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24章

一、關於長明燈和供餅(1–9節)
問1:長明燈使用什麼油?其意義是什麼?
答:使用的是由橄欖榨出的清油。它象徵天主永恆的臨在,也象徵以色列子民不斷地侍立在上主面前(參閱出27:20–21)。燈光長明,代表永不熄滅的信仰和敬拜。
問2:燈應擺放在哪裡?由誰負責照管?
答:應擺在會幕內、約櫃的帳幔外,由亞郎(司祭)負責從晚上到早晨點燃。這是世世代代的永久規定。
問3:供餅如何製作和陳設?
答:以細面做成12個餅(象徵以色列十二支派),每個十分之二“厄法”,排成兩行放在純金桌上。每行上撒純乳香作為紀念火祭。
問4:供餅的輪換與食用規則是怎樣的?
答:每個安息日要更換餅,由司祭在聖所中食用,因為這是“至聖之物”,為他們在祭獻中應得的部分。


二、關於褻瀆天主聖名的罪行(10–16節)
問5:營中發生了怎樣的事件?
答:一名父親是埃及人、母親是以色列人的混血男子在營中與以色列人爭吵,並褻瀆了上主的聖名。
問6:對這名褻聖者是如何處理的?
答:先將其拘押,等候上主指示。上主命令他被帶到營外,由聽見他褻瀆言語的人按手在其頭上,全體會眾用石頭將他處死。
問7:褻瀆天主聖名的法律原則是什麼?
答:凡不避諱使用“雅威”之名的人,不論是以色列人還是外方人,都要被處以死刑。


三、關於報復律(17–22節)
問8:本章如何規定關於殺人和打傷人的律法?
答:凡打死人的應處死刑;打死牲畜的應賠償;傷害同胞者應“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是古以色列的對等報復原則(Lex Talionis)。
問9:此律是否適用於外邦人?
答:是的,天主強調:本地人和外方人應受一樣的法律制約,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


四、關於執行命令(23節)
問10:以色列子民是否遵從了天主的命令?
答:是的,他們照上主通過梅瑟所吩咐的,把那人帶到營外,用石頭處死了他。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24章

一、关于长明灯和供饼(1–9节)
问1:长明灯使用什么油?其意义是什么?
答:使用的是由橄榄榨出的清油。它象征天主永恒的临在,也象征以色列子民不断地侍立在上主面前(参阅出27:20–21)。灯光长明,代表永不熄灭的信仰和敬拜。
问2:灯应摆放在哪里?由谁负责照管?
答:应摆在会幕内、约柜的帐幔外,由亚郎(司祭)负责从晚上到早晨点燃。这是世世代代的永久规定。
问3:供饼如何制作和陈设?
答:以细面做成12个饼(象征以色列十二支派),每个十分之二“厄法”,排成两行放在纯金桌上。每行上撒纯乳香作为纪念火祭。
问4:供饼的轮换与食用规则是怎样的?
答:每个安息日要更换饼,由司祭在圣所中食用,因为这是“至圣之物”,为他们在祭献中应得的部分。


二、关于亵渎天主圣名的罪行(10–16节)
问5:营中发生了怎样的事件?
答:一名父亲是埃及人、母亲是以色列人的混血男子在营中与以色列人争吵,并亵渎了上主的圣名。
问6:对这名亵圣者是如何处理的?
答:先将其拘押,等候上主指示。上主命令他被带到营外,由听见他亵渎言语的人按手在其头上,全体会众用石头将他处死。
问7:亵渎天主圣名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答:凡不避讳使用“雅威”之名的人,不论是以色列人还是外方人,都要被处以死刑。


三、关于报复律(17–22节)
问8:本章如何规定关于杀人和打伤人的律法?
答:凡打死人的应处死刑;打死牲畜的应赔偿;伤害同胞者应“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是古以色列的对等报复原则(Lex Talionis)。
问9:此律是否适用于外邦人?
答:是的,天主强调:本地人和外方人应受一样的法律制约,因为“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


