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台彌撒
讀經一《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6:3-9》
“弟兄們: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
背景:保祿在羅馬書第六章開始探討洗禮的神學意義。他回應那些可能曲解福音自由為放縱罪惡之機會的人。受洗不是“象徵”而已,而是真實的奧跡性參與(participatio sacramentalis)。
靈修:洗禮不是形式儀式,而是與基督的奧體聯合(unio cum Christo),特別是參與祂的死亡。我們在洗禮中“歸於”祂的死亡,表示我們舊人的滅亡已開始。
“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要我們像基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一樣,能度一個新生活。”
背景:此處是保祿論“洗禮三重參與”的核心: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洗禮是進入基督逾越奧跡的通道。古代的浸禮方式(全身沉入水中)也象徵“埋葬”。
靈修:洗禮使我們開始了新生命(vita nova in Christo)。這新生活是復活的生命,不只是道德改變,而是屬神本質的轉化,是聖化的恩寵(gratia sanctificans)開始在我們內運行。
“如果我們藉著同他相似的死亡,已與他結合,也要藉著同他相似的復活,與他結合。”
背景:保祿使用“相似”(希臘文:σύμμορφος,意為與……同形)一詞,說明信友與基督的密切結合,是“按基督的肖像重塑”的過程(參見羅8:29)。
靈修:基督徒生活不是模仿,而是神秘的結合(unio mystica)。我們因洗禮與基督“相似”,從而也能預嘗祂的復活生命。這是信德與望德的根基。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與他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使那屬罪惡的自我消逝。這樣我們就不再作罪惡的奴隸。”
背景:舊人(vetus homo)指墮落的亞當性格,是原罪影響下的人性。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象徵我們舊人的處死,是聖化工程(opus sanctificationis)的開始。
靈修:這是靈修生活的根本動力:棄絕舊人,穿上新人(參弗4:22-24)。真正的自由來自十字架,因十字架破除了罪的桎梏(servitus peccati)。
“因為已死的人,便脫離了罪惡。”
教義聯繫:死亡意味著罪權的終結。此處不是生理死亡,而是屬靈死亡——借洗禮而對罪死亡。天主教教理(第1266條)指出:“因洗禮,罪得赦免,人成為新人。”
靈修意義:這句話是呼召我們活出聖寵的自由:不再受罪操控,而是在聖神內行走(參羅8:2)。脫離罪惡的生活是信友不斷的選擇。
“所以,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相信也要與他同生。”
靈修意義:這是基督徒“望德的宣告”(declaratio spei)。信德使我們相信:既然我們在今生與基督聯合,終有一天要在祂的復活中與祂共用榮耀。洗禮的最終導向是永恆的生命。
“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了,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他了。”
背景:這是復活神學的高峰。基督復活是一次永遠的勝利(resurrectio gloriosa),而不是暫時的恢復生命。祂的復活是“永生的初果”(參格前15:20)。
靈修:我們信友分享的不是暫時的新生活,而是永恆生命的種子(semen vitae aeternae)。死亡對基督失去了權勢,同樣,對我們這些屬基督的人,它也不再是終點,而是進入永恆的門檻。
總結(靈修小結)
這段書信清楚教導我們洗禮的三重奧跡性作用: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受洗並不是外在儀式,而是我們舊人被釘死、新人誕生的時刻。從那一刻起,我們被召叫走上一條新生活的道路,不再受罪的奴役,而是在聖神中自由地生活。
福音 恭讀聖瑪竇福音 25:31-46
這是耶穌論及「萬民審判」的經典段落,也稱為《最後審判的比喻》,出自《瑪竇福音》第25章。也深刻表達出天主教義中關於善工、仁愛、末世審判與永生永罰的重要教導。
“耶穌對他的門徒們說:‘當人子在他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時,他要坐在光榮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好像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把綿羊放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背景:耶穌自稱“人子”(希伯來語:בן אדם),取自《達尼爾先知書》7:13,指那位天主所立、擁有永恆國權的末世君王。這個比喻是瑪竇福音耶穌公開講道的高峰與總結,並清楚預示末日的審判。
靈修:這圖像顯示,基督不是軟弱受苦的僕人,而是榮耀的君王與審判者(Christus Rex et Judex)。這提醒我們,信仰不僅僅是內心信德,也要接受審判的真實性,將信仰化為行動。
“那時,君王對那右邊的說:我父所降福的人,你們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給你們預備的國度吧!”
