社会正义
问4:收割庄稼和摘葡萄时有什么要求?
答4:不可割尽田边的庄稼,也不可拾取掉落的果实,要留下给穷人和外方人(19:9-10)。这是具体实践“爱人如己”的方式。
问5:天主如何要求我们在待人接物上行正义?
答5:不可偷窃、欺骗、欺压佣人、咒骂残疾人,也不可在审判中偏袒富人或穷人,而应遵循正义(19:11-15)。


四、人际关系的德行与戒律
问6:当兄弟犯罪时,我们该如何处理?
答6:应坦诚劝戒,不可怀恨在心,也不可复仇,要“爱人如己”(19:17-18)。
问7:对外方人该抱持怎样的态度?
答7:要善待他们,如同本国人一样爱他们,因为以色列人也曾在埃及地为外方人(19:33-34)。


五、圣洁生活的具体表现
问8:哪些行为被明文禁止,以保持个人圣洁?
答8:包括不可与不同种类牲畜交配、不可混种、不可穿混合线料衣服;不可刺花纹、不可为死人割伤身体(19:19, 27-28)。这些禁令象征性地强调以色列人要与列邦有所分别。
问9:对年长者应如何表现尊敬?
答9:在老人面前应起立,尊敬长者,这是出于对天主的敬畏(19:32)。


六、其他宗教禁令与社会秩序
问10:对血液、占卜与淫乱的禁令有何意义?
答10:不可吃带血的食物、不可占卜、不可卖淫或向亡魂探询(19:26, 29, 31)。这些做法与异教崇拜有关,违背对唯一真天主的忠诚。
问11:天主为什么强调度量衡的公正?
答11:因为不公的度量衡是社会不义的根源,天主要求诚信与公平(19:35-36)。


七、结语与神圣命令
问12:整章最核心的精神是什么?
答12:全章的核心是“你们应当是圣的,因为我,上主是圣的”,并且落实在“爱人如己”的实践中(19:2,18)。这也是耶稣在新约中所强调的爱的诫命(参见玛22:39)。


本文作者:刘铎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18章

主题:道德生活的规劝与婚姻、性伦理的法律


一、总则部分
问 1:上主为何要以色列人遵守祂的法令和规定?
答:因为祂是以色列人的天主(18:2),祂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埃及或客纳罕人的风俗,而应依祂的法令生活,好能获得生命(18:3-5)。
问 2:“获得生命”是什么意思?
答:在旧约背景下,这是指属世与属灵的祝福;在基督信仰中,这预示着在天主内的永生(参阅:若15:10,罗10:5)。


二、禁止乱伦(6–18节)
问 3:什么是“揭露下体”?
答:这是《圣经》用语,表示发生性关系。此章特别强调亲属间不得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问 4:上主禁止与哪些亲属发生性关系?
答:几乎所有直系血亲与近亲,包括:父母、姊妹、孙女、姑姨、婶婶、儿媳、兄弟之妻,甚至妻子的女儿、孙女,以及姐妹之间作情敌的行为(18:6–18)。
问 5:这与我们今天的“婚姻阻碍”有什么关系?
答:这些禁令构成了天主教婚姻法中所谓的“亲属阻碍”(impedimentum consanguinitatis),属于自然法范畴,教会至今仍承认这些婚姻无效。


三、禁止淫乱与违背自然之行(19–23节)
问 6:为什么在女人月经期间不可以与她同房?
答:这反映犹太洁净律观念,性行为在不洁期中被视为亵渎,应保持身体与心灵的圣洁(18:19)。
问 7:什么是“近人的妻子”?
答:是指他人的配偶。通奸被视为重罪,违反了婚姻圣约(18:20)。
问 8:什么是“使子女经火献给摩肋客”?
答:是异教中将孩子当作活祭焚烧给神明,这种行为是亵渎天主圣名的(18:21),也完全违背天主生命的尊严。
问 9:为什么禁止同性性行为?
答:因为这是天主明言的“丑恶行为”(18:22),违反了祂设立婚姻与生育的本意。教会持守这自然法原则,但主张尊重同性恋者的人格与尊严,呼吁他们活出贞洁的召叫(参《天主教教理》2357-2359)。
问 10:为何禁止人与兽交?
答:因为这是“逆性邪恶”,严重违背天主创世的秩序与人的尊严(18:23)。


