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 恭讀德訓篇 35:12-14,16-18
1.「上主是審判者,決不看情面。」
背景:德訓篇(即《德訓篇書》,拉丁文稱為《Ecclesiasticus》或《Sirach》)是智慧文學的一部分,強調生活倫理和信仰實踐。在當時的猶太社會中,官長常常徇私枉法,貧者無告,而《德訓篇》特別提醒人要依靠正義的天主。
靈修:此處強調天主的絕對正義(iustitiadivina),祂不因人的地位、財富或權勢而改變判斷——完全不同于世俗的法官。
教義術語:這是天主的不偏待性(impartialitasDei),體現祂作為公義審判者(Iudexiustus)的本質。
2.「他決不偏袒任何人,而加害窮人。」
釋義:天主不偏袒任何人,也不會因人的貧窮而輕看、加害他。
靈修:窮人在社會中往往沒有依靠,但在天主眼中,他們卻是祂特別眷顧的一群(參閱《路加福音》1:52-53;《瑪竇福音》5:3)。這反映出天主的特殊慈愛(praeferentiaoptionispropauperibus)——即教會常說的“對貧窮者的優先選擇”。
3.「他樂於俯聽被壓迫者的祈禱。」
釋義:天主不僅願意聽祈禱,而且特別傾心於那些在苦難中向祂呼求的人。
靈修:這啟示我們,天主的耳朵向著心靈破碎、內心悔改的人(參閱《詠》51:19),說明祈禱的力量不在於華麗的言辭,而在於謙卑和誠心。
4.「他決不輕視孤兒的哀求,和寡婦訴苦的歎息。」
釋義:天主特別垂憐社會最邊緣、無助的人。
歷史背景:在以色列傳統中,孤兒與寡婦是最容易被剝削的弱勢群體(參閱《申命紀》10:18)。因此,《梅瑟法律》中特別強調要保護他們。
靈修:我們若要效法天主的心懷,也該同情、援助弱小(參閱《雅各伯書》1:27:“看顧孤兒寡婦的祈禱,是純潔而無玷的敬虔”)。
5.「誠心誠意恭敬天主的人,必蒙接納;他的祈禱上徹雲霄。」
釋義:真誠敬畏天主的人,其祈禱是有效的,達到天主面前。
靈修:強調了虔誠(pietas)與敬畏天主(timorDomini)在信仰生活中的核心地位;這不是恐懼,而是出於愛的敬畏。
6.「謙卑的人祈禱,穿雲而上,不達到目的,決不休止;」
釋義:謙卑的祈禱具有堅持的力量,最終定會感動天主。
靈修:這裡強調持續祈禱(oratioperseverans)的重要性,正與《路加福音》18:1-8中寡婦的比喻呼應,展現出信仰的堅持。
教父傳統:奧斯定聖師指出,天主有時延遲回應,是為了讓我們的祈禱變得更加誠摯和持久。
7.「除非至高者答應,為義人伸冤,執行正義,他決不離開。」
釋義:天主會為義人主持公道,只要他們持守正義,祂就不會離棄他們。
靈修:此處提到的“義人”在聖經中指那些依靠天主而生活正直的人。強調了信德與正義同行。
8.「上主決不遲延。」
釋義:天主雖似“遲延”,但其實是為了更高的目的——在祂的時間中,一切都剛剛好。
靈修:呼應《伯多祿後書》3:9:“主並不遲延他的應許”;我們要以信德等待,因天主的時間不同於人的時間。
小總結(靈修反省):
本段經文教導我們,祈禱的力量並不在於身份、口才或社會地位,而在於內心的謙卑、虔誠和堅持。天主是那位不偏待人的審判者,也是特別垂憐貧弱者的慈父。在當今社會中,教會必須繼續活出這種“優先選擇窮人”的精神,並鼓勵信友以恒心祈禱,不因眼前未得回應而灰心。
這段讀經與主日福音中“寡婦與不義法官”的比喻形成強烈呼應,提醒我們:真正有信德的人,是那些即使在黑夜中、壓迫中、沉默中,也不斷向天主呼求、信靠祂最終伸冤的人。如此的信德,就是“人子來時能否在地上找到”的信德。
願我們今日在祈禱中,也以謙卑心信賴說:“主啊,垂憐我罷!我雖不配,你卻是公義的主。”
讀經二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第茂德後書 4:6-8,16-18
1.「親愛的:我已經被奠祭,我離開人世的時候也近了。」
