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主嘆啡:2024年11月3日

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福音:谷12:28B-34
使聖言成為我們生活的血肉

在今天的福音經文中,一個經師問耶穌:哪一條誡命才是最大的。耶穌藉著引用申命紀第6章中的示瑪(Shema),即:“你要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同時加添:“要如同愛你自己一樣,愛你的近人”作出回應。教宗方濟各認為:這段重複的經文教給我們一些至關重要的東西:天主聖言並不只只人所聽到的資訊,也是要不斷重複,不斷內化,不斷活出的資訊。

教宗採用了一個強有力的類比,他解釋道:必須反復思想天主聖言,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直到天主聖言成了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不但要理解天主聖言,而且也要使天主聖言改變我們的內心。耶穌邀請我們深入接觸天主聖言,使天主聖言在我們內心不斷回蕩,塑造我們的行為,我們的思想,我們的關係。

教宗的一次講道中,他說:“救主並不是在尋找那些訓練有素的釋經者。相反,祂在尋找溫順的心,接納祂的聖言,容許天主聖言改變的心。因此,熟悉福音,隨時掌握福音,甚至把福音放在口袋中,放在我們的錢包中,隨時閱讀,隨時複誦,至關重要。每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耶穌,天主聖父的聖言,就會進到我們的心中,就會和我們親密接觸,我們就會在祂內結出果實。”


這就要求我們不斷接觸福音,不斷閱讀和複誦福音,使福音與我們的良心產生共鳴,指導我們的日常行動。愛天主和我們的近人的誡命,並非是理論上的,這要求我們的生活,以此誡命為中心。我們是否全然愛上主?我們是否善待了我們的近人?我們的生活,必須鮮活地解釋天主的愛,使祂成了血肉的聖言,活於我們的行動中,正如聖瑪利亞所做的那樣。

©全屬於禰 & 樂仁出版社(中國香港)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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