四、关于执行命令(23节)
问10:以色列子民是否遵从了天主的命令?
答:是的,他们照上主通过梅瑟所吩咐的,把那人带到营外,用石头处死了他。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23章

一、總論:上主的節日
問1:誰規定了這些節日?為什麼要守?
答: 是上主親自訓示梅瑟,並命令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遵守。因為這些節日是“上主的節日”,是召集聖會的日子,用來紀念上主的救恩作為,並且與祂建立聖約關係。


二、安息日(Sabbath)
問2:安息日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 每週的第七日,是完全休息的日子。
問3:安息日有何宗教意義?
答: 安息日紀念天主創世後第七日休息,也是人應歸於天主的日子,是聖化的時間,用以祈禱、休息與敬拜(參《出谷紀》20:8-11)。


三、逾越節與無酵節(Pasch & 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
問4:逾越節何時舉行?意義為何?
答: 正月十四日傍晚舉行,紀念上主以“逾越”埃及的災禍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奴役。
問5:無酵節持續幾天?為何要吃無酵餅?
答: 持續七天,從正月十五日起。吃無酵餅象徵急速出埃及時未發酵的餅,是純潔、脫離罪惡的象徵(參格前5:7-8)。


四、薦新節(First Fruits Offering)
問6:薦新節是哪一天?有什麼特別的禮儀?
答: 是逾越節後第一個安息日的次日,獻上第一束收成的穀物,司祭要行搖禮以示歸於上主。
問7:此節的靈修意義為何?
答: 象徵感恩與承認一切恩惠來自上主,天主是百姓的供應者。教父們常以此節預表基督復活(參格前15:20)。


五、五旬節(Pentecost)
問8:五旬節如何計算?
答: 從薦新節後的第二天起數七個安息日,再加一天,共五十天。
問9:五旬節應獻上什麼?
答: 初熟之麥餅、七隻公羔羊、一頭公牛、兩隻綿羊等,並行奉獻搖禮。
問10:教會如何理解五旬節?
答: 教會以此節紀念聖神降臨宗徒(宗2章),為教會的誕生日,完成基督逾越奧跡。


六、新年節(吹角節)
問11:新年節是什麼時候?為何吹角?
答: 七月初一舉行,吹角象徵召集與悔改,準備進入贖罪節的聖時。


七、贖罪節(Yom Kippur)
問12:贖罪節日期為何?主要要求是什麼?
答: 七月初十,信友應克己苦身、完全休息、獻火祭,不做任何工。
問13:若不克己,會有什麼後果?
答: 那人應從民間剷除,象徵他與上主聖約的斷裂。
問14:贖罪節的屬靈意義為何?
答: 是全民悔改與赦罪的日子,預表基督的至聖贖罪祭(參希伯來書9章)。


八、帳棚節(Feast of Booths)
問15:帳棚節慶祝什麼?為何要住帳棚?
答: 慶祝七月十五日起,為期七天,紀念以色列人在曠野居住帳棚的日子,讚美上主的眷顧。
問16:要用什麼植物慶祝?有何意義?
答: 使用美果、棕櫚、樹枝與柳條,象徵喜樂、豐收與自然對上主的讚頌。
問17:帳棚節對我們基督徒的意義為何?
答: 象徵我們現世是客旅,盼望天上的家鄉(參希11:13-16);也象徵末世的上主居於人間(參默21:3)。


九、結語
問18:這些節日還有什麼共通的屬靈要素?
答: 都包含:
召集聖會(qahal):象徵教會的原型;
獻祭與克己:指向基督的犧牲與門徒生活;
紀念與感恩:培養信德的歷史記憶;
安息與喜樂:使信仰從禮儀進入生活。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23章

一、总论:上主的节日
问1:谁规定了这些节日?为什么要守?
答: 是上主亲自训示梅瑟,并命令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遵守。因为这些节日是“上主的节日”,是召集圣会的日子,用来纪念上主的救恩作为,并且与祂建立圣约关系。