四、结语警告(24–30节)
问 11:为何这些罪会使“地受玷污”?
答:在圣经世界观中,大地具有象征意义,反映人的道德状态。严重的罪恶甚至使土地“唾弃”居民(18:25, 28),这预示天主的惩罚。
问 12:本章的教导对今天的我们还有意义吗?
答:有的。这章虽是旧约法律,但其核心是关于人伦道德、性别伦理与圣洁生活的训导,仍对我们今日的信仰与道德生活具有重要启示。
问 13:这一切的根本动机是什么?
答:正如本章开头与结尾所说:“我是上主,是你们的天主。”(18:2, 30)因此我们受召仿效天主的圣洁(参阅:伯前1:16)。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18章

主題:道德生活的規勸與婚姻、性倫理的法律


一、總則部分
問 1:上主為何要以色列人遵守祂的法令和規定?
答:因為祂是以色列人的天主(18:2),祂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埃及或客納罕人的風俗,而應依祂的法令生活,好能獲得生命(18:3-5)。
問 2:“獲得生命”是什麼意思?
答:在舊約背景下,這是指屬世與屬靈的祝福;在基督信仰中,這預示著在天主內的永生(參閱:若15:10,羅10:5)。


二、禁止亂倫(6–18節)
問 3:什麼是“揭露下體”?
答:這是《聖經》用語,表示發生性關係。此章特別強調親屬間不得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問 4:上主禁止與哪些親屬發生性關係?
答:幾乎所有直系血親與近親,包括:父母、姊妹、孫女、姑姨、嬸嬸、兒媳、兄弟之妻,甚至妻子的女兒、孫女,以及姐妹之間作情敵的行為(18:6–18)。
問 5:這與我們今天的“婚姻阻礙”有什麼關係?
答:這些禁令構成了天主教婚姻法中所謂的“親屬阻礙”(impedimentum consanguinitatis),屬於自然法範疇,教會至今仍承認這些婚姻無效。


三、禁止淫亂與違背自然之行(19–23節)
問 6:為什麼在女人月經期間不可以與她同房?
答:這反映猶太潔淨律觀念,性行為在不潔期中被視為褻瀆,應保持身體與心靈的聖潔(18:19)。
問 7:什麼是“近人的妻子”?
答:是指他人的配偶。通姦被視為重罪,違反了婚姻聖約(18:20)。
問 8:什麼是“使子女經火獻給摩肋客”?
答:是異教中將孩子當作活祭焚燒給神明,這種行為是褻瀆天主聖名的(18:21),也完全違背天主生命的尊嚴。
問 9:為什麼禁止同性性行為?
答:因為這是天主明言的“醜惡行為”(18:22),違反了祂設立婚姻與生育的本意。教會持守這自然法原則,但主張尊重同性戀者的人格與尊嚴,呼籲他們活出貞潔的召叫(參《天主教教理》2357-2359)。
問 10:為何禁止人與獸交?
答:因為這是“逆性邪惡”,嚴重違背天主創世的秩序與人的尊嚴(18:23)。


四、結語警告(24–30節)
問 11:為何這些罪會使“地受玷污”?
答:在聖經世界觀中,大地具有象徵意義,反映人的道德狀態。嚴重的罪惡甚至使土地“唾棄”居民(18:25, 28),這預示天主的懲罰。
問 12:本章的教導對今天的我們還有意義嗎?
答:有的。這章雖是舊約法律,但其核心是關於人倫道德、性別倫理與聖潔生活的訓導,仍對我們今日的信仰與道德生活具有重要啟示。
問 13:這一切的根本動機是什麼?
答:正如本章開頭與結尾所說:“我是上主,是你們的天主。”(18:2, 30)因此我們受召仿效天主的聖潔(參閱:伯前1:16)。


