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期第廿四周星期三
弟前3:14-16; 路7:31-35
一般来说,人类总是希望他们的同胞,按照他们想要的,并按照他们的想法,去思考,去行动。但是,一旦别人的思想,言谈,表现,不如人想要的,或希望的,他/她就会动怒,拒绝接受别人的意见和行为。他/她继续以谴责和批评那些与众不同,思想和行动,与众不同的人,以此表达他/她的反对意见。耶稣时代的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就是这一类人。洗者若翰预言默西亚快要来到,藉禁食和悔改,指出祂在耶稣身上显现出来,以致被人谴责说“他附魔了。”
另一方面,耶稣,默西亚,祂与穷人和被边缘化的人群,共进晚餐,享用友谊的晚餐,宣告天主国的来临,也受到人的谴责:“是贪食者,是酒鬼,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这些人是没有骨气,毫无原则!因为有些人的思想和行动,同我们有所不同,我们能从他/她身上找到过错吗?有时候,我们的行为,难道也会如同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一样,在我们不喜欢他们的所做所言,就不客观,不诚实正直的在他们身上寻找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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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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