教義意義:這裡“右邊”象徵天主的喜悅、祝福與救恩。而“國度”是“天國的圓滿實現”(即永恆生命),天主自創世以來就已為義人預備。
靈修意義:“父所降福的人”這一稱呼提醒我們:救恩不是人賺來的功德,而是天主的恩賜(gratia),我們對恩寵回應的成果。國度不是“賺來”的,而是“承受”(hereditas),如子女承受父業。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做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裡,你們來探望了我。”
教義聯繫:這些行動被稱為仁愛工作的具體實踐(opera caritatis),並被教會整理為“慈悲善工(opera misericordiae corporalia)”。
靈修意義:耶穌在這裡強調,“祂與最小弟兄認同”(identificatio Christi cum pauperibus)。我們所做的每一項小事,若是出於愛,便是對基督本人的服務。——這是愛的聖事性表達。
“那時,義人回答他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饑餓而供養了你,或口渴而給了你喝的?……”
教義基礎:義人並不因自誇而領受獎賞,反而謙卑不自知,顯示出真正德行的謙卑(humilitas vera),而不是做功圖報。
靈修意義: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愛人的行為,常常無聲無聞,但在天主眼中卻極其寶貴。聖女小德蘭強調:“在微小的事上用大愛去做”,正是這個真理的實踐。
“君王便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靈修意義:這是基督徒倫理的黃金標準。基督把祂自己隱藏在最脆弱者(pauperes Christi)之中:窮人、病人、囚犯、外鄉人。教會稱這為“貧者的神學”(Theologia pauperum)。
“然後他又對那左邊的人說:可咒駡的,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它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裡去吧!”
教義意義:這是《新約》中對“地獄(Infernus)”最直接的描述之一。永火不是為人準備的,而是為魔鬼與其使者,但人若拒絕恩寵,固執於自我中心與冷漠,也可能最終落入其中。
靈修意義:這是對我們最大的警醒:審判不僅是針對做了壞事的人,也是針對忽略行善者(peccatum omissionis)。冷漠是不愛的形式。
“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的;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的……”
靈修意義:沒有行惡,但也沒有行善。冷漠、忽視、事不關己的態度,終將面臨永遠的後果。正如聖雅各伯書2:26所言:“信德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幾時見了你……而沒有給你效勞呢?”
靈修意義:這揭示一種屬靈的盲目(caecitas spiritualis),他們不曾在弟兄姊妹的需要中認出基督。這種盲目源自心的冷漠,而不是理智的無知。
“君王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沒有給我做。”
教義意義:正義的標準不僅是避免罪惡,更是積極履行愛德的責任(cf. 教理第2447條)。
“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那些義人卻要進入永生。”
靈修意義:結局清楚而分明:人的命運有永恆的兩個可能——永罰(poena aeterna)或永生(vita aeterna)。選擇在今生完成,無法中途更改。這呼籲我們在今生不斷悔改、實踐愛德。
總結(神學-靈修小結)
這段福音講述了基督作為末日君王的顯現,清楚指出:
末世審判(Iudicium finale)是真實的,人人都要面對;
仁愛行為是審判的標準,不是空洞的信仰聲明;
基督與最弱小者認同,他們是“受苦的基督在地上的臨在”;
救恩的應答必須具體化為慈悲善工與實在的愛德行動;
永生與永罰是真實的末世去向,人需作出自由回應。
這段福音邀請我們以希望與敬畏面對人生終點,並以具體愛德的方式,回應耶穌隱藏在“最小弟兄”身上的呼喚。
—— 小天使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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