本文作者:劉鐸

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17章


一、宰牲獻祭的條例
問 1:上主為何禁止以色列人在會幕之外宰殺牲畜作祭獻?
答:因為一切祭獻必須在上主指定的地方——會幕門口——奉獻,表示尊崇上主的主權。若私自宰牲不獻於上主,就是拒絕承認祂是生命的主,也容易陷入異教的禮儀之中。
問 2:如果有人私自宰殺牛、羊、山羊而不獻給上主,會有什麼後果?
答:這樣的人要“負流血的罪債”,並“由民間剷除”,表示他觸犯了聖潔的界限,破壞了與天主的盟約。
問 3:上主為何強調要獻為“和平祭”?
答:和平祭是感恩與共融的祭獻,象徵人與天主及人群之間的和平關係。藉由這祭獻,百姓能紀念上主的恩惠,並維繫與祂的盟約。
問 4:本章中為何特別提到不可再向“山羊神”獻祭?
答:“山羊神”(原文可能指野鬼或外邦的偶像)代表的是外教迷信和邪崇。天主要求以色列人專一敬拜祂,不可混入異教的做法。


二、關於血的禁令
問 5:為何血被特別禁止食用?
答:因為“肉軀的生命是在血內”,血象征生命,屬天主所有。天主指定血為贖罪之用,不可隨意食用,以尊重生命的神聖。
問 6:若有人吃了血,會有什麼後果?
答:他要“由民間剷除”,表示他違犯了聖潔律法,輕視天主所定的贖罪制度。
問 7:若人獵得野獸或飛禽可食之物,應如何處理血?
答:必須放盡其血,並用泥土蓋上,以示尊重生命與血的神聖用途。
問 8:若有人吃了自死或被猛獸撕裂的動物,會怎樣?
答:他要洗衣服,用水洗澡,直到晚上是不潔的;這是為了避免因屍體而沾染不潔。若不清潔自己,則“應負罪債”。


🙏靈修反思與教義聯繫
問 9:這章對我們的信仰生活有何啟示?
答:它提醒我們尊重天主設定的禮儀與界限,尤其在聖事中要存敬畏的心。就如舊約以色列人不能私自獻祭,我們今日也不可擅自解釋或更改教會的聖禮制度。
問 10:這章中關於血的教導,與耶穌基督的聖血有何關係?
答:舊約禁止食血,是為預表將來基督以聖血贖罪的大奧跡。在新約中,耶穌在最後晚餐中說:“這是我的血,為多人傾流,以赦免罪過。”(瑪26:28)祂的聖血成了我們真正的生命泉源,我們在聖體聖事中領受祂的聖體聖血,不再是象徵,而是實質參與祂的救恩。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17章


一、宰牲献祭的条例
问 1:上主为何禁止以色列人在会幕之外宰杀牲畜作祭献?
答:因为一切祭献必须在上主指定的地方——会幕门口——奉献,表示尊崇上主的主权。若私自宰牲不献于上主,就是拒绝承认祂是生命的主,也容易陷入异教的礼仪之中。
问 2:如果有人私自宰杀牛、羊、山羊而不献给上主,会有什么后果?
答:这样的人要“负流血的罪债”,并“由民间铲除”,表示他触犯了圣洁的界限,破坏了与天主的盟约。
问 3:上主为何强调要献为“和平祭”?
答:和平祭是感恩与共融的祭献,象征人与天主及人群之间的和平关系。藉由这祭献,百姓能纪念上主的恩惠,并维系与祂的盟约。
问 4:本章中为何特别提到不可再向“山羊神”献祭?
答:“山羊神”(原文可能指野鬼或外邦的偶像)代表的是外教迷信和邪崇。天主要求以色列人专一敬拜祂,不可混入异教的做法。


二、关于血的禁令
问 5:为何血被特别禁止食用?
答:因为“肉躯的生命是在血内”,血象征生命,属天主所有。天主指定血为赎罪之用,不可随意食用,以尊重生命的神圣。
问 6:若有人吃了血,会有什么后果?
答:他要“由民间铲除”,表示他违犯了圣洁律法,轻视天主所定的赎罪制度。
问 7:若人猎得野兽或飞禽可食之物,应如何处理血?
答:必须放尽其血,并用泥土盖上,以示尊重生命与血的神圣用途。
问 8:若有人吃了自死或被猛兽撕裂的动物,会怎样?
答:他要洗衣服,用水洗澡,直到晚上是不洁的;这是为了避免因尸体而沾染不洁。若不清洁自己,则“应负罪债”。