二、安息日(Sabbath)
问2:安息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 每周的第七日,是完全休息的日子。
问3:安息日有何宗教意义?
答: 安息日纪念天主创世后第七日休息,也是人应归于天主的日子,是圣化的时间,用以祈祷、休息与敬拜(参《出谷纪》20:8-11)。


三、逾越节与无酵节(Pasch & Feast of Unleavened Bread)
问4:逾越节何时举行?意义为何?
答: 正月十四日傍晚举行,纪念上主以“逾越”埃及的灾祸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奴役。
问5:无酵节持续几天?为何要吃无酵饼?
答: 持续七天,从正月十五日起。吃无酵饼象征急速出埃及时未发酵的饼,是纯洁、脱离罪恶的象征(参格前5:7-8)。


四、荐新节(First Fruits Offering)
问6:荐新节是哪一天?有什么特别的礼仪?
答: 是逾越节后第一个安息日的次日,献上第一束收成的谷物,司祭要行摇礼以示归于上主。
问7:此节的灵修意义为何?
答: 象征感恩与承认一切恩惠来自上主,天主是百姓的供应者。教父们常以此节预表基督复活(参格前15:20)。


五、五旬节(Pentecost)
问8:五旬节如何计算?
答: 从荐新节后的第二天起数七个安息日,再加一天,共五十天。
问9:五旬节应献上什么?
答: 初熟之麦饼、七只公羔羊、一头公牛、两只绵羊等,并行奉献摇礼。
问10:教会如何理解五旬节?
答: 教会以此节纪念圣神降临宗徒(宗2章),为教会的诞生日,完成基督逾越奥迹。


六、新年节(吹角节)
问11:新年节是什么时候?为何吹角?
答: 七月初一举行,吹角象征召集与悔改,准备进入赎罪节的圣时。


七、赎罪节(Yom Kippur)
问12:赎罪节日期为何?主要要求是什么?
答: 七月初十,信友应克己苦身、完全休息、献火祭,不做任何工。
问13:若不克己,会有什么后果?
答: 那人应从民间铲除,象征他与上主圣约的断裂。
问14:赎罪节的属灵意义为何?
答: 是全民悔改与赦罪的日子,预表基督的至圣赎罪祭(参希伯来书9章)。


八、帐棚节(Feast of Booths)
问15:帐棚节庆祝什么?为何要住帐棚?
答: 庆祝七月十五日起,为期七天,纪念以色列人在旷野居住帐棚的日子,赞美上主的眷顾。
问16:要用什么植物庆祝?有何意义?
答: 使用美果、棕榈、树枝与柳条,象征喜乐、丰收与自然对上主的赞颂。
问17:帐棚节对我们基督徒的意义为何?
答: 象征我们现世是客旅,盼望天上的家乡(参希11:13-16);也象征末世的上主居于人间(参默21:3)。


九、结语
问18:这些节日还有什么共通的属灵要素?
答: 都包含:
召集圣会(qahal):象征教会的原型;
献祭与克己:指向基督的牺牲与门徒生活;
纪念与感恩:培养信德的历史记忆;
安息与喜乐:使信仰从礼仪进入生活。


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22章

主題:吃祭物的條件與祭牲的要求


一、吃聖物的條件
問1:什麼是“聖物”?為什麼要謹慎對待?
答:“聖物”指的是以色列人獻給上主的祭品中屬於司祭份內的部分,例如素祭、和平祭等所剩的肉。由於這些祭品是獻於上主的,屬於“神聖之物”,若不潔地接觸,就是褻瀆天主的聖名。


問2:哪些人不得吃聖物?
答:凡是不潔的人,包括患癩病、患淋病、摸過死屍或不潔之物的人,在未取潔之前,不得吃聖物(參閱4-6節)。此外,族外人(非司祭家族的以色列人)、司祭的客人或傭工也不得吃聖物(10節)。


問3:司祭的家人可以吃聖物嗎?
答:可以。司祭用銀錢買來的奴僕、以及在司祭家出生的人都可以吃聖物(11節)。而司祭的女兒若嫁給非司祭族人,則不得吃聖物;但若她喪偶或被棄,沒有子女,又回到父家,則可如同少女時一樣吃聖物(13節)。


