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主嘆啡:2023年9月20日

常年期第廿四周星期三

弟前3:14-16; 路7:31-35

一般來說,人類總是希望他們的同胞,按照他們想要的,並按照他們的想法,去思考,去行動。但是,一旦別人的思想,言談,表現,不如人想要的,或希望的,他/她就會動怒,拒絕接受別人的意見和行為。他/她繼續以譴責和批評那些與眾不同,思想和行動,與眾不同的人,以此表達他/她的反對意見。耶穌時代的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就是這一類人。洗者若翰預言默西亞快要來到,藉禁食和悔改,指出祂在耶穌身上顯現出來,以致被人譴責說“他附魔了。”

另一方面,耶穌,默西亞,祂與窮人和被邊緣化的人群,共進晚餐,享用友誼的晚餐,宣告天主國的來臨,也受到人的譴責:“是貪食者,是酒鬼,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這些人是沒有骨氣,毫無原則!因為有些人的思想和行動,同我們有所不同,我們能從他/她身上找到過錯嗎?有時候,我們的行為,難道也會如同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一樣,在我們不喜歡他們的所做所言,就不客觀,不誠實正直的在他們身上尋找過錯?

© 全屬於禰 & 聖母聖心愛子會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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