🙏灵修反思与教义联系
问 9:这章对我们的信仰生活有何启示?
答:它提醒我们尊重天主设定的礼仪与界限,尤其在圣事中要存敬畏的心。就如旧约以色列人不能私自献祭,我们今日也不可擅自解释或更改教会的圣礼制度。
问 10:这章中关于血的教导,与耶稣基督的圣血有何关系?
答:旧约禁止食血,是为预表将来基督以圣血赎罪的大奥迹。在新约中,耶稣在最后晚餐中说:“这是我的血,为多人倾流,以赦免罪过。”(玛26:28)祂的圣血成了我们真正的生命泉源,我们在圣体圣事中领受祂的圣体圣血,不再是象征,而是实质参与祂的救恩。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16章

贖罪節(Yom Kippur)禮儀


一、總則與背景
問 1:贖罪節(Yom Kippur)設立的背景是什麼?
答: 因亞郎的兩個兒子因擅自走近上主的聖所而被擊殺,上主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指示梅瑟為亞郎和全以色列人制定贖罪日的禮儀(見16:1-2)。
問 2:大司祭亞郎是否可以隨時進入至聖所?
答: 不可以。只有在特定的贖罪日,且按照指定的禮儀程式才能進入聖所,免得因上主的臨在而遭致死亡(見16:2)。


二、禮儀流程
問 3:亞郎在贖罪日要為自己和家人準備什麼?
答: 他要獻上一頭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全燔祭(見16:3, 6)。
問 4:大司祭當天穿什麼服裝?
答: 穿亞麻的聖衣(長衣、短褲、腰帶和頭巾),且在穿之前要以水洗身(見16:4)。
問 5:會眾要提供哪些祭品?
答: 兩隻公山羊作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為全燔祭(見16:5)。
問 6:公山羊的簽分別代表什麼?
答: 一簽歸於上主,用作贖罪祭;另一簽歸於“阿匝則耳”,用來帶走以色列人的罪(見16:8)。


三、特別儀式——“阿匝則耳”與代贖
問 7:被獻給上主的公山羊如何處理?
答: 被宰殺,其血帶入至聖所,在贖罪蓋上灑血以潔淨聖所(見16:15-16)。
問 8:被分給“阿匝則耳”的山羊象徵什麼?
答: 它象徵以色列人所有的罪孽,司祭把這些罪宣認在羊頭上,再由人帶到曠野,表示罪被帶走(見16:21-22)。
問 9:帶走“阿匝則耳”山羊的人可以馬上回營嗎?
答: 不可以,他必須先洗衣、洗身,方可進入營幕(見16:26)。


四、潔淨與贖罪的完成
問 10:大司祭如何為聖所與祭壇潔淨?
答: 用牛和羊的血灑在贖罪蓋和祭壇四周七次,為聖所和祭壇潔淨與祝聖(見16:14, 18-19)。
問 11:贖罪祭剩餘的牛羊如何處理?
答: 血用於聖所,皮、肉、糞則帶到營外焚燒,燒的人也要潔淨後方可入營(見16:27-28)。


五、贖罪節的神學意義
問 12:贖罪節規定哪一天舉行?其意義為何?
答: 七月初十,是以色列人“克己苦身”的日子,也是一整天的“完全安息日”,為除去罪過,使人在上主面前再度潔淨(見16:29-31)。
問 13:贖罪節是一次性的規定嗎?
答: 不是。這是一條“永久的法令”,每年都要舉行(見16:29, 34)。
問 14:贖罪節預示了什麼新約奧跡?(延伸理解)
答: 贖罪節預示了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祂是那真正為我們贖罪的大司祭,也是那“帶走世罪的天主羔羊”(參若1:29;希9章)。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16章

赎罪节(Yom Kippur)礼仪


一、总则与背景
问 1:赎罪节(Yom Kippur)设立的背景是什么?
答: 因亚郎的两个儿子因擅自走近上主的圣所而被击杀,上主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指示梅瑟为亚郎和全以色列人制定赎罪日的礼仪(见16:1-2)。
问 2:大司祭亚郎是否可以随时进入至圣所?
答: 不可以。只有在特定的赎罪日,且按照指定的礼仪程序才能进入圣所,免得因上主的临在而遭致死亡(见16:2)。


