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一
福音:瑪5:38-42
接納不同凡響的良善
在一個尋隙報復,似乎是可以接受的社會裡,耶穌挑戰了既有的秩序。祂教導說:“不要以惡報惡。”與其尋隙報復,不如選擇良善。臉的一面被打了,就要呈上另一面,這不是出於軟弱,而是作為抵抗侵犯的主張。
想像一下這樣的場景:你因一場超過你掌控範圍的事故被送上法院。在這樣的場景下:耶穌建議我們去看看對我們發動訴訟的人。關鍵是:不要站在敗訴的一方,而是要表現出慷慨。當我們超越別人對我們提出訴求的時候,我們就要表現出一種把關係置於物質上財富的心態。
人要求你走一英里的時候,就要心甘情願同他走上兩英里。當你被要求一項超過你通常職責範圍的額外任務的時候,即使這不合你意,也要格外注意。這不只只是盲目的服從:這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轉變行為,遠超表現出謹慎,打破限制的行為。讓我們成為改變故事的個體!
耶穌激勵我們:毫不猶豫進行施捨。人們走向我們的時候,不要拒絕。慷慨不只是一種有形的資產:這關乎予人寬恕,同情和善意。讓我們在不缺乏同情心的世界中,成為予人同情的源泉。
讓我們採用這種變革性的同情方式,以此改變我們的世界。請記住:我們有能力影響當下的生活。在生活中,沒有什麼比個人的操守更為重要了。所有物質上的事物,不管其多有價值,都會轉瞬即逝。如果我們擁有這個世界,但失掉了自己的靈魂,為我們而言,有什麼益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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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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