問4:如果有人不慎吃了聖物,怎麼辦?
答:他應償還等值的聖物,並加五分之一作為補償,交給司祭(14節)。這強調了聖物的神聖性及對天主的尊重。


問5:司祭若縱容不潔或不應得的人吃聖物,會怎樣?
答:他們會使以色列子民陷於罪中,自己也要承擔後果(15-16節),因為“我是使他們成聖的上主”。


二、獻祭牲的條件
問6:獻給上主的祭牲應具備什麼條件?
答:必須是沒有任何殘疾的公牛、公綿羊或公山羊(19節)。這表示對上主應當獻上最完美、最無瑕疵的供物。


問7:什麼樣的牲畜不能獻上?
答:眼瞎、瘸腿、身體有潰瘍、麻疹、癬疥、或睾丸有損的牲畜都不可以獻(22-24節)。即使有人自願獻祭,也必須無瑕,才能蒙上主悅納。


問8:是否可以接受外邦人獻的牲畜?
答:不可,若牲畜有殘疾,即便是外邦人所獻,也不能用來向天主獻祭(25節)。


三、其他相關條例
問9:為何牛羊生下七天內不可獻祭?
答:因為這是出於對生命的尊重與仁愛,小牲畜需與母親同在七天,待其強壯後,第八天方可獻給上主(27節)。


問10:為何母獸和幼獸不可在同一日宰殺?
答:這是一項慈悲的律例,表達天主對受造界的愛與溫柔(28節),也是對自然秩序的尊重。


問11:感恩祭的肉要在什麼時候吃完?
答:當天要吃完,不可留到第二天(30節)。這象徵人應及時回應恩寵,不可懶惰或輕慢對天主的感恩。


問12:整章的核心教導是什麼?
答:這一章強調對天主聖物的尊重,以及對獻祭禮儀的潔淨與純全。整章以“我是使你們成聖的上主”(32節)為主軸,提醒信徒:凡與天主有關的,都必須神聖、純潔、不可褻瀆。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22章

主题:吃祭物的条件与祭牲的要求


一、吃圣物的条件
问1:什么是“圣物”?为什么要谨慎对待?
答:“圣物”指的是以色列人献给上主的祭品中属于司祭份内的部分,例如素祭、和平祭等所剩的肉。由于这些祭品是献于上主的,属于“神圣之物”,若不洁地接触,就是亵渎天主的圣名。


问2:哪些人不得吃圣物?
答:凡是不洁的人,包括患癞病、患淋病、摸过死尸或不洁之物的人,在未取洁之前,不得吃圣物(参阅4-6节)。此外,族外人(非司祭家族的以色列人)、司祭的客人或佣工也不得吃圣物(10节)。


问3:司祭的家人可以吃圣物吗?
答:可以。司祭用银钱买来的奴仆、以及在司祭家出生的人都可以吃圣物(11节)。而司祭的女儿若嫁给非司祭族人,则不得吃圣物;但若她丧偶或被弃,没有子女,又回到父家,则可如同少女时一样吃圣物(13节)。


问4:如果有人不慎吃了圣物,怎么办?
答:他应偿还等值的圣物,并加五分之一作为补偿,交给司祭(14节)。这强调了圣物的神圣性及对天主的尊重。


问5:司祭若纵容不洁或不应得的人吃圣物,会怎样?
答:他们会使以色列子民陷于罪中,自己也要承担后果(15-16节),因为“我是使他们成圣的上主”。


二、献祭牲的条件
问6:献给上主的祭牲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必须是没有任何残疾的公牛、公绵羊或公山羊(19节)。这表示对上主应当献上最完美、最无瑕疵的供物。