二、礼仪流程
问 3:亚郎在赎罪日要为自己和家人准备什么?
答: 他要献上一头公牛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全燔祭(见16:3, 6)。
问 4:大司祭当天穿什么服装?
答: 穿亚麻的圣衣(长衣、短裤、腰带和头巾),且在穿之前要以水洗身(见16:4)。
问 5:会众要提供哪些祭品?
答: 两只公山羊作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为全燔祭(见16:5)。
问 6:公山羊的签分别代表什么?
答: 一签归于上主,用作赎罪祭;另一签归于“阿匝则耳”,用来带走以色列人的罪(见16:8)。


三、特别仪式——“阿匝则耳”与代赎
问 7:被献给上主的公山羊如何处理?
答: 被宰杀,其血带入至圣所,在赎罪盖上洒血以洁净圣所(见16:15-16)。
问 8:被分给“阿匝则耳”的山羊象征什么?
答: 它象征以色列人所有的罪孽,司祭把这些罪宣认在羊头上,再由人带到旷野,表示罪被带走(见16:21-22)。
问 9:带走“阿匝则耳”山羊的人可以马上回营吗?
答: 不可以,他必须先洗衣、洗身,方可进入营幕(见16:26)。


四、洁净与赎罪的完成
问 10:大司祭如何为圣所与祭坛洁净?
答: 用牛和羊的血洒在赎罪盖和祭坛四周七次,为圣所和祭坛洁净与祝圣(见16:14, 18-19)。
问 11:赎罪祭剩余的牛羊如何处理?
答: 血用于圣所,皮、肉、粪则带到营外焚烧,烧的人也要洁净后方可入营(见16:27-28)。


五、赎罪节的神学意义
问 12:赎罪节规定哪一天举行?其意义为何?
答: 七月初十,是以色列人“克己苦身”的日子,也是一整天的“完全安息日”,为除去罪过,使人在上主面前再度洁净(见16:29-31)。
问 13:赎罪节是一次性的规定吗?
答: 不是。这是一条“永久的法令”,每年都要举行(见16:29, 34)。
问 14:赎罪节预示了什么新约奥迹?(延伸理解)
答: 赎罪节预示了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祂是那真正为我们赎罪的大司祭,也是那“带走世罪的天主羔羊”(参若1:29;希9章)。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15章

一、關於男人的不潔
問1:什麼是“淋病”?為什麼會使人不潔?
答:淋病是一種男性生殖系統的慢性分泌,可能代表某種性傳播疾病或身體病患。在以色列禮儀法中,任何非自然的體液流出都象徵與“生命”秩序的脫節,因此使人處於“不潔”的狀態(參見:肋15:2-3)。
問2:一個患淋病的人不潔到什麼程度?
答:不僅他本人不潔,他接觸過的床、坐過的東西、騎過的鞍子,甚至被他唾沫濺到的人,都會變得不潔(15:4-10)。
問3:旁人若不小心接觸到淋病者的東西怎麼辦?
答:他要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澡,並到晚上才潔淨(15:5-10)。這是一種“禮儀性清潔”,而非道德罪汙。
問4:患病者如何取潔?
答:病人必須在症狀停止後等七天,然後洗淨身體與衣服。第八天要獻贖罪祭與全燔祭,借著祭司為他行贖罪禮(15:13-15)。這預示著基督帶來徹底的潔淨(參閱:希9:13-14)。
問5:男人遺精也是不潔嗎?為什麼?
答:是的(15:16)。即使是自然的生理現象,也需洗澡並到晚上才潔淨。因為精液象徵“生命之源”,流失象徵“生命秩序”的暫時中斷。
問6:男女房事為何也會使人不潔?
答:因為涉及精液流出,也被視為需暫時潔淨(15:18)。這是關於“禮儀聖潔”的規定,不是對婚姻或性行為的否定。


