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期第廿六周星期四
福音:路10:1-12
你明白嗎?
我們快速讀完了乃赫米雅,從計畫回到耶路撒冷的旅途,再次跳回梅瑟最後一次在聖城給百姓宣告,令人肩負的法律。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但是,以色列子民,一旦認出臨現在他們中間的天主,這個旅途,就會如同掌握在天主手中那樣成功。事實上,上主的規條,使人心喜樂。
如果昨天,每個承諾中都隱含了一個“但是”,那麼,接下來的福音,就是要委任“另外72人”走在祂面前,給人的心中,備好領受福音的土壤。
幾句話:不僅是對門徒而言,是有意思的,對所有執行福傳使命的全體門徒而言,也是有意思的。宣講福音,是我們每人領受聖洗的時候,所領受的使命。也許,在我們的教會中,最大的疏忽之罪,就是忘記了這個託付,繼續我們的生活,好似這個託付與我們基督的生活無關一樣。
這不是一項容易的任務 。“好似在狼群的羔羊”,但這是我們的責任。為了完成這個任務,要求一顆平和和富有同理心的心,同被派到他/他那裡的人分享生活,醫治那些病患的身心靈,最重要的是:它不會對那些不接納信使或訊息的人,懷恨在心;他們把評斷交給天主。我們的使命,是邀請,而不是驅散;是去醫治,而非去評斷;是撇下一切,而非是去責備。
我(們)是否以使命為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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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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