问7:什么样的牲畜不能献上?
答:眼瞎、瘸腿、身体有溃疡、麻疹、癣疥、或睾丸有损的牲畜都不可以献(22-24节)。即使有人自愿献祭,也必须无瑕,才能蒙上主悦纳。


问8:是否可以接受外邦人献的牲畜?
答:不可,若牲畜有残疾,即便是外邦人所献,也不能用来向天主献祭(25节)。


三、其他相关条例
问9:为何牛羊生下七天内不可献祭?
答:因为这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仁爱,小牲畜需与母亲同在七天,待其强壮后,第八天方可献给上主(27节)。


问10:为何母兽和幼兽不可在同一日宰杀?
答:这是一项慈悲的律例,表达天主对受造界的爱与温柔(28节),也是对自然秩序的尊重。


问11:感恩祭的肉要在什么时候吃完?
答:当天要吃完,不可留到第二天(30节)。这象征人应及时回应恩宠,不可懒惰或轻慢对天主的感恩。


问12:整章的核心教导是什么?
答:这一章强调对天主圣物的尊重,以及对献祭礼仪的洁净与纯全。整章以“我是使你们成圣的上主”(32节)为主轴,提醒信徒:凡与天主有关的,都必须神圣、纯洁、不可亵渎。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21章


一、關於司祭的聖潔
問1: 司祭可以為哪些人陷於不潔(接觸屍體)?
答: 只有為自己至親的骨肉親屬,如父母、兒女、兄弟,或尚未出嫁的親姊妹,可以陷於不潔。
問2: 司祭能否因姻親之死而陷於不潔?
答: 不可以,司祭不可因姻親而接觸屍體,以免褻瀆自己(21:4)。
問3: 司祭在外表和行為上有什麼特別的禁忌?
答: 不可剃光頭髮、修剪鬍鬚的邊緣,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或割傷(21:5),因為他是奉獻祭品給天主的人,應保持聖潔。
問4: 司祭在婚姻方面有何限制?
答: 司祭不可娶妓女、受玷污或被丈夫休棄的女人,只能娶未婚的、聖潔的處女為妻(21:7)。
問5: 若司祭的女兒行淫,該如何處理?
答: 她因褻瀆了父親,應以火燒死(21:9)。


二、大司祭的特別規定
問6: 大司祭(受傅油的司祭)在哀悼時可否披頭散髮或撕裂衣服?
答: 不可以,因為他頭上有天主傅油的神印,不得顯露哀傷的外表(21:10)。
問7: 大司祭可以為父母的屍體陷於不潔嗎?
答: 不可以,他連為父母也不可接觸屍體(21:11)。
問8: 大司祭只能娶什麼樣的女子為妻?
答: 只能娶本族中的處女,不能娶寡婦、棄婦、妓女或受玷污的女子(21:13-14)。
問9: 為什麼大司祭在婚姻上要求更嚴格?
答: 因為他代表整個民族行聖職,若婚姻不潔,將褻瀆自己的後裔(21:15)。


三、身體缺陷與司祭職責的限制
問10: 哪些身體條件會使亞郎後裔不得擔任獻祭司祭?
答: 包括:瞎眼、跛腳、殘疾、矮小、駝背、有皮膚病(癬疥、麻疹)、眼生白翳、破碎睾丸等(21:18-20)。
問11: 身體有缺陷的司祭是否完全被排除於聖職之外?
答: 不是。他雖然不能奉獻祭品或進入至聖所,但仍可吃“至聖”與“聖”的供物(21:22),表明他仍屬天主的聖職人員,只是在職務上有部分限制。
問12: 為什麼天主如此嚴謹地要求司祭身體無缺?
答: 因為司祭服務於聖所,必須象徵性地體現完美無瑕的奉獻,以不褻瀆上主的聖所(21:23)。


教理反思與靈修意義
聖潔不是外在形式,而是內在與天主的結合,但外在行為亦須體現這份神聖(參見《天主教教理》1549-1563條)。
司祭的婚姻與生活潔淨,是整個民族與天主契約聖潔的象徵。
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也被召叫“成為聖的”(21:8;參見伯前1:16),在心靈與行為上反映我們屬天主的身分。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21章