二、關於女人的不潔
問7:女人行經(來月經)為什麼被視為不潔?
答:因為月經是“生命未實現”(卵子未受孕)之象徵,也是“血的流失”。血在聖經中代表生命(參閱:肋17:11),流血使人與聖所的“生命中心”不相稱。
問8:女人在經期時,她的床與所坐之物也不潔嗎?
答:是的(15:20-23)。任何觸碰她的人也要洗衣、洗身,到晚上才潔淨。這強調尊重聖所的聖潔與“生命的尊嚴”。
問9:若女人血流不止,超出月經時間,該怎麼辦?
答:她也不潔,必須等流血停止後計算七天,再獻贖罪祭與全燔祭,由司祭為她贖罪(15:25-30)。這也象徵靈魂的醫治需要恩寵與祭獻。


三、關於屬靈意義與神學理解
問10:這些規定今日還有約束力嗎?
答:在基督新約中,這些“潔與不潔”的禮儀律已經成全(參閱:瑪15:11;希9:10)。但它們為我們揭示了罪、潔淨、聖所之間的關係,提醒信徒“潔淨的心靈”是親近天主的前提。
問11:這一章的屬靈教訓是什麼?
答:
天主住在祂子民中間,祂的聖所必須純潔(15:31)。
我們的身體、情感與靈魂都是祂的聖殿,應當在主內生活聖潔。
血與精液象徵生命,任何流失都提醒我們:生命有限,需要依靠天主治癒。
基督是那位終極的“贖罪祭”,祂使我們從一切不潔中得潔淨(參閱:若一1:7)。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15章

一、关于男人的不洁
问1:什么是“淋病”?为什么会使人不洁?
答:淋病是一种男性生殖系统的慢性分泌,可能代表某种性传播疾病或身体病患。在以色列礼仪法中,任何非自然的体液流出都象征与“生命”秩序的脱节,因此使人处于“不洁”的状态(参见:肋15:2-3)。
问2:一个患淋病的人不洁到什么程度?
答:不仅他本人不洁,他接触过的床、坐过的东西、骑过的鞍子,甚至被他唾沫溅到的人,都会变得不洁(15:4-10)。
问3:旁人若不小心接触到淋病者的东西怎么办?
答:他要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澡,并到晚上才洁净(15:5-10)。这是一种“礼仪性清洁”,而非道德罪污。
问4:患病者如何取洁?
答:病人必须在症状停止后等七天,然后洗净身体与衣服。第八天要献赎罪祭与全燔祭,借着祭司为他行赎罪礼(15:13-15)。这预示着基督带来彻底的洁净(参阅:希9:13-14)。
问5:男人遗精也是不洁吗?为什么?
答:是的(15:16)。即使是自然的生理现象,也需洗澡并到晚上才洁净。因为精液象征“生命之源”,流失象征“生命秩序”的暂时中断。
问6:男女房事为何也会使人不洁?
答:因为涉及精液流出,也被视为需暂时洁净(15:18)。这是关于“礼仪圣洁”的规定,不是对婚姻或性行为的否定。


二、关于女人的不洁
问7:女人行经(来月经)为什么被视为不洁?
答:因为月经是“生命未实现”(卵子未受孕)之象征,也是“血的流失”。血在圣经中代表生命(参阅:肋17:11),流血使人与圣所的“生命中心”不相称。
问8:女人在经期时,她的床与所坐之物也不洁吗?
答:是的(15:20-23)。任何触碰她的人也要洗衣、洗身,到晚上才洁净。这强调尊重圣所的圣洁与“生命的尊严”。
问9:若女人血流不止,超出月经时间,该怎么办?
答:她也不洁,必须等流血停止后计算七天,再献赎罪祭与全燔祭,由司祭为她赎罪(15:25-30)。这也象征灵魂的医治需要恩宠与祭献。


三、关于属灵意义与神学理解
问10:这些规定今日还有约束力吗?
答:在基督新约中,这些“洁与不洁”的礼仪律已经成全(参阅:玛15:11;希9:10)。但它们为我们揭示了罪、洁净、圣所之间的关系,提醒信徒“洁净的心灵”是亲近天主的前提。
问11:这一章的属灵教训是什么?
答:
天主住在祂子民中间,祂的圣所必须纯洁(15:31)。
我们的身体、情感与灵魂都是祂的圣殿,应当在主内生活圣洁。
血与精液象征生命,任何流失都提醒我们:生命有限,需要依靠天主治愈。
基督是那位终极的“赎罪祭”,祂使我们从一切不洁中得洁净(参阅:若一1:7)。


本文作者:刘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