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三
福音:路11:14-23
天主的手指在工作
除非脫離罪惡,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悔改。在我們的每日生活中,我們可能會發現自己正陷於消極的行為和看法中。重要的是:要意識到這樣的趨勢,致力於支持積極的價值觀,而非妥協於我們的信仰觀。在過去,把錯誤的行為打上有罪的標籤是一種常見的做法,我們傾向於攀附不斷變化的社會形態和價值觀,為此提供辯護。
有時候,我們對在我們內工作的天主的手,視而不見。那時候,我們只是認為是“幸運”“巧合”,我們沒能在這樣的條件和場合承認天主的手。沒有什麼事情,不是偶然或碰巧發生的。天主聖言提出這個問題,使我們思考:我們是否對天主的手在我們生活中創造的奇跡,充滿感激之情,或者,我們只是認為,這一切是理所當然的?
“手指”是一種象徵,有人用手指指著我的時候,這可能象徵著指控我。當它被放在嘴唇上的時候,這意味著向命令我保持沉默,手指可以發出那可能使我感到高興或不高興的命令。手指也可以意味著:有人高興的指著我,伸手來擁抱我,把我抱在懷中或肩上。它可以給我指明前進的道路。
一個小孩子可以抓住母親或父親的手指,這樣的話,在行走時就會很安全。手指能擦去我眼中的淚水。當耶穌提到“天主的手指”時,它只能意味著一件事:想要觸摸,醫治,拯救,保護我們的天主慈父(慈母)般的手指;那能真正從我們的眼中拭去眼淚泊手指(參看:默21:4)我們的使命是成為天主的手指。
© 全屬於禰 &樂仁出版社 (中國澳門)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4
了解 全属于祢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