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慎重使用部分手机应用的
牧灵建议
Prot. 20/22
亲爱的主内兄弟姐妹:
近日,本站团队收到部分地区的主内询问:应如何通过互联网开展宗教活动,应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福传等疑难。结合《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牧灵实践,作出如下牧灵建议:
1 建议在微信群内不发布大段文本,以及图片。可以在群外读经,以及在群内进行语音分享,微信群内,建议除圣职人员以外,任何非圣职人员,不要在群内进行语音分享。
2 建议除了经过当地省级宗教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发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堂区/教区/修会/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以及经过这些主体授权发布的堂区/教区/修会/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以外,其余未获得授权的组织和个人,不要在微信群内发布任何明显带有宗教属性的内容。
3.建议各堂区微信群、各教区微信群,除堂区(或教区)负责人以外,其余成员,不在微信群内发布任何通告内容。
4. 建议圣职人员如愿意其管辖范围内的微信群内进行降福或任何宗教活动的,应首先向其归属教区(或团体)负责人提出申请,负责人同意的,才可在群内进行降福或任何宗教活动。
5. 建议各位神长根据《天主教法典》第596条2项、第729条的规定,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圣职人员及非圣职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兄弟之友爱,友善规劝,促进基督徒的合一共融。
6. 建议各位主内慎重使用尚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平台,可采取自建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并在完成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以后,合法地在互联网上发布宗教信息。
(此件主动公开)
全属于祢 运营团队
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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