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期第廿五周星期一
厄上1:1-6;路8:16-18
今天福音中提到“灯”和“光”可能是指那时候的基督徒。早期教会的基督徒,为了他们的信仰,遭受重创和迫害。他们经受难以忍受的痛苦和可怕的折磨。可能,有些基督徒因为害怕掌权者和迫害者,不情愿公开宣讲他们的信仰。因此,他们对耶稣的信仰,保持缄默。
圣史在这个背景下,运用光和灯的比喻,邀请担惊受怕不虔敬的基督徒,走出来,真正向世界显示他们所相信的耶稣。灯被举在灯台上,使人们能看到光,光能驱散黑暗。把灯掩在被子里,或用碗盖住,是愚笨的,无用的。同样,基督徒的信仰,是以基督徒的身份公开生活的,他们应当向世界展示自己。他们怎能隐藏他们的信仰,逃避宣告他们相信耶稣基督?今天,我们怎能活出我们的信仰,成为忠贞的基督徒?就是要藉我们的生活,按照天主之国的价值观生活,以此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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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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