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義部:新聞公報:有關接受《懇求者的信賴之心》的心態

教義部
新聞公報:有關接受《懇求者的信賴之心》的心態
2024 年 1 月 4 日

我們撰寫此〈新聞公報〉,旨在闡明《懇求者的信賴之心》,希望能提供清楚的說明,使《懇求者的信賴之心》這份牧靈聲明更被眾人所接受,同時也建議認真仔細地閱讀此牧靈聲明,好能充分理解其中涵義。

一、教義方面

某些主教團對《懇求者的信賴之心》所作出的回應是可以理解的,其意義在於強調需要更長的時間作牧靈上的反思。這些主教團所表達的內容不能被詮釋為在教義上反對這份牧靈聲明,因為該檔對婚姻和性方面的主張是清楚的、合乎傳統教義的。「聲明」中有數句強而有力的話語,讓人沒有任何懷疑的餘地:

聲明「始終堅持教會關於婚姻的傳統教義,不承認任何可能使人混淆的禮儀儀式或類似於禮儀儀式的祝福」。雖然這是為非常規伴侶的牧靈行動,但我們「並未認可他們的狀態(status)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對婚姻長久以來的教義。」(「聲明」,序言)

「婚姻的構成要素乃『一男和一女之間專一性的、固定的和不可拆散的結合,可以自然地生育』,不允許被在與之相悖要素下的儀式和祈禱混淆。這立場是建基於長久以來天主教的婚姻教義之上,只有在這種背景下,性關係才能找到其自然、充分和完全的人性意義。教會的教義在這一點上是堅決的。」(「聲明」,4 號)

「這也是當時教義部的《覆文》(Responsum)的涵義,當中指出教會並沒有權力祝福同性之間的結合。」(「聲明」,5 號)

「鑒於教會始終認為只有婚姻內的性關係在道德上才是正當的,因此,任何禮儀性的祝福,若可能使那些被臆想為婚姻的結合或婚外性行為獲得某種形式的道德合法性,那麼教會便沒有權力授予這樣的禮儀性祝福。」(「聲明」,11 號)

顯然,這在教義上是沒有任何有違教會傳統或褻瀆天主的嫌疑,因此讓人無從否認《懇求者的信賴之心》這份牧靈聲明,或將其視之為異端者。

二、具體接受方面

然而,有些主教特別表達了一個具體的關注:非常規情況中的伴侶也可能得到的祝福是怎樣的。聲明建議可以對非常規情況中的伴侶(而非其結合)進行(非禮儀性或儀式化的)簡短的牧靈祝福,同時強調這些祝福是沒有禮儀形式的,因此這些祝福既不認可也不證明這些人所處的情況為正當的。

教義部的檔,如《懇求者的信賴之心》,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實行,這取決於各教區的當地情況以及每位元教區主教與他的教區一同作出的辨別。有些地方可以立即實行,沒有任何困難;但在有些地方則需要避免引入任何新的做法,反而是需要花時間來閱讀此檔,並細心解讀。

例如,一些主教規定,每位司鐸都必須自行作辨別判斷,但他只能私下施行這些祝福。只要在表達上述規定時,懷有對由教宗本人簽署並批准的檔給予應有的尊重,並試圖以某種方式來適應當中所包含的想法,那麼便都沒有問題。

每位地方教會的主教,因著他本身的職務,在實際環境(in loco)中總是擁有辨別判斷的權力,更具體地說,意即在地方上他知道的比別人更多,因為那是他的羊群。對當地教會背景和當地文化的謹慎和關注,足以讓他找到不同的實行方法,但不能完全地或絕對地否定我們為司鐸們所提出這做法的可行性。

三、某些國家的特殊情況


要理解一些主教團的實際情況,就必須考慮到他們的處境。在一些國家,存在著嚴重的文化甚至法律問題,在短期間無法實行,而是需要時間和一些牧靈策略。

如果該國家有法律,一個只是宣稱自己是同性戀的人便會被判處監禁,在某些情況下會被判處酷刑甚至死刑,那麼,不必多說,舉行祝福便是不明智的。顯然,主教們不會想讓同性戀者遭受暴力。同樣重要的是, 這些主教團必須持守與獲教宗批准的這份「聲明」相同的教義,因為這就是從古至今的教義。在這情況下,他們只是提出了再深入研究和辨別判斷的需要,以便在這種處境下小心謹慎地進行牧靈工作。

事實上,有為數不少的國家,在不同程度地譴責、禁止同性戀,並將其定為刑事罪行。在這些情況下,除了施行祝福的問題之外,尚有一項巨大而且涉及廣泛層面的牧靈任務,包括:培育和捍衛人性尊嚴、教導教會社會訓導,以及思考各種不可倉促推行的牧靈策略。

四、檔真正的新意


《懇求者的信賴之心》真正的新意,是需要我們努力接受的, 而且不應把自己排除在外,其實重點並不是祝福非常規情況中的伴侶的可能性,而是邀請我們把兩種不同形式的祝福區分開來:「禮儀性的或儀式化的」祝福和「自發性的或牧靈的」祝福。這份聲明的序言明確解釋了「這份檔的價值在於,為祝福的牧靈意義提供了明確而又革新的貢獻,使我們能夠拓寬並豐富對祝福的傳統理解。〔……〕這次神學反思是以教宗方濟各的牧靈願景為基礎,與教會訓導和教會官方文本中有關祝福的說法相比,這意味著真正的發展。」

這份文件的背景,正是教宗在許多文件中對「一般牧靈關懷」的正面評價。在這背景下,教宗邀請我們珍視天主子民簡單的信仰,他們即使身陷在罪惡之中,也嘗試從封閉的自己中走出來,敞開心扉請求天主的幫助。

