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聖言誦讀:常年期第廿四主日

讀經一(原諒傷害你的近人;你祈禱的時候,你的罪就得寬免)
恭讀德訓篇 27:30-28:7
憤怒和發怒是可恨的事物,罪人卻緊緊抱著它們。心存報復的,必要經受上主的報復,因為祂詳細記著他們的罪過。寬恕你不義的近人;那麼,你祈禱的時候,你自己的罪,就會得到寬恕。人若煽動別人的怒火,能指望從天主那裡得到醫治?人怎能拒絕原諒向那像他自己一樣的人,他怎能為自己的罪過尋求寬恕?如果只有一個血肉的人珍視憤怒,誰能寬恕他的罪過呢?要記得你最後的日子,要擱置仇恨;記得死亡亡和腐敗,停止作惡!想想誡命,不要惱恨你的近人;要記得至高者的盟約,輕看過錯。——天主的聖言。

答唱詠 詠103(102):1-2,3-4,9-10,11-12
【答】上主良善仁慈,緩于發怒,富於憐憫。(參看:詠103(102):8)
領:我的靈魂,請讚頌上主;我的五內,請讚頌祂的聖名。我的靈魂,請讚頌上主,不要忘記祂的一切慈惠。【答】
領:祂寬宥了你的一切罪過,醫治了你的一切病苦。祂拯救你的性命脫離死亡,並以仁慈和憐憫給你作了冠冕。【答】
領:祂不會一直責備,也不會永遠保持祂的義怒。祂不會按照我們的罪過對待我們,也不按照我們的過犯報復我們。【答】
領:因為正如上天離下地有多高,祂向那敬畏祂的人所施予的超然之愛也多高。正如東離西有多遠,祂使我們的罪辜離我們也有多麼遠。【答】

讀經二(生或死,我們屬於上主)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14:7-9
弟兄姐妹們:我們中間,沒有一人為自己生活,沒有一人為自己而死。因為如果我們生活,我們為天主而生活;如果我們死,我們是為天主而死;那麼,因此,不論我們是生是死,都是天主的。耶穌為此而死,為此而生活,好使祂能成為死者和生者的天主。——天主的聖言。

福音(為得寬恕,你們必須寬恕別人。)
恭讀聖瑪竇福音 18:21-35
伯多祿走近耶穌問說:“主,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應當寬恕他幾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回答說:“我給你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七次。為此,天國好似一個君王,要與自己的僕人算帳。當他開始清算時,一個債主給他帶來虧負他一大筆債務的人。既然他無法償還,他的主人就下令,命他把自己,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全部財產都變賣掉,以償還所欠的債務。那僕人俯伏在地叩拜說:‘請寬容我吧,我必要全部還給你。’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就讓他走了,並寬免了他的全部債務。那僕人離開以後,遇見一個虧負他一小筆債務的僕人。他抓住那僕人,掐住那僕人的脖子,命令說:‘償還你所欠的債。’他的僕人跪下求他說:‘請寬容我吧,我必要全部還給你。’但是他拒絕了,反而將他關進監獄,直到他還清所欠的債。他的僕人們眼見發生的事,非常不安,遂去見自己的主人,把整件事都報告給主人。他的主人召見他,對他說:‘你這個惡僕!因為你懇求了我,我就寬免了你的全部債務。難道你不應如同我憐憫你一樣,憐憫你的僕人嗎?’他的主人一怒之下把他交給獄卒,直到他還清全部的債務。因此,除非你們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必要這樣對待你們。”——基督的福音。

省思
憐憫和寬恕是基督徒不可或缺的德行。福音中得到寬恕的僕人,卻沒法寬恕欠他債務的同伴。教宗方濟各曾針對今天的這段福音發表過言論:「寬恕並不意味否認錯誤的行為,但承認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創造的,所以,人的價值比人的惡更大。」對伯多祿來說,寬恕一個人七次已經是極限了,耶穌卻回答說:「我不對你說: 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即常寬恕。

當我們以這個世界的標準來衡量和主導我們的生活時,我們的生命開始變得僵硬、冷漠、有隔閡。我們容易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缺少對他人的憐憫和關心,導致生命缺乏情感與生命力。我們被世界的價值觀所捆綁:既然別人對我不好,我也同樣對待他人。

憐憫是天主的特質之一,它能看到對方的內心,並以他人的眼光與角度來體會與思考。有憐憫之心,寬恕才有可能,它使人心懷慈悲並積極地去醫治傷痛。


祈禱
主,我為曾經傷害過我的人祈禱,即使我現在還無法釋懷,求禰賜我終有一天能夠徹底地去寬恕。

© 全屬於禰&臺灣天主教祈禱福傳會 2023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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