背景:這是聖保祿寫給年輕門徒弟茂德的臨別信件之一,被視為他的“靈性遺言”。當時保祿宗徒正被囚於羅馬,面臨殉道。
“被奠祭”(希臘文:σπένδομαι,拉丁文:libatio)是聖經中祭獻的一種形式,常指酒或血倒在祭壇上作奠祭。
靈修:保祿將自己的生命視為為基督而傾倒的祭品(oblatiosacrificialis),象徵他完全的奉獻。
2.「這場好仗,我已經打完;這場賽跑,我已經跑到終點;這信仰我已經持守住了。」
釋義:保祿用三個比喻總結他的宗徒生涯:
好仗(certamenbonum):暗指屬靈的鬥爭(參《弗》6:10-17)。
賽跑:信仰的旅程是一場有目標的奔跑(參《格前》9:24-27)。
持守信仰:他始終忠於宣講的福音,未曾偏離。
靈修:這提醒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場持續的戰鬥與信德的賽跑,需要恒忍、忠貞、毅力。
3.「從今以後,那正義的冠冕已經為我準備好了。」
釋義:保祿以“冠冕”(coronaiustitiae)象徵天主為義人預備的賞報,這是一種象徵永恆生命與榮耀的圖像。
背景:在希臘羅馬運動會中,勝者得桂冠。保祿常以此象徵屬靈的獎賞。
4.「這冠冕是主——正義的審判者,在那一日必要賞給我的;」
釋義:“那一日”即主的日子(diesDomini),也就是終末審判日。主在那天以正義審判一切。
5.「不但賞給我,也賞給所有懷著愛心等候他顯現的人。」
釋義:這獎賞並非為保祿獨享,而是為所有“愛慕主顯現”的人而設。
靈修:“等候他顯現”意味著在今世懷著熱望與忠信,盼望基督再來。
6.「我第一次申辯時,沒有一個人支持我,反而都離棄了我,願天主不歸罪於他們!」
釋義:保祿回憶在羅馬第一次出庭時的孤立無援。
靈修:即使在被遺棄中,保祿卻寬恕那些離棄他的人,正如基督在十字架上寬恕(參《路》23:34)。
術語:這體現了基督徒寬恕的精神(virtusmisericordiae)與效法基督的榜樣。
7.「但是主卻在我左右,給我力量,使福音的宣講藉著我而完成,使萬國的人都能聽見;」
釋義:雖然人棄他,主卻同在;他之所以能繼續宣講福音,是靠主的能力。
靈修:這是聖保祿在使徒職務(ministeriumapostolicum)中經驗天主扶持的寫照。
8.「主也把我從獅子口中救出來。」
釋義:可能是字面指他在庭審中被判無罪釋放,也可能是象徵從邪惡勢力或死亡中得救。
背景:羅馬帝國常以“獅子”象徵迫害或危險(如《達》6章達尼爾的故事)。
靈修:象徵天主在危急中施予解救,是護佑的天主(Protectormeus)。
9.「他要救我脫離各種兇惡的事,也要使我安全地進入他天上的國。」
釋義:保祿深信,無論在地上的危險或天上的歸宿,天主都會全程引導。這表達了對天主終末救恩計畫(salusaeterna)的信賴,也包含了對天國歸屬(regnumcaelorum)的望德。
10.「願光榮歸於他,直到無窮世之世!阿們。」
釋義:結尾以榮耀頌贊天主,是信德的自然流露。這是光榮主的祈禱(doxologia),也預示了保祿對永恆天主的依靠與愛慕。
小總結(靈修反省)
這一段是聖保祿生命旅程的靈性總結與信德見證。在即將殉道之際,他沒有怨天尤人,而是充滿了信賴、盼望與感恩。
他用三句話總結了基督徒的召叫:
“打完好仗”:在屬靈戰爭中,忠於基督;
“跑到終點”:在聖召旅程上,持守到底;
“守住信仰”:在信仰生活中,不被動搖。
他深信:天主是正義的審判者,終將為每個忠信的人賜下“正義的冠冕”。他也教導我們,即使在孤獨、誤解、苦難中,主仍然在我們左右,施以助佑與力量。
願我們也以“愛慕主顯現”的心生活,使我們在自己的“終點”也能得著那永不朽壞的冠冕。
福音 恭讀聖路加福音 18:9-14
“那時候,耶穌向幾個自以為清高,而輕視別人的人,講了這個比喻:”
背景:在耶穌的時代,法利塞人是猶太教中的一個嚴格宗派,強調法律的遵守和宗教的儀式純正。耶穌此時面對的是一些“自義”(自以為義)的人——他們認為靠自己的行為便能成義。
