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经一(祂从未吩咐人行不义之事)
恭读德训篇 15:15-20
如果你情愿,能遵守诫命,它们必会拯救你;如果你信赖天主,你也要生活;祂在你面前摆上火和水,供你伸手任意选择。在人面前,有生死,善和恶,人选择怎样,就赐给他怎样。上主的智慧宏大,强而有力,洞察一切。天主的眼睛注视敬畏祂的人;祂洞悉人的一切作为。祂从未吩咐人做不义之事,从未准许人犯罪。—— 天主的圣言。
答唱咏 咏119(118):1-2,4-5,17-18,33-34
【答】遵守上主法律的人,真是有福!(参看:咏119(118):1B)
领:品行无可指摘,遵行上主法律的人,是有福的。遵守祂的法令,全心寻求上主的人,是有福的。【答】
领:祢颁布了祢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求祢坚固我们的行径,使我能遵守祢的法规。【答】
领:求祢善待祢的仆人,好使我能生活,保守祢的圣言。求祢开启我的眼目,好使我能细思祢法律的神妙。【答】
领:上主,求祢按照祢的法令指教我,好使我能准确遵守它们。求祢赐我明悟,好能遵守祢的法律,以我全心,把它保守。【答】
读经二(世代开始以前,天主命定智慧作我们的光荣)
恭读圣保禄宗徒致格林多人前书 2:6-10
弟兄姐妹们:我们在心智成熟的人中所表达的智慧。并非此世代的智慧,也非那正在消逝的,宰制今世的智慧。相反,我们讲论的是天主的智慧,是天主的奥迹,是隐而不彰,天主为使我们获得光荣,万世以前,已被预定,宰制今世之人所不认识的智慧;如果他们认识它,他们就不会把光荣的主钉在十字架上。正如经上所载:“眼所未见,耳所未闻,未曾进入人心,天主为孝爱祂的人所预备的”,这就是天主藉着圣神向我们揭示的智慧。因为圣神洞察一切,甚至洞察天主的深奥事理。—— 天主的圣言。
福音(这是对你们祖先说的;但是,我给你们这样说:)
恭读圣玛窦福音 5:17-37
耶稣对门徒说:“不要认为我来,是要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我实在给你们说:直到天地消逝,任何微小字母,或字母中的最小部分,都不会从法律上消逝,直到一切事完成。因此,谁若违背这些诫命中最微小的一条,并教导他人,在天国里,这样的人将被称作最小的。谁若遵守并教导这些诫命,这人在天国里要被称作最大的。我给你们说:除非你们的仁义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你们决不能进入天国。”
“你们曾听人给你们的祖先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人,就要接受审判。我却给你们说:谁若对自己兄弟动怒,就要接受审判;人若称自己的弟兄是‘傻子’(Raqa),必要受到公议会的审判,凡称自己的弟兄是‘叛徒’(Renegade),必要受到地狱的火刑。因此,如果你携带着礼物来到祭台,在那里忆起你的弟兄有什么相反你的事,应将你的礼物留在祭台,先去与你的弟兄修好,然后再来到祭台,奉献你的礼物。趁你的仇敌尚在路上的时候,赶快与他和解。否则,你的仇敌必要把你交给判官,判官把你交给卫兵,卫兵必把你投在监里。我实在对你们说:除非你付清最后一分,必不会得到释放。”
“你们曾听人给你们的祖先说:不可犯奸淫。我却给你们说:凡带有情欲注视一个妇女,已在心中与她犯奸淫了。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把它剜出来,并把它丢弃。你失去你的一个肢体,比你全身被投入地狱(Gehenna)好得多。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把它砍下来,并把它丢弃。你失去你的一个肢体,比你全身被投入地狱(Gehenna)好得多。”
“你们也曾听说:谁若同自己的妻子离婚,就要给她休书。我却给你们说:凡同自己妻子离婚 —— 除非这婚姻是非法的—— 就是使她犯奸淫,谁若与被休的妇人结婚,就是犯奸淫。”
“再者,你们曾听人给你们的祖先说:不可发虚誓,要向上主偿还你许下的誓言。我却给你们说:总不可起誓; 不可指天起誓,因为天是天主的宝座; 不可指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它是大王的城。不要指着你们的头起誓,因为你们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或变白。你们应当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其它多余的,都是出自邪恶。”——基督的福音。
或
福音(这是对你们祖先说的;但是,我给你们这样说:)
恭读圣玛窦福音 5:20-22A,27-28,33-34A,37
耶稣对门徒说:“我给你们说:除非你们的仁义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你们决不能进入天国。”
“你们曾听人给你们的祖先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人,就要接受审判。我却给你们说:谁若对自己兄弟动怒,就要接受审判。”
“你们曾听人给你们的祖先说:不可犯奸淫。我却给你们说:凡带有情欲注视一个妇女,已在心中与她犯奸淫了。”
“再者,你们曾听人给你们的祖先说:不可发虚誓,要向上主偿还你许下的誓言。我却给你们说:总不可起誓。你们应当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其它多余的,都是出自邪恶。”——基督的福音。
省思
耶稣曾过说:「父啊!我称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瞒住了智慧和明达的人,而启示给小孩子。是的,父啊!你原来喜欢这样」(玛11:25)。按圣经注解:「智慧和明达的人」乃指自以为智慧明达的经师和法利塞人;「小孩子」则指自认无能,却诚实谦卑的门徒。耶稣一语道出天国的奥妙:应这样成就义德:「是就说是, 非就说非;其他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7)。耶稣知道天父喜欢这样,所以祂来是为成全法律,并教导人遵守,俾成为天父钟爱的子女。天主爱人至极,虽然祂无所不能,却把自由意志赐给了人,就连遵守法律也取决于我们的意愿。天主不希望我们滥用这份自由,祂希望我们彻底远离罪恶,达至成全。这样,我们便容易体会耶稣的心,不会感到祂口中的法律条文刻薄残忍。
上主,求祢开启我的眼睛,明察祢法律的奥妙。请给我指示祢的法令,我要仔细遵守。求祢教导我遵守祢的法律,我要以整个心灵,持守不渝。
© 全属于祢 & 台湾天主教祈祷福传会 2023
Cum Approbatione Ecclesiastica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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