一、关于司祭的圣洁
问1: 司祭可以为哪些人陷于不洁(接触尸体)?
答: 只有为自己至亲的骨肉亲属,如父母、儿女、兄弟,或尚未出嫁的亲姊妹,可以陷于不洁。
问2: 司祭能否因姻亲之死而陷于不洁?
答: 不可以,司祭不可因姻亲而接触尸体,以免亵渎自己(21:4)。
问3: 司祭在外表和行为上有什么特别的禁忌?
答: 不可剃光头发、修剪胡须的边缘,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或割伤(21:5),因为他是奉献祭品给天主的人,应保持圣洁。
问4: 司祭在婚姻方面有何限制?
答: 司祭不可娶妓女、受玷污或被丈夫休弃的女人,只能娶未婚的、圣洁的处女为妻(21:7)。
问5: 若司祭的女儿行淫,该如何处理?
答: 她因亵渎了父亲,应以火烧死(21:9)。


二、大司祭的特别规定
问6: 大司祭(受傅油的司祭)在哀悼时可否披头散发或撕裂衣服?
答: 不可以,因为他头上有天主傅油的神印,不得显露哀伤的外表(21:10)。
问7: 大司祭可以为父母的尸体陷于不洁吗?
答: 不可以,他连为父母也不可接触尸体(21:11)。
问8: 大司祭只能娶什么样的女子为妻?
答: 只能娶本族中的处女,不能娶寡妇、弃妇、妓女或受玷污的女子(21:13-14)。
问9: 为什么大司祭在婚姻上要求更严格?
答: 因为他代表整个民族行圣职,若婚姻不洁,将亵渎自己的后裔(21:15)。


三、身体缺陷与司祭职责的限制
问10: 哪些身体条件会使亚郎后裔不得担任献祭司祭?
答: 包括:瞎眼、跛脚、残疾、矮小、驼背、有皮肤病(癣疥、麻疹)、眼生白翳、破碎睾丸等(21:18-20)。
问11: 身体有缺陷的司祭是否完全被排除于圣职之外?
答: 不是。他虽然不能奉献祭品或进入至圣所,但仍可吃“至圣”与“圣”的供物(21:22),表明他仍属天主的圣职人员,只是在职务上有部分限制。
问12: 为什么天主如此严谨地要求司祭身体无缺?
答: 因为司祭服务于圣所,必须象征性地体现完美无瑕的奉献,以不亵渎上主的圣所(21:23)。


教理反思与灵修意义
圣洁不是外在形式,而是内在与天主的结合,但外在行为亦须体现这份神圣(参见《天主教教理》1549-1563条)。
司祭的婚姻与生活洁净,是整个民族与天主契约圣洁的象征。
我们每一个基督徒也被召叫“成为圣的”(21:8;参见伯前1:16),在心灵与行为上反映我们属天主的身分。


本文作者:刘铎

聖經問答:肋未紀 第20章

一、關於敬拜邪神的罪與罰
問1:什麼是“將兒女獻給摩肋客”的罪?為什麼天主如此嚴厲地譴責?
答:這是當時外邦宗教中一種惡俗,將兒女焚獻給邪神摩肋客。此舉褻瀆天主的聖名與聖所,嚴重違反第一誡(不可敬拜別神),因此應處死,淨化選民。
問2:若百姓對這種邪惡行為視而不見,會有什麼後果?
答:若百姓不懲罰犯罪者,天主將親自懲罰犯罪者及他的家族,以防邪惡蔓延至全體。
問3:求問亡魂與占卜者是否也嚴重違背信仰?
答:是的,向亡魂或術士求問是拜邪魔的行為,違反了信賴唯一真天主的信德,也要被天主由民間剷除。


