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经一(我所宣讲的福音,不是属于人的,而是出自耶稣的。)
恭读圣保禄徒致迦拉达人书 1:6-12
弟兄姐妹们:我很惊讶,你们为了另一福音,这么快抛弃了,赖基督的恩宠,召叫你们的那一位(这不是说:还有另一个福音)。但是,有一些人,正在干扰你们,想要偏离基督的福音。但是,即使我们,或出自天上的一位天使,要给你们宣讲一个福音,有别于我们给你们宣讲的福音,这人就要受到诅咒!正如我们之前说过的那样,现在我再说一次,如果有人给你们宣讲福音,有别于你们所领受的,那人就要受诅咒!现在,我是在讨好人,还是在讨好天主?或者,难道我是在求人的喜好?如果我仍试图讨人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役。
弟兄姐妹:现在,我想要你们知道,我们给你们宣讲的福音,不是源自人的,因为我不是从人得来的,也不是受教而来的,而是出自耶稣基督的启示。—— 天主的圣言。
答唱咏 咏111(110):1B-2,7-8,9,10C
【答】上主要永远怀念自己的盟约。(参看:咏111(110):5)或
【答】阿肋路亚。
领:在义人的陪伴和集会中,我要全心称谢上主。上主的化工伟大,令他们喜爱的,都精美无比。【答】
领:上主双手的化工,忠信正义;祂的一切规条,坚定不移,永远可靠,形成正义和公道。【答】
领:祂给自己的百姓施以救援;祂使自己的盟约,永定不移;祂的名号,神圣可畏。对祂的称誉,必要存留,直到永远。【答】
福音(良善的撒玛黎雅人。)
恭读圣路加福音 10:25-37
有一个法学士站起来,想要试探耶稣说:“老师,我必须怎么做,才能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法律书上是怎么写的?你是怎么读的呢?”他回答说:“你应当全心,全灵,全力,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如同爱你自己一样,爱你的近人。”耶稣回答他说:“你回答的对;你这样做,必要生活。”但是,因为他想要替自己辩解,就对耶稣说:“那么,谁是我的近人呢?”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当他从耶路撒冷下到耶里哥去的时候,遭遇了强盗。他们把他的衣服脱光,击打他,把他打得半死,就丢下他走了。正巧,一个司祭从那条路下来,看见那人时,就从对面走过去了。同样,一个肋未人来到那地方,看见那人时,就从对面走过去了。但是,一个撒玛黎雅人,从他上边走过,一见到他,就感同身受。他走近那人,在他的伤口倒上油和酒,并包扎好。接着,他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带到一个旅店,照料他。次日,他拿出两个银币,交给店主,指示他说:‘请小心照料他。如果你所花费的,超过我给你的,我回来路上,必要偿还你。’在你看来,三人中的哪一个,是那遭遇强盗者的近人呢?”他回答说:“是那怜悯他的人。”耶稣对他说:“去,也照样做吧。”——基督的福音。
省思
耶稣通过一则故事,回答了那位法学士(以及其所代表的「法律」)的疑问。耶稣的回答已经很明显:爱德超越一切法律条文。故事中的那个司祭和肋未人,肯定比普通人更加熟悉梅瑟法律,所以他们知道,一旦触碰那个躺在路边浑身是伤的人,自己将会成为不洁的。若善意地理解他们,或许他们也是有心要帮助,只是受到了法律的约束。耶稣没有评断任何人,却以比喻来施教。一个不懂或不在乎梅瑟法律(至少在多数犹太人看来),且被那些不但懂得并严格遵循的人视为敌对的撒玛黎雅人,却成了真正遵守了诫命,配得永生的人。
我可以留意自己内心对爱德的定义和实践。我可能善于助人,也不吝施舍;可是我的爱德是否仍在一定的框架或条件内?耶稣或许对我有其他更深层的邀请。
主耶稣,请让祢的爱给我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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