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道德生活的规劝与婚姻、性伦理的法律
一、总则部分
问 1:上主为何要以色列人遵守祂的法令和规定?
答:因为祂是以色列人的天主(18:2),祂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埃及或客纳罕人的风俗,而应依祂的法令生活,好能获得生命(18:3-5)。
问 2:“获得生命”是什么意思?
答:在旧约背景下,这是指属世与属灵的祝福;在基督信仰中,这预示着在天主内的永生(参阅:若15:10,罗10:5)。
二、禁止乱伦(6–18节)
问 3:什么是“揭露下体”?
答:这是《圣经》用语,表示发生性关系。此章特别强调亲属间不得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问 4:上主禁止与哪些亲属发生性关系?
答:几乎所有直系血亲与近亲,包括:父母、姊妹、孙女、姑姨、婶婶、儿媳、兄弟之妻,甚至妻子的女儿、孙女,以及姐妹之间作情敌的行为(18:6–18)。
问 5:这与我们今天的“婚姻阻碍”有什么关系?
答:这些禁令构成了天主教婚姻法中所谓的“亲属阻碍”(impedimentum consanguinitatis),属于自然法范畴,教会至今仍承认这些婚姻无效。
三、禁止淫乱与违背自然之行(19–23节)
问 6:为什么在女人月经期间不可以与她同房?
答:这反映犹太洁净律观念,性行为在不洁期中被视为亵渎,应保持身体与心灵的圣洁(18:19)。
问 7:什么是“近人的妻子”?
答:是指他人的配偶。通奸被视为重罪,违反了婚姻圣约(18:20)。
问 8:什么是“使子女经火献给摩肋客”?
答:是异教中将孩子当作活祭焚烧给神明,这种行为是亵渎天主圣名的(18:21),也完全违背天主生命的尊严。
问 9:为什么禁止同性性行为?
答:因为这是天主明言的“丑恶行为”(18:22),违反了祂设立婚姻与生育的本意。教会持守这自然法原则,但主张尊重同性恋者的人格与尊严,呼吁他们活出贞洁的召叫(参《天主教教理》2357-2359)。
问 10:为何禁止人与兽交?
答:因为这是“逆性邪恶”,严重违背天主创世的秩序与人的尊严(18:23)。
四、结语警告(24–30节)
问 11:为何这些罪会使“地受玷污”?
答:在圣经世界观中,大地具有象征意义,反映人的道德状态。严重的罪恶甚至使土地“唾弃”居民(18:25, 28),这预示天主的惩罚。
问 12:本章的教导对今天的我们还有意义吗?
答:有的。这章虽是旧约法律,但其核心是关于人伦道德、性别伦理与圣洁生活的训导,仍对我们今日的信仰与道德生活具有重要启示。
问 13:这一切的根本动机是什么?
答:正如本章开头与结尾所说:“我是上主,是你们的天主。”(18:2, 30)因此我们受召仿效天主的圣洁(参阅:伯前1:16)。
本文作者:刘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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