二、關於淫亂與亂倫的嚴厲禁令
問4:本章為何反復強調通姦、亂倫等罪行要“自負血債”?
答:這些行為嚴重破壞家庭、社會與盟約的神聖結構,是天主眼中極大的惡。加上這些罪常涉及隱秘與欺騙,故需重罰警戒。
問5:若人與同性同寢,有何後果?
答:天主明確指出此為“醜事”,違背祂所設立的婚姻與性的自然秩序,因此兩人皆應處死。
問6:為何本章還提到人與走獸交合?這是否只是象徵性的?
答:並非象徵性的,而是真有此類異教風俗。此舉不僅違反人性尊嚴,也深度褻瀆創造秩序,因而必須徹底根除。
問7:揭露親屬的“下體”是什麼意思?
答:這是古代猶太文化中婉轉的說法,指發生亂倫行為。天主嚴禁此類不潔的親屬關係。


三、關於聖潔與分離的生活方式
問8:為何天主要求以色列人“成聖”?這與法律有什麼關係?
答:天主是聖的,祂召選以色列人屬於自己,因此他們必須遠離異教邪俗,通過守法令和規定,活出與眾不同的聖潔生活。
問9:為何要在食物(走獸、飛禽)等方面講求潔與不潔?
答:這些規定具有教育作用,讓選民時時意識到聖潔與分別的重要性,並訓練他們順服天主的旨意,準備成為默西亞降臨的民族。


四、總結與警告
問10:本章最後說“凡召亡魂行巫術或占卜的男女,應一律處死”。這對我們今天有什麼啟發?
答:雖然今天不再以死刑執行,但這仍提醒我們,信仰上應完全專注於天主,拒絕一切現代的“新紀元”、靈媒、塔羅、風水等違背信仰的迷信實踐。


本文作者:劉鐸

圣经问答:肋未纪 第20章

一、关于敬拜邪神的罪与罚
问1:什么是“将儿女献给摩肋客”的罪?为什么天主如此严厉地谴责?
答:这是当时外邦宗教中一种恶俗,将儿女焚献给邪神摩肋客。此举亵渎天主的圣名与圣所,严重违反第一诫(不可敬拜别神),因此应处死,净化选民。
问2:若百姓对这种邪恶行为视而不见,会有什么后果?
答:若百姓不惩罚犯罪者,天主将亲自惩罚犯罪者及他的家族,以防邪恶蔓延至全体。
问3:求问亡魂与占卜者是否也严重违背信仰?
答:是的,向亡魂或术士求问是拜邪魔的行为,违反了信赖唯一真天主的信德,也要被天主由民间铲除。


二、关于淫乱与乱伦的严厉禁令
问4:本章为何反复强调通奸、乱伦等罪行要“自负血债”?
答:这些行为严重破坏家庭、社会与盟约的神圣结构,是天主眼中极大的恶。加上这些罪常涉及隐秘与欺骗,故需重罚警戒。
问5:若人与同性同寝,有何后果?
答:天主明确指出此为“丑事”,违背祂所设立的婚姻与性的自然秩序,因此两人皆应处死。
问6:为何本章还提到人与走兽交合?这是否只是象征性的?
答:并非象征性的,而是真有此类异教风俗。此举不仅违反人性尊严,也深度亵渎创造秩序,因而必须彻底根除。
问7:揭露亲属的“下体”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古代犹太文化中婉转的说法,指发生乱伦行为。天主严禁此类不洁的亲属关系。


三、关于圣洁与分离的生活方式
问8:为何天主要求以色列人“成圣”?这与法律有什么关系?
答:天主是圣的,祂召选以色列人属于自己,因此他们必须远离异教邪俗,通过守法令和规定,活出与众不同的圣洁生活。
问9:为何要在食物(走兽、飞禽)等方面讲求洁与不洁?
答:这些规定具有教育作用,让选民时时意识到圣洁与分别的重要性,并训练他们顺服天主的旨意,准备成为默西亚降临的民族。


四、总结与警告
问10:本章最后说“凡召亡魂行巫术或占卜的男女,应一律处死”。这对我们今天有什么启发?
答:虽然今天不再以死刑执行,但这仍提醒我们,信仰上应完全专注于天主,拒绝一切现代的“新纪元”、灵媒、塔罗、风水等违背信仰的迷信实践。


本文作者:刘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