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聖言誦讀:常年期第十周星期四

讀經一(遮掩他們眼睛的帕,決不會被移除,直到他們歸向上主)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後書 3:15-4:1,3-6
弟兄姐妹們:直到今天,每當讀到梅瑟書時,以色列子民的心上,都蒙上一層帷幔,人歸向天主時,這帷幔才會被移除。如今,主就是那神,神在哪裡,主就在那裡,自由就在那裡。我們眾人都注視著未蒙上帷幔的,上主光耀的面容,由光榮,出自光榮的光榮,有如出自神的天主一樣,被轉變成了與天主同樣的肖像。
因此,我們既藉著向我們顯示的仁慈,獲得了這項職份,我們決不氣餒。即便我們的福音被蒙住了,那只是為行將喪亡的人蒙著的,今世的神已蒙蔽了不信者的明悟,使他們看不見基督 —— 福音的光明 —— 天主的肖像。因為我們不是宣講我們自己,而是作主的耶穌基督,為了基督的緣故,我們自己作了你們的奴僕。因為曾說:“願光由黑暗在照耀”的天主,已照耀了我們的心,為使我們知道天主的光榮,已閃爍在耶穌基督的面貌上。——天主的聖言。

答唱詠 詠85(84):9AB,10,11-12,13-14
【答】上主的光榮,要停留在我們土地上。(參看:詠85(84):10B)
領:我要聽從上主的宣告;因為上主向祂的子民宣示和平,親近所有敬畏祂的人,祂的光榮必要在我們的地上久存。【答】
領:仁慈和忠信必要相會;公義和平安必要相親。忠信要由地上湧出,公道必從空中遠矚。【答】
領:你們要稱頌上主,我們的天主,在祂的聖山上朝拜祂;因為上主是天主,祂神聖無比。【答】

福音(誰若對自己兄弟動怒的,必要為此付出代價)
恭讀聖瑪竇福音 5:20-26
耶穌對自己的門徒說:“我給你們說,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必不能進入天國。你們曾聽見有人對你們的祖先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應受到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對自己弟兄動怒的,必要受到裁判,人若稱自己的弟兄是‘傻子’(Raqa),必要受到公議會的審判,凡稱自己的弟兄是‘叛徒’(Renegade),必要受到地獄的火刑。為此,如果你攜帶著禮物來到祭台,在那裡憶起你的弟兄有什麼相反你的事,應將你的禮物留在祭台,先去與你的弟兄修好,然後再來到祭台,奉獻你的禮物。趁你的仇敵尚在路上的時候,趕快與他和解。否則,你的仇敵必要把你交給判官,判官把你交給衛兵,衛兵必把你投在監裡。我實在對你們說:除非你付清最後一分,必不會得到釋放。”——基督的福音。

省思
耶穌的「山中聖訓」,無疑是我們日常生活的智慧。今天耶穌教我們不要發怒。若我們讓怒火囤積,最終只會傷害到自己。懷恨在心,影響我們同天主的關係,也會出現誤判。
我們可怎樣突破這個困局?耶穌邀請我們修和:「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瑪 5:24)。雖然這需要很大的勇氣,但讀經一壯了我們的膽量:「主的神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格後 3:17)。
聖神不是住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嗎?耶穌切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獲享自由。若我們集中注意耶穌,我們就有力量去修和:我坦誠告訴祂,我怎樣曾被某人所傷。耶穌怎樣回應我呢?⋯⋯我靜心聆聽。
當我在內心感受到耶穌的愛與安慰,我便更有寬恕某人的能力。當我感受到耶穌的愛護,我就能夠釋懷,把怒火拋開,或再不計較別人所虧負我的了。當我把我的情況、我的處境交托在耶穌手上, 我自然會得著寬恕的能力⋯⋯我的心得到了釋放。

祈禱
天主聖神,教我同禰的恩寵合作,與別人修和,俾能獲享禰要賜給我的自由。

© 全屬於禰&臺灣天主教祈禱福傳會 2023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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