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司祭的聖潔
問1: 司祭可以為哪些人陷於不潔(接觸屍體)?
答: 只有為自己至親的骨肉親屬,如父母、兒女、兄弟,或尚未出嫁的親姊妹,可以陷於不潔。
問2: 司祭能否因姻親之死而陷於不潔?
答: 不可以,司祭不可因姻親而接觸屍體,以免褻瀆自己(21:4)。
問3: 司祭在外表和行為上有什麼特別的禁忌?
答: 不可剃光頭髮、修剪鬍鬚的邊緣,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或割傷(21:5),因為他是奉獻祭品給天主的人,應保持聖潔。
問4: 司祭在婚姻方面有何限制?
答: 司祭不可娶妓女、受玷污或被丈夫休棄的女人,只能娶未婚的、聖潔的處女為妻(21:7)。
問5: 若司祭的女兒行淫,該如何處理?
答: 她因褻瀆了父親,應以火燒死(21:9)。
二、大司祭的特別規定
問6: 大司祭(受傅油的司祭)在哀悼時可否披頭散髮或撕裂衣服?
答: 不可以,因為他頭上有天主傅油的神印,不得顯露哀傷的外表(21:10)。
問7: 大司祭可以為父母的屍體陷於不潔嗎?
答: 不可以,他連為父母也不可接觸屍體(21:11)。
問8: 大司祭只能娶什麼樣的女子為妻?
答: 只能娶本族中的處女,不能娶寡婦、棄婦、妓女或受玷污的女子(21:13-14)。
問9: 為什麼大司祭在婚姻上要求更嚴格?
答: 因為他代表整個民族行聖職,若婚姻不潔,將褻瀆自己的後裔(21:15)。
三、身體缺陷與司祭職責的限制
問10: 哪些身體條件會使亞郎後裔不得擔任獻祭司祭?
答: 包括:瞎眼、跛腳、殘疾、矮小、駝背、有皮膚病(癬疥、麻疹)、眼生白翳、破碎睾丸等(21:18-20)。
問11: 身體有缺陷的司祭是否完全被排除於聖職之外?
答: 不是。他雖然不能奉獻祭品或進入至聖所,但仍可吃“至聖”與“聖”的供物(21:22),表明他仍屬天主的聖職人員,只是在職務上有部分限制。
問12: 為什麼天主如此嚴謹地要求司祭身體無缺?
答: 因為司祭服務於聖所,必須象徵性地體現完美無瑕的奉獻,以不褻瀆上主的聖所(21:23)。
教理反思與靈修意義
聖潔不是外在形式,而是內在與天主的結合,但外在行為亦須體現這份神聖(參見《天主教教理》1549-1563條)。
司祭的婚姻與生活潔淨,是整個民族與天主契約聖潔的象徵。
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也被召叫“成為聖的”(21:8;參見伯前1:16),在心靈與行為上反映我們屬天主的身分。
本文作者:劉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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