為此, 該檔的主旨,其實並不是對非常規情況中伴侶的祝福。它採用的是高規格的「聲明」,這代表個中的意義遠大於一份《覆文》(responsum)或一封信函。這檔的中心思想,其實是拓寬對祝福的理解,並提議可以施行牧靈祝福,即毋需與禮儀性的或有既定儀式的祝福要求相同條件,這便邀請我們去加強我們的牧靈工作。所以,除了相關爭議之外,這份檔也要求我們以牧人的心,並且在不受任何意識形態影響之下,心平氣和地仔細思量。

儘管有些主教認為暫時不要施行這些祝福才是明智的,但我們所有人都要日益堅定地相信,非儀式性的祝福並非聖化那些接受這祝福的個人或伴侶。這些祝福並不使他們的所有行為合理化,也不是贊同他們所度的生活。當教宗要求我們對牧靈祝福有更廣泛理解的時候,就是建議我們去想到一種毋需那麼多條件的祝福方式,來實行在牧靈工作中親近人的簡單行動。這是促使在各種不同境遇中的人向天主敞開心扉的一種方法。

五、這些「牧靈祝福」如何具體進行?


為了與禮儀性的或儀式性的祝福清楚地區分開來,「牧靈祝福」首先必須非常簡短(參閱:28 號)。這些祝福大概持續幾秒鐘,並沒有儀式,也沒有《祝福禮典》的規範。如果兩個人一起請求這祝福,他們只需向主祈求平安、健康,以及為這二人的其他益處。同時,這祝福要求他們能夠完全忠於基督的福音,並且讓聖神能夠把這兩個人從不符合祂旨意的一切和所有需要淨化的一切之中解放出來而得自由。

這種簡短的非儀式性祝福形式,並不要求使一切道德上不可接受的事情合理化。這形式顯然不是締結婚姻,也不是對任何事情的「批准」或贊同,而純粹是一位牧者對尋求天主幫助的兩個人的回應。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牧者不會強加條件,也不會想探知這些人的私生活。

既然有些人提出了疑問:「這些祝福應是什麼樣子的?」那麼,就讓我們看一個具體的例子:讓我們想像一下,在一次朝聖旅途中,一對曾離婚的新結合伴侶對司鐸說:「請給我們一個祝福!我們找不到工作,他病得很重,我們居無定所,生活非常困難:願天主幫助我們!」

在這種情況下,司鐸可以誦念一段簡單的祈禱文,譬如:「主啊!請看顧禰的這些孩子,賜給他們健康、工作、平安、以及互助互愛。求禰把他們從一切與禰的福音相抵觸的事物中解放出來,並使他們按照禰的旨意生活。阿們。」最後,在他們兩人的額上劃上十字聖號。

這只需要大約 10 或 15 秒。拒絕這類乞求祝福的人,合理嗎?難道這不是個好時機,去支持他們或多或少的信德嗎?難道這不是個好時機,借著天主的祝福,來扶助他們的軟弱嗎?難道這不是個好時機,去打開那通往超性的通道,引領他們更忠於福音嗎?

為了避免任何誤解,《懇求者的信賴之心》中補充說,當一對處於非常規情況中的伴侶請求祝福時,「儘管該祝福祈禱不屬於禮儀典籍所列舉的儀式之內,但這祝福禮絕不可與民事結合的儀式同時進行,甚至不可與該儀式有任何關係;當然也不可使用婚禮儀式中典型的服飾、手勢或言詞。當同性伴侶請求祝福時,上述規定同樣適用」(39 號)。因此,很明顯,這祝福不可在聖堂等神聖建築的重要地方或祭台前舉行, 因為這也會造成混淆。

因此,每位教區主教均獲《懇求者的信賴之心》的授權,在考慮到上述所提出的小心辨別和關注之後,可以在教區中開始實行這類簡單的祝福,但他絕對沒有權力提出或啟動任何可能類似禮儀性的祝福。

六、教理講授


在某些地方,為幫助每個人瞭解這類祝福並非認可請求者所度的生活,也許有進行教理講授的需要。這些祝福更不是一種赦免,因為這些行動絕非一件聖事甚或儀式。這類祝福只是簡單地在牧靈關懷中表達親近,因此是不會提出與聖事或正式儀式同樣的要求。我們都必須習慣接受:假若一位司鐸給予這種簡單的祝福,他並不是異教人,他沒有認可任何東西,他也沒有否認天主教的教義。

我們可以幫助天主子民瞭解到,這類祝福只是簡單的牧靈管道,幫助人們表達他們的信德,即使他們是大罪人。所以,把這類祝福施予兩個自發性地一起請求祝福的人,並不等同於聖化他們,也不是祝賀他們,更不是贊同這種結合。事實上,在祝福單獨一人的時候,情況也相同,因為請求祝福而非罪赦的人,可能是個大罪人,但我們不會因此就在他為生存而掙扎時拒絕給予他這慈父般的行動。

只要透過良好的教理講授來澄清這一點,我們就可以不再害怕這些祝福可能把一些東西表達得不夠清楚。我們可以成為更自由的、更可親的、結出更豐碩果實的牧靈工作者, 使我們在牧靈工作中充滿慈父的情懷和可親的姿態,而不用擔心被誤解。

讓我們祈求新生的主慷慨大方而且不求回報地把祝福傾注在每個人身上,好使我們能度一個聖潔又快樂的 2024 年。

部長
維克多.曼努埃爾.費爾南德斯樞機
(Víctor Manuel Card. FERNÁNDEZ)

教義部門秘書
阿曼多.馬特奧蒙席
(Mons. Armando MATTEO)

(天主教會臺灣地區主教團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