靈修:這一節指出耶穌講這個比喻的物件:那些依恃自己行為的人。他們缺乏謙遜,常以屬靈優越感輕視他人。這是一種驕傲的屬靈病態(spiritualpride)。
“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務員。”
背景:聖殿是祈禱與獻祭的中心。法利塞人是宗教精英,而稅吏在當時是“公認的罪人”,因他們替羅馬徵稅,常常被視為叛國者和敲詐勒索者。
️靈修:兩類人的對比設定了張力:一個是“外在虔誠”的代表,一個是“內在悔改”的象徵。天主注重的不是社會地位,而是內心態度。
“那個法利塞人站著,心裡這樣祈禱:‘天主,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贓枉法、淫亂放蕩,也不像這個稅務員。’”
背景:法利塞人的祈禱姿態常常是站立的,這是合法而常見的態度。然而,他的祈禱變成了自我誇耀。
靈修:法利塞人的祈禱缺乏悔罪意識,是屬靈驕傲(superbiaspiritualis)的表現。他以別人的罪襯托自己的“義”,這是自義的祈禱,缺乏真實與謙卑。
“我每週禁食兩次,我一切的收入都捐獻十分之一。”
背景:猶太律法要求每年守一次贖罪日禁食,而法利塞人每週兩次禁食,遠超律法,是出於敬虔的表現。但他們往往將這些作為誇耀的資本。
靈修:善功若無愛德與謙卑相伴,就變成了虛偽的表現。這個法利塞人強調的全是自己做了什麼,卻沒有提到天主的仁慈與恩典。
“那個稅務員卻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是捶著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
背景:稅吏常因職業而被邊緣化。他的姿態(遠遠地站著、低頭、捶胸)代表內心的羞愧和悔恨,是痛悔的典型姿態(compunctiocordis)。
靈修:稅吏的祈禱體現了真實的悔罪(contritiovera)。他不為自己辯護,只請求天主的憐憫,這正是“痛悔者的祈禱”,合乎天主心意。
“我告訴你們:這個人回到家裡,成了義人,而那個人卻不然。”
教義:這是這段比喻的高潮,耶穌用反轉結局來傳達福音的真理:義不是靠人的功勞得來的,而是藉著天主的恩典,透過信德與痛悔的態度所接受的。
靈修:天主“高舉謙卑的人”(參閱《路》1:52),祂悅納的是內心破碎的祈禱(參閱《詠》51:19)。稅吏成為“義人”,是因他認清自己是罪人,依賴天主的仁慈。
“因為自高自大的,必被貶抑;自謙自卑的,必被高舉。”
背景:《箴言》和《瑪利亞贊主曲》都有類似教導(箴16:18;路1:52)。耶穌多次教導“誰願為大,就要作眾人的僕人”(谷10:43)。
靈修:這是耶穌教導中的黃金法則之一,強調謙卑(humilitas)是成義與成聖的道路。驕傲使人跌倒,謙卑引來天主的恩寵。
靈修總結:
這段福音比喻對我們的屬靈生活提出深刻反省。我們容易落入法利塞人的陷阱,以自己的宗教行為為傲,忘記真正成義的道路是痛悔與信賴天主的仁慈。
法利塞人代表“律法主義的虔誠”,外表虔誠卻心靈驕傲;稅吏代表“福音性的悔改”,雖然行為有虧,卻因內心的謙卑而被義化。正如《天主教教理》第2631條所說:“悔罪的祈禱,是轉向天主的第一步,是虔敬祈禱的泉源。”
小結:
天主注視的是人的內心,不是外表的善功;
祈禱必須出於真實與謙卑,才為天主所悅納;
成義不是靠行為,而是依賴天主的仁慈;
在生活中應常效法稅吏的態度,每日省察、認罪、求憐憫;
謙卑不是輕視自己,而是將自己真實地置於天主面前,完全依靠祂的恩